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感悟想法

给交警点赞!

2019-03-06  本文已影响15人  四悦五阅

这两天早上,我像平时一样,送完女儿上学后,提早直接去单位,总能在各主要路口红绿灯处,看到一些交警执勤忙碌的身影。

一时觉得纳闷,仔细一看,原来这个时候,是交通高峰期,人流、车流集中,交通安全压力大,安全隐患多,那么多交警正在对过往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只要发现有未带安全帽、违规裁人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拦停,要求当即改正,必要时采取罚款、扣车措施,同时还免费为广大车主粘贴反光标识。

听说,交警包括辅警,他们一早就出勤到那里了,下午下班时也这样,一直持续到下班高峰期过去,天快黑的时候,他们才鸣金收兵。

这里,真心为交警同志们为了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而早出晚归、主动作为、为民服务,以及所做的实实在在的工作和努力点赞!也真的希望,我们这个社会的广大群众都能够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从我做起,严守交通法规,出行前戴好安全帽、不违规载人、不违反交通信号灯,不随意变行驶路线,不逆向骑行等,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

相信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周围发生的交通事故不会那么多,每个人在路上不用那么提心吊胆,交警同志也不用那么累,不用牺牲休息时间,让他们可以多点时间陪伴自己的家人,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平安!我想,这也是全社会共同的心声、追求和盼望!

可实际的情况是,在当前交警大力宣传交通安全,加强电动自行车和小汽车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情况下,还是有很多人或侥幸、或无知、甚或无视,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还是不戴安全帽、违规载人、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走,被交警拦停了,还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态度蛮横不讲理......

真的让人想不明白,有时真忍不住想骂上几句,这些人这些人到底是怎么了,是不是脑子进水了、坏掉了,还是故意要挑衅一下交警的权威?当然这其中,也不乏包括一些年纪稍大一点的法律意识淡泊的老人,这倒相对可以理解!

在感到愤慨的同时,真的希望我们的交警还有全社会对这些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很有可能涉及他们自身和别人生命财产安全、整个社会安全稳定和社会正常运行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这些害群之马,能够予以坚决严厉的查处和打击,决不姑息、决不手软!根据相应法律法规,该教育的教育,该罚款的罚款,该扣车的扣车,该拘留的拘留!

就像对酒驾一样,上升到一定高度,动真格,让无视法律者对违法产生敬畏甚至害怕!切实加大查处力度不间断,不定时,不定点,加大警力投入,增加检查频度,相信应该是可以做的到的。(只是电动自行车实在太多,加之历史遗留的从生产、销售到上路等各个环节的问题,需要真正的管好,确实需要多动些脑子。不过,相信总会有办法,如现在做的,电动车主必须于月底前就近到交警部门领取车牌号,否则到时都视为无证驾驶,一律扣车;路上,没有戴安全帽的,一律不予上路,而且罚款等,就是很好很有效的办法。)

因为我们的现实是,每天有太多的悲剧发生,每天有太多的亲人在失去,每天有太多的人为此痛哭流泪,让人触目惊心、深恶痛绝!我们这个社会必须予以正视和整治!只有真正将法律执行到位,交警严格依法依规加强监管,才能较为有效杜绝违法行为!

还有一点,法律就是法律,规定就是规定,交警及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坚决维护法律法规的威严和严肃性,容不得儿戏。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就是对,错就是错,错了,就要承担错的责任,在法理上没有也不应该融入同情,更不应该掺杂人情!

要尊重事实,严格按照证据说话和裁定,不存在汽车与电动自行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无论谁对谁错,无论责任方是谁,因为冠冕堂皇的所谓的同情弱者或死者,都要让小汽车来承担不该承担的责任,赔偿不该赔偿的钱财这样的事。

否则,这不仅会伤害到无过错者、遵纪守法者的感情,也会使交警和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慢慢丧失,更是对法律的藐视,对法律权威的无视,对违法行为的包庇和纵容,而且也会给整个社会造成是非颠倒、黑白不分的不良社会风气。法律是依靠证据和事实说事的,否则法律就失去了其应有的作用和意义!

让人欣慰的是,全国范围内,近期已多次看到、听到一些关于汽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们都已严格按事实依据,按法律法规,公平公正进行裁决和定责的消息,而且进行了广泛的报道。包括本人所生活的城市也有几起类似的情况,可见我们的交警在行动,政府和媒体导向在慢慢发生变化,公平公正在宣扬,全面依法治国在强化!这必须为此,再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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