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罗马人的故事》有关罗马政体的职能分工
虽然罗马在公元前509年就实施了共和政体。但是受内部矛盾的左右,罗马始终是在摸索中前进,并没有真正建立起井然有序的政治制度。直到公元前390年,经历了凯尔特人的入侵,给了罗马人当头棒喝。经过40年的重建恢复期后,公元前367年,《李锡尼法》的诞生使得罗马共和政体开始全面发挥作用。
罗马人是一个现实主义性格很强的民族。他们更喜欢根据需要随时设置官职的做法。所以,要理解罗马共和政体,首先得了解罗马人的性格特点,还要知道罗马政治制度和官职的设置都和当时的现实状况息息相关。
支撑政治制度的选举制
实行共和政体的罗马,依然延续了王政时代的选举制度,即以百人队为单位进行投票。这是罗马投票制最独特的地方。
最高统帅执政官
执政官取代了王政时代的国王,是共和政体下罗马的最高官职,由市民大会选举产生。执政官由2人共同担任,任期为1年。任期结束可以再选,年龄下限40岁。
执政官的工作分两方面。在内政上,他们是最高领导人,主要任务是召集市民大会。在军务上,他们是最高统帅,是军队的最高指挥官。
由于执政官继承了王政时代由国王掌握的权威和权利,因此保留了王政时代国王的“开路先锋”—12个刀斧手。
临危受命的独裁官
独裁官可以说是共和政体下的罗马危机管理体系。这是一个国家处于非常时期时才会任命的官职。此时往往是在执政官的职能失灵,国家处于危机的状况。因此,独裁官除了无权决定改变政体,在任何问题上都享有绝对的决定权。共和政体下的罗马独裁官允许有24个刀斧手做开道先锋。
与其他官职通过选举产生不同,独裁官由两位执政官中的一人指定即可。独裁官只有1人,任期6个月。独裁官有权任命“骑兵长官”。
从公元前509年到前390年凯尔特人入侵的119年里,罗马只任命过7位独裁官。
司法负责人法务官
法务官任期1年。人员从1人扩充到最后的16人。年龄要求在40岁以上。
最初,法务官是执政官上前线时,负责管理后方的职位。随着罗马法治的不断完善,法务官慢慢变身为司法负责人。
政坛捷径财务检察官
财务检察官最初为2人,到共和政体末期增加到40人。任期1年,年龄要求30岁以上。
财务检察官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是负责前线的财务。
国家财政负责人财务官
共和政体初期,每5年进行一次人口调查时选举,任期1年半。财务官人数2人。
设立财务官的目的是为了人口调查,调查户主们的财政状况。对于未如实申报的人,无论身份如何,财务官都有权告发。此外,从国有土地的使用到国库的收支都由财务官进行监督。他们还有权决定公路及上下水道建设的开支。
民生相系按察官
按察官任期1年,年龄要求30岁以上。在罗马的所有官职中,只有按察官从设立之初就明确了当选者的出身,即贵族和平民各选2人。
按察官的工作涉及领域繁多,大多和民众生活息息相关。
1、策划组织庆祝和祭祀活动,包括举办运动会。
2、与公安警察相关工作。
3、保障粮食供给,主要是首都罗马的粮食供给。
4、负责道路维修、交通整顿和上下水道管理。
5、对各种违法行为做出罚款惩罚。
6、对市场进行严格监管以保障市场的公平运行。
平民司令护民官
护民官是代表平民阶级的一个官职,只有平民阶级出身的人才有权利担任这一职位。护民官最初1人,后增加到10人,任期一年,由平民大会选举产生。
护民官最主要的任务是保护平民权利,他们拥有行使否决权的权利。为了防止恶意事件,护民官享有人身不可侵犯的特别权利。
护民官任期结束后,通常转为元老院议员,享有元老院的议席。
国家心脏元老院
元老院拥有与罗马国家核心群体—平民,平起平坐的地位,是寡头共和政体罗马的心脏。
元老院的组成是开放的,且不需要经过选举产生。只要经过严格的甄别,确认其见识、责任心、能力和经验都符合要求,就可以进入元老院。
元老院没有依法制定决策的权利,只有提出建议、忠告、劝告的权利。在战争期间,管理国家的、做决策的是元老院,他们是事实上的决议者。
中世纪、文艺复兴时代的城邦国家威尼斯共和国的元老院继承了共和政体下的罗马元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