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引发的思考
癌症,几乎就是死亡与倾家荡产的代名词。毋庸置疑,西药确实是遏制癌细胞的有效途径。也许真的有治百病的偏方,可惜的是,中医有太多的讲究,什么传子不传婿,什么教徒弟要留一手啊,最终,老祖宗研究的那些好东西不是被带进了坟墓,就是遗失在历史的长河里了。
我有些佩服那些资本主义大财团了。他们研发的药品,真的很好用。医院在无计可施的时候,往往会建议你使用进口药。我计算过一盒伏立康唑,200mg,十片,威凡公司生产,价格为4500元。相当于每克2250元!几乎是十倍的黄金价格!老百姓怎么能用得起?

《我不是药神》讲述了一个真实的故事。白血病人需要一种叫做格列宁的瑞士药品,每盒的价格是37000元。吃不起药的病人只能在痛苦中慢慢的死去。主人公程勇是一个贩卖印度神油的小商贩,他发现印度生产的格列宁售价仅仅为500元,就进了一批,并且获得了这种药的代理权。真实的故事里,主人公没有加价,他把印度药介绍给病友。法院经过旷日持久的审判,无罪释放。而影片里的程勇,则加价出售给了白血病患者。后来,经历了一些事情。他以进价500元卖给了病人。甚至,在印度药厂停产以后,他以2000元的高价购入,却仍以500元的价格卖给需要它的病人。当警察抓捕程勇的时候,病人们纷纷为他求情,为他送行,最终,影片中的他被判了五年刑。好在结局不错,只过了三年,程勇提前释放了。三年后,格列宁进入了医保。只是,没有程勇提供假药的这三年,那些白血病人,大约都已不在了吧。





格列宁是一款拥有专利的药品。瑞士药厂的砖家们费心费力的研究出来,赚些钱自然是无可厚非。可他们赚的有些太黑了。瑞士格列宁医药公司是全球五百强企业,每年的利润有一百多亿美元,暴利呀!
印度认为,治病救人的特效药,不应该有专利保护,就应该国内生产,廉价药品,就该让老百姓都用得起。于是印度人仿制了这款药品,仅仅卖500元,是瑞士售价的1/80!
而我们在加入了WTO,要重视知识产权,尤其是要保护药品专利,专利保护期内的进口药在国内是不能仿制的。
这简直就是一个悖论。要么为了治病倾家荡产,可能还是不够;要么在痛苦中死去。印度仿制药给了他们希望,却又被法律无情的扼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