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生命政治”的运用】
观点1:【福柯关于“人是政治的动物”观点的阐释】
亚里士多德的经典二分法
福柯重申了古希腊人古代思想家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就是人是政治的动物,但是他又反过来把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又颠倒了,我们想亚里士多德是怎么讲人是政治的动物呢?亚里士多德有一句非常有名的话:人天生就是政治的动物,人在什么意义上说天生是政治动物呢?亚里士多德在古希腊区分了两种生活,人有两种生活,哪两种生活呢?一种是私人生活,可以说是家庭生活;但是在古希腊还有一种城邦生活,有家庭生活还有城邦生活。
家庭生活和城邦生活有什么区别呢?也可以说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有什么区别呢?亚里士多德讲一个人他只顾私人生活,只顾家庭生活,这个人跟动物没有区别,他完全是把所有的私人生活,家庭生活当做自我求生,为了满足自己的生活必需品,把这些东西满足之后这个人完全不关注外在与自身的一些东西。只求得自我生成,自我保存,自我能够维持生命本能这种东西的这类人口,亚里士多德说这就跟动物是一模一样的,动物就是求生、维持自己的生命,但是一个人如果他要参与私人生活之外的生活,比如他参与公共生活、参与城邦生活,他在城邦中论辩,在城邦中跟人交流,去关注城邦的事务,超出了自己必要性的生活的话,这样的生活亚里士多德就认为这才是政治生活,城邦生活就是超出自己的私人界限之外的生活,是公共生活,也是政治生活。只有这样参与公共生活、参与城邦生活的这样一种动物,亚里士多德认为才是人。只过家庭生活的是动物,过城邦生活、过公共生活的是人,所以在这个意义上人和动物的区别在于,对于亚里士多德来说,人是过城邦生活的,也就是说人是过政治生活的,只有过政治生活的动物是人。从本性上来说亚里士多德认为不参与城邦生活,没有城邦生活意义上的人不算是人,这是亚里士多德把人和动物区分开来一个非常经典的区分。
阿兰特对亚里士多德的二分法进行进一步补充
对亚里士多德这个说法进行补充的是阿兰特,也是一个犹太女思想家阿兰特,她后来在美国定居,是二十世纪一个最有影响的女思想家,阿兰特把亚里士多德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家庭生活和城邦生活的二分,她进行了三分。她把它扩充了,她认为人有三种行为,亚里士多德只是有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但是阿兰特认为有三种生活,人有三种行动,哪三种东西呢?她说人首先是劳动,后来还有工作,还有行动。她把亚里士多德的二分法变成了三分法。
她说的劳动相当于亚里士多德的私人生活,人的劳动跟动物的劳动没有区别,动物的劳动就是为了让自己求生,把自己吃饱就行了,人的劳动,所谓的劳动也就是为了让自己生存,,但是阿兰特讲了第二条——工作是除了让自己生存之外还可以建立一个意义的世界,除了可以让自己吃饱、喝足,让自己像一个动物一样生存之外,还可以创造一个有意义的世界,这是动物所没有的。
在工作之外的第三个行动,阿兰特称之为行动,什么是行动呢?行动它超越了工作,所谓的行动就是人和人打交道才叫行动,所谓的行动人的行动就是人跟其他人打交道,他不再是劳动,也不在是工作,就是跟他人打交道,在某种意义上相当于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城邦生活,人和人打交道,在复数的人之间互相讨论、互相争论、互相辩论,这样的生活她才认为是一种政府生活,是亚里士多德的城邦生活。如果说亚里士多德只有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在阿兰特这里有三个:劳动(相当于私人生活),工作(在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之间),最后是行动,行动是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公共生活,所以她是用三分法改造了亚里士多德的二分法。她补充了亚里士多德的二分法。
