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弑师后自杀身亡,县政府赔款家长八十万
转自王开东老师公众号(heimawangziwkd)
学生弑师后自杀身亡,县政府赔款家长八十万转发辟谣:3月11日发生在湖北来凤高级中学的暴力伤害案已真相大白:
3月9日,班主任约请学生家长,针对学生陈某的严重违纪行为,共同进行批评教育,并就如何教育引导学生达成一致意见。
3月11日晚7点6分,班主任下班刚走出教室,陈某便尾随其后,在走廊上砍刺老师,造成对方头部腰部两处严重刀伤,血流如注。随后陈某用刀自尽,刺中心脏,送入医院后马上死亡。
后警方经过缜密侦查,证实死者全身仅一处刀伤,再无其他伤痕,不存在老师自卫或群殴致死学生的行为。
随后,死者家属近百人,滞留校园,哭闹谩骂,扯出横幅,并利用网络发布图片、视频及虚假信息。
中国青年网记者张瑞宇仅根据道听途说,在3月13日在中青网发表《17岁高中生刀砍老师后被老师群殴致死》一文,随即,周边县市公众微信平台相继转发,网易、凤凰资讯等著名网站也转发此文。
该事件在谣言中持续发酵,引发许多网民对事件涉及学校和老师的强烈谴责,使该学校及老师的名誉遭受极大的损害。
随后由县政府主导的协议于3月13日凌晨两点签字,学校赔偿死者家属80万。
从事件起因看,班主任老师会同家长批评教育学生,是高度职业道德和责任心的体现。
从事件经过看,学生手持利刃追杀老师,欲置对方于死地,老师身负重伤,并无反抗行为(已无力无暇反抗),已构成故意伤害。
从学生死因看,纯属自杀,并非老师群殴致死(公安已有侦查通报)。
据爆料,3月11日晚7点多,湖北来凤县高级中学一名高二学生与老师发生冲突,学生刀捅老师。随后其他老师对该学生进行殴打至少20分钟。受伤老师和学生先后被送医院。学生经抢救无效死亡。学生左胸中有刀伤,有人说是学生自捅,有人说是老师所为。有目击者称,学生在地上爬了二十分钟才送往医院。
这段新闻很有画面感。学生刀捅老师一笔带过。老师对该学生殴打至少20分钟。我很好奇,时间怎么算出来的?学生在地上爬了二十几分钟才送往医院。又来了一个20分钟,就算及时联系车辆,也要一定时间。如此熏染,意欲何为?个人观感,这段新闻很有倾向性。
一时间,网上论战纷纷,各执一词。有人说,一言不合就动刀,这样的学生,死一个少一个祸害!有人说,刚刚老师被捅死,这次老师扳回一城。还有人说,老师群殴学生致死,这哪里像学校老师,分明就是监狱里放出来的黑社会。
根据网上的讯息,我们大体可做如下辨析。
一、学生持刀砍老师,肯定是犯罪行为。该生已经年满16周岁,虽然符合法律从轻减轻处罚之规定;但持刀行凶,肯定触犯了刑法。
二、教师面临学生持刀犯罪,拥有正当防卫权利。是否防卫过当则需要厘清。面对行凶人正在实施持刀暴力行凶,防卫人具有无限防卫权,即便造成行凶人死亡,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不承担刑事责任。但行凶人如果已经被制服,失去了进一步实施暴力行为的能力。防卫人依旧攻击行凶人,那就属于防卫不适时,从而构成防卫过当,这就要定罪量刑了。
三、如果是其他教师群殴。也要看在什么时候,如在行凶人暴力行凶之时,那属于见义勇为,勇斗持刀凶手应该获赞。我们常常大骂看客,好容易有人冒着生命危险,怒见不平一声吼,有什么不好。同样道理,如果行凶人失去了暴力行凶能力,其他老师仍然群殴,那就是真正的犯罪,不属于防卫不当。
关于第三条,个人觉得不可信。毕竟是老师,毕竟是知识分子,毕竟手无缚鸡之力。就算有这个贼心也没这个贼胆,有这个贼胆也没这个贼力。
但网上为什么这样传呢?是被砍老师人际关系实在太好,其他人感到不平,为之出气?是这个学生恶贯满盈,持刀行凶,激起了公愤?还是学生不仅要砍这个老师,还要砍其他老师,导致其他老师联手?
