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财产吗?

2020-05-30  本文已影响0人  苏晓萌

这个问题,我们正常理解来说,是很合理的。但是,有个前提,没有婚前协议,有协议就按照协议来,最多可以申请一部分赔偿。没有协议,就全部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了,争议主要也是在这里。

注意,这里是说有权请求伤害赔偿,而且得有证据,并且这里的同居指的是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而不是一夜情。过错方给别人的金钱,有证据的话到是可以在离婚时申请赠与无效,追回损失。也就是针对这条法律,这次两会提到了应少分或不分财产。

网络上经常有XX出轨,正房暴打小三的视频,但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光骂小三有什么用,道德约束不了这一类的人。而对于一些人来说,出轨的代价太低,所以才总是犯这种错误,我们通常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当然,婚姻中的过错,不仅仅是出轨这么简单,各种渣男渣女,各种渣法千奇百怪,一切的根源都在于犯错成本太低。也不是说成本高就不会犯错,而是至少对方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无过错方会受到一些安慰而已。

不管讨论结果怎么样,我们最终期待能有一个好的结果,不管是出轨还是家庭暴力,转移财产之类的,只要有过错就应该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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