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之里式替换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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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介绍
肯定有很多人跟我刚看到这项原则的时候一样,对这个原则的名字充满疑惑,其实原因就是这项原则最早是在 1988 年,由麻省理工学院的一位女士(Barbara Liskov) 提出来的。
当然,这对于我们来说不是最重要的,我们需要关注的是里式替换原则本身,以及采用里式替换原则,能够为我们的开发带来什么好处。
1.2 定义
- 定义1:
如果对每一个类型为 T1 的对象o1,都有类型为 T2 的对象o2,使得以 T1 定义的所有程序 P 在所有的对象 o1 都代换成 o2 时,程序 P 的行为没有发生变化,那么类型 T2 是类型 T1 的子类型(继承关系)。 - 定义2:
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即便替换了对象,方法的功能或者说行为没有改变,也就意味着子类只是对原有父类的功能进行了它独有的增强,本质还是做了相同的事,也就是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是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
1.3 问题由来
有一个功能 P1,由类 A 来完成,现在需要将功能 P1 进行扩展,扩展后的功能为 P,其中 P 由原有功能 P1 与新功能 P2 组成。新功能 P 由类 A 的子类 B 来完成,则子类 B 在完成新功能 P2 的同时,有可能会导致原有功能 P1 发生故障。
1.4 解决方案
当使用继承时,遵循里式替换原则。类 B 继承类 A 时,除了添加新的方法完成新增功能P2 外,尽量不要重写 A 的方法,也尽量不要重载父类 A 的方法。
继承包含这样一层含义:父类中凡是已经实现好的方法(相对于抽象方法而言),实际上是设定一系列的规范和契约,虽然它不强制要求所有的子类必须遵守这些契约,但是如果子类对这些非抽象方法任意修改,就会对整个继承体系造成破坏,而里式替换原则就是表达了这一层含义。
继承作为面向对象的特性之一,在给程序设计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弊端。比如使用继承会给程序带来侵入性,程序的可移植性降低,增加了对象间的耦合性,如果一个类被其他的类所继承,则当这个类需要修改时,必须考虑到所有的子类,并且父类修改后,所有涉及到子类的功能都有可能会产生故障。
1.5 举例说明
举例说明继承的风险,我们需要完成一个两数相减的功能,由类 A 来负责:
class A : NSObject{
// 两数相减
func testTwoNumDelete(a : Int, b : Int) -> Int {
return a - b;
}
}
let a = A()
print("100 - 50 = " + String(a.testTwoNum(a: 100, b: 50)))
print("100 - 80 = " + String(a.testTwoNum(a: 100, b: 80)))
运行结果:
100 - 50 = 50
100 - 80 = 20
1.6 举例进阶
我们现在需要增加一个新的功能:完成两数相加,然后再与 100 求和,由类 B 来负责。即类 B 需要完成两个功能:
- 两数相减
- 两数相加,然后再加 100
由于类 A 已经实现了第一个功能,所以类 B 继承类 A 后,只需要再完成第二个功能就可以了,代码如下:
class A : NSObject{
// 两数相减
func testTwoNumDelete(a : Int, b : Int) -> Int {
return a - b;
}
}
class B : A {
// 两数相减
override func testTwoNumDelete(a : Int, b : Int) -> Int {
return a + b;
}
// 两数相减
func testTwoNumAdd(a : Int, b : Int) -> Int {
return testTwoNumDelete(a: a, b: b) + 100;
}
}
let b = B()
print("100 - 50 = " + String(b.testTwoNumDelete(a: 100, b: 50)))
print("100 - 80 = " + String(b.testTwoNumDelete(a: 100, b: 80)))
print("100 + 20 + 100 = " + String(b.testTwoNumAdd(a: 100, b: 20)))
运行之后:
100 - 50 = 150
100 - 80 = 180
100 + 20 + 100 = 220
1.7 示例分析
由于 Swift 语言的特性,在重写父类的方法时我们必须在方法的前面加上override
关键字,但是 OC 中重写父类的方法是没有的,忽略这个,我们来看这个问题。
有的时候在子类中去写一个方法的时候,给方法起名的时候无意中重写了父类的方法,造成所有运行相减功能的代码全部调用了类 B 重写后的方法,造成原本运行正常的功能出现了错误。
在实际编程中,我们常常会通过重写父类的方法来完成新的功能,这样写起来虽然简单,但是整个继承体系的可复用性会比较差,特别是运用多态比较频繁时,程序运行出错的几率非常大。如果非要重写父类的方法,比较通用的做法是:原来的父类和子类都继承一个更通俗的基类,原有的继承关系去掉,采用依赖、聚合、组合等关系代替。
1.8 总结
里式替换原则通俗来讲就是:
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
它包含以下 4 层含义:
- 子类可以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但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
- 子类中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
- 当子类的方法重载父类的方法时,方法的前置条件(即方法的形参)要比父类方法的输入参数更宽松
- 当子类的方法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时,方法的后置条件(即方法的返回值)要比父类更严格
如果不遵循里式替换原则,程序可能也会好好的,但是在之后的迭代过程中,代码出问题的几率会大大增加,尤其是当另外一个人接手项目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