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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新视界039|祁同伟哭坟

2019-02-20  本文已影响249人  龙门村夫

一起来,学《论语》!

论语新视界039|祁同伟哭坟

2017年热播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有这样一个情节:

在沙瑞金到任汉东省委书记主持的第一次常委会上,李达康说,当年我做省委书记赵立春同志的秘书,祁同伟在市公安局做政保科长。赵立春同志回乡上坟,我和祁同伟陪同。祁同伟真做得出来啊,到了赵家坟头跪倒就哭,眼泪鼻涕全下来了… …李达康表情生动,绘声绘色,引得常委们不由窃笑。

论语新视界039|祁同伟哭坟

祁同伟到赵家的坟头哭坟的行为,用孔子的话说,就是“非其鬼而祭之,谄也”。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 《论语·为政》2·24)

《说文》说:“鬼,人所归为鬼。”《礼记》说:“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又说,“庶人庶士无庙,死曰鬼。”意思就是,人死了,就是可以称呼为“鬼”了,所谓“死鬼”。中国人对自己已逝先祖的祭祀,就是祭自己的鬼。如果不是自己的“鬼”而去祭祀,比如祁同伟的行为,儒家认为,就是一种“ 谄”,谄媚,用卑贱的行为来奉承人家,向人讨好,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论语新视界039|祁同伟哭坟

在《论语》里,还有三处提到谄媚的问题。一是《论语·学而》第15章提到的“贫而无谄”,二是《论语·八佾》第18提到的“事君尽礼,人以为谄。” 此外,《论语·八佾》第13章提到“媚于奥”还是“媚于灶”的问题,这里的“媚”也是谄媚的意思。

儒家认为,做人应当堂堂正正,不要为了自己一定的目的而去讨好、谄媚人家。

而“义”是儒家提倡的。“义谓天下合宜之理。”《礼记·中庸》说:“人者,仁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 义,就是符合于仁、礼要求的行为。《论语集解》注说:义,所宜为。应当做而不去做,就是怯懦的行为,不是勇敢的表现。

“义”和“勇”,都是儒家有关塑造高尚人格的规范。“勇”,就是果敢,勇敢。孔子把“勇”作为实行“仁”的条件之一。“勇”,必须符合“仁、义、礼、智”,才算是勇,否则就是“乱”。

当然,“两肋插刀”等不讲原则、不讲义礼的所谓“哥们义气”、“江湖义气”,也不是真正的“勇”了。

因此,孔子说,不是你应该祭的鬼神,你却去祭它,这就是谄媚。见到应该挺身而出的事情,却袖手旁观,就是怯懦。

此皆不是君子所为。

从另一个角度说,“谄”和“见义不为”这两种行为,在小人(普通老百姓)中可能是广泛存在的,但是,如果小老百姓也不去做这样的事情,意味着可以向君子前进一步了,更意味着社会道德的进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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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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