我的男神曾经腿长一米一,现在腰围裤长一比一
最近和一个朋友聊天,偶然间聊到学生时代的暗恋。感叹时光易逝的同时,不经意说起了在那时候,初见一个人的感觉。
朋友说,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初见之时,他浑身都是光。后来那束光不见了。再后来才明白,那是初见他时我自己眼里的光。
而作为一个长情的大龄文艺少女,我表示不同意,初见有光的话,后来想假装没光都难。
之前网上有一个段子,说的是一帮闺蜜一起出去,不小心碰到了其中一个女生学生时代的暗恋对象。时过境迁,女生非常震惊的说,他现在怎么变得那么邋遢,我记得以前挺帅的啊。
同行的闺蜜吐槽她,也就是当初你喜欢他喜欢的太疯狂了,我们才不好意思说,他到底哪里帅过,明明是你爱过。
这个故事乍一听来令人唏嘘,时光是把杀猪刀,肥了樱桃,胖了芭蕉。我的男神曾经腿长一米一,现在腰围裤长一比一。但是我啊,他瘦的时候我觉得他像朱亚文,他胖的时候我觉得他像周杰伦。胖若两人怎么了,昆凌说出了我的心声。
能在他最好看的时候遇见他,我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啊。反正他以后都会娶别人,胖也胖不到我这儿来。
我只记得,十六岁的时候,同学过生日,拿蛋糕互相扔来扔去,只有我一个人在角落里,没有人注意。
其他的女孩子都笑着喊,你们好烦啊,奶油粘到我头发上了。
只有我在那里默默祈祷,上天啊派个人来把我涂的面目全非吧,粘头发算什么,给我染个白头发吧。
可是都没有人看到我。我那么干净,也那么尴尬。
就在这时他拯救了我。他环顾四周发现我傻站在那里,于是大喊一声,快快快那边还有一个漏掉的。所有人都楞了一下,然后朝我蜂拥而来。
我真的被涂的面目全非,但是却如释重负。
我管他是有意还是无意,反正记住他了呀。他不仅好看,还有趣。不仅有趣,还有光。
还是十六岁的时候,我睡过头了。哼哧哼哧的跑到学校,果然关门了,看门的大叔让我滚。
就在我纠结是要滚,还是要滚的时候,他从旁边经过,悄悄地摸过来给我开了门。其实可能也就是随手一拉,但我又因此得救了啊。
我管他是有意还是无意,反正他就是救星啊。他不仅有光,还有一手溜门撬锁的绝技。
后来我非常勇敢的做了一件事,给他发了一条匿名的消息, 用尽我所知道的词语来告诉他,我觉得他有多好。
他说也没有那么好。他也会上课睡觉下课抄作业,往同学的凳子上滴墨水,打游戏时遇到喷子,也会问候人家祖宗十八代。
我说噢,怎么还有这么可爱的事情。
有一句话说,人们可能会忘记你具体做了什么事,但他们永远不会忘记,你在那一刻留给他们的感觉。
十六岁的故事总共也没几件,能记住的就更少了。但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当下被解救于窘境的心情。
其实每个人最终都会走向一副,活在这世界上最经济实惠的样子,谁都不能免俗。
维持每日安稳平静的生活,就已经耗费了我们巨大的能量。
所以你们说他邋遢也好,油腻也罢。保温杯泡枸杞,钥匙环别腰间。
那又怎么了,我记得他以前的样子,也记得他有光的样子。
只要我记得,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