我们看到不管是亚里士多德也好还是阿兰特也好,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强调什么?人是政治的动物,强调一点:积极的参与政治事务,在公共生活当中去行动。所谓的人是政治的动物,人是主动地去从事政治活动。所谓的政治又是什么呢?政治是积极地从事外部事务、从事公共事务。但是我们看到他跟福柯所讲的人是政治动物是两码事。
福柯讲的人是政治的动物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政治在主动地干预人,人是被动地服从政治。阿兰特讲的是人主动地参与政治,福柯讲人是被动地被政治所参与,在这个意义上福柯是把阿兰特颠倒过来说了。所以讲人是政治的动物有两种不一样的说法。人是政治的动物就是只有人才有政治意识,人可以去参与政治;还有一种人是政治的动物是什么?福柯讲今天是政治在管理我们的生命,政治在管理人,政治控制人。在这个意义上人是政治的动物。
观点2:福柯用生命权力解释死刑、战争和大屠杀现象
死刑现象
我们再回到福柯讲的生命权力。生命权力很重要的特点,一开始就讲到了说他是去拯救人的,是希望人的生命感活得更好,希望人更有生活质量、更有保障,让人的生命更强。这里面福柯[发现]有一个悖论,什么悖论呢?从十八世纪开始一直强调政府要让人过好日子,让大家的生命过得更好,整个欧洲都是这样的。但是有一个悖论式的现象出现了,屠杀、战争和死亡,在现代社会是愈演愈烈,跟整个我们说的生命权力是截然相反的。既然权力是为了拯救人、投资人、为了让人活得更好,为什么从十九世纪、二十世纪发生那么多战争,杀死那么多人呢?这个怎么去解释呢?如果欧洲的人的观念都是为了让人活得更好,欧洲为什么还杀了那么多人呢?为什么还有希特勒的种族大屠杀呢?福柯他有他自己的一些解释,比如说死刑,你想想如果我们都是为了改善人、为了救助人,为什么还会通过法律的方式杀死那么多人呢?如果按照生命权力的逻辑这里面它就有一个很核心的东西,死刑在君主制时期就是为了杀死你、惩罚你、报复你。但是按照生命权力的逻辑,为什么今天还保留着死刑呢?我们之所以把一个人判处死刑,不是要对你进行惩罚,不是要把你杀死,而是为了保护其他人的安全?因为你在这个世界上存在总是对他人构成了威胁,生命权力就是要保护所有人的安全,如果你的存在包含罪犯的可能,让别人都随时随地处于危险之下,那我们就以死刑的名义杀死一个人,这已不再是对你进行残酷的惩罚和报复,而是为了保卫整个社会的安全。福柯有一本书就叫《必须保卫社会》,要保卫社会就要把这个社会所有的危险给消灭掉,这才是死刑的逻辑,所以我们发现死刑并没有停止,而是更广泛地出现,杀死一个罪犯,我们恰恰是为了保护社会的安全。
战争现象
还有战争,为什么还会出现那么多的战争呢?对战争的逻辑福柯也进行了重新解释,比如说以前的战争,在君主制时期发生战争的目的是什么呢?战争是为了保护君王的安全,是保护君王的荣誉,保护君权是一切的目的。但是现在发动战争的一个理由是什么呢?我们现在发动战争主要是为了保护国民的安全,比如说美国为什么要打伊拉克,就因为伊拉克有杀伤性武器,这种杀伤性武器对其他的国家、对西方、对美国构成了威胁。也就是说所谓的先发制人的战争,最后战争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我们国民的安全,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命,是为了保护大家来做出的战争。所以战争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去杀别人,而是为了让我们过得更安全,这也是生命权力逻辑,也就是说为了生活得更好,为了保护自己国民的安全,为了让我们的寿命变得更长久,为了让整个人口变得更安全,所以我们要发动战争,目标是因为这个原因,是为了求生,为了让自己活得更好,所以我们才让别人死去,生命权力的逻辑最后变成了死亡权力,要管理生命的政治最后变成死亡的政治,我要活得更好,只能让别人死去,这是二十世纪的战争逻辑,是生命权力所导致的死亡权力。
种族大屠杀现象
还有一个比如说福柯他也解释了种族大屠杀,解释了希特勒为什么要杀犹太人,他的解释是说雅利安这个种族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一个很重要的逻辑就是要维持自己种族的安全,让自己的种族变得更纯洁,而且种族主义特别相信自己的种族是最纯洁、最高级的。自己种族的纯洁性和高级性是种族主义的一个根本的逻辑,如果犹太人大量和他们的种族混在一起的话,犹太人就对他们种族的纯洁性和安全性构成了威胁。所以种族主义的逻辑它也是在生命权力逻辑之