好在来凤警方处置得当,及时发布讯息:经法医学鉴定,死亡学生陈某系单刃锐器致心脏破裂肺脏贯穿,造成急性失血性休克合并呼吸困难导致身亡。据调查,该学生全身只有一处刀伤,身上无其他伤痕,不存在群殴。
事实已经很清楚了,吃瓜群众总是不嫌事大,总希望挑动家校对立,这有什么好处呢?媒体更是如此,推波助澜,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
其实每个孩子都要上学,每个家庭都要和老师打交道。总是妖魔化老师,把老师打倒在地,对教育有百害而无一利。
无论最终事实真相是什么,这都是一个悲剧。一个年轻的孩子死去了,尽管他曾经持刀行凶;一个老师还在医院里呻吟,而且背负着沉重的负担。
暴力之下没有赢家,以暴制暴只会使得矛盾进一步激化。教育绝不仅仅是学校的事,家庭和社会都责无旁贷。每一片雪花都要对雪崩负责,但雪花本身无罪。每个个体只代表他自己,不代表群体,更不代表行业。的确有坏老师,但坏老师的坏不是因为教师这个行业,狗改不了吃屎,他在任何一个行业都会干坏事,教师职业不是原罪。同样道理,砍人的学生不砍老师,也会砍别人,学生也不是行凶的代名词。我们要看到无数的好老师,无数的好学生,绝不能够灰心失望。
但这件事暴露出来的师生冲突,决不能轻轻带过,而要深刻反思。
究竟是什么,使得师生矛盾激化到学生动刀的地步?接二连三暴力事件发生,教育界一定要深入反思。
就我个人来说,这些年来,师生关系不错。早就是东叔了,但学生还是叫东哥。我教过很多类型的学生,农村的孩子、镇上的学生,公立学校的、私立学校的学生。我从不和学生产生冲突,稍有矛盾,我立马就反思,调整策略,争取达到新的和谐。根据我的经验和教训,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学生有选择不优秀的权利。
分数优秀只是一种选择,并非所有人的选择。有的孩子喜欢画画,那就让她在画画上发展,获得优秀;有的孩子喜欢运动,那就让他成为运动达人,这也是一种成功;有的孩子喜欢做饭,我们就经常读她的随笔,分享她的快乐。条条大路通罗马,你知道孩子未来职业是什么。更重要的是,孩子生命打开了,变得阳光自信,就会积极向上。
老师总是用所谓的优秀和成功来绑架学生,很可能就导致师生关系紧张。想想看,不说学生了。作为家长、作为老师,我们未必想要做最优秀的老师,最优秀的家长。就算想要,我们也未必能够做成,那么我们为什么一定要苛求孩子呢?
第二,不能只见分数不见人。
我们常常忘记了一个道理,如果我们培养了一个活生生的人,这样的人有情趣,有生活,有味道,阳光正气,他们的成绩又能差到哪里去呢?但我们往往急功近利,学生考得好我们开心不已;考得不好,我们忧心忡忡,急火攻心,而且把这种情绪传染给学生。
当我们物化学生的时候,也必将被学生物化。学生不会把我们当成活生生的人,只是把我们当作他们提分的机器,分数提得好,皆大欢喜;分数提得不如意,就会给老师脸色。这样做老师,不仅不会赢得尊重,更不会赢得爱。
第三,对学生一视同仁,绝不歧视学生。
老师要尊重学生人格,所有学生同等看待。男生和女生,一视同仁;优等生与落后生一视同仁;富贵生与贫穷生一视同仁;颜值高和颜值低的学生一视同仁。他们都有同一个身份,那就是我们的学生。老师不但自己如此去做,还要以此教育学生。
我曾在私立学校工作九年,每个晚自习步行下班的时候,校园门口都是接学生的家长。从宝马、奔驰等豪车旁经过,我和家长只是点头微笑。但每次走到校园的角落里,遇见那些骑自行车的、电瓶车来接孩子的家长,我总要停下来,和他们交流一会儿,有说有笑。直到他们的孩子交完作业,与家长回合在一起,我才离开。
为什么这样做呢?
那些有钱有势的家长,自然不会寂寞,但那些躲在角落里的家长和孩子们,才真正需要我们给一些温暖。教师的文明就体现在这里。一旦我们这样做,那些富贵的家长不会因此瞧不起我们,而那些贫困的家长却因此感恩我们,特别是那些孩子,就不会觉得自卑,更不会因此迁怒自己父母没有出息,他们会放下贫困的压力和包狱,轻装上阵。
这些苦人,才是我们真正的兄弟姐妹。
第四,从生活中来,向生命里去。
我们必须给知识赋予意义。死的知识没有意义,唯有知识拥有了生命,才能够进入思想和精神的层面。
比如说,人不要自私。
当老师告诉学生:人不要自私。那这就是一个道理,一个死的道理没有任何意义。但如果你赋予它一个含义,让学生真实体验它,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那么,人为什么不能自私呢?
首先,从功利的层面来说,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当我对待别人不自私,别人对待我也不会自私。这就是一种交换。
其次,从哲学的层面来说,“我”这个词怎么来的?没有“他”和“你”,“我”这个字都不会存在,更不别说我了。也就是说,“我”包含在“你”和“他”之中。所以人不能自私。
最后,从基因和脑科学层面来说,人类已经发现,人自私的基因又小又弱,是一种不健康的基因,而共享的基因又大又粗,健康有生命力,这是最新科学的证明。所以,人不要自私。
如果再自黑一下曾经因为自私而导致的笑料,让学生哈哈一笑,效果就更不一样了。
当我们把学科与生活关联,坚持从生活中来,向生命里去。学习不是指向冷冰冰的分数,而是指向活生生的人。我们的教育就是有温度的,有热度的,有情感的。这时候的师生感情非同一般,再也不会相爱相杀,更不会拼刺刀。
莱辛《拉奥孔》的序言里有一段很有意思的话:
我们在很多方面都自信比古人优越,因为我们把古人的羊肠小道改成了康庄大路。尽管这些较直接也较平稳的康庄大路穿到荒野里去时,终于又要变成小径。
我们的精力都花在修大路上了,但大路通不到孩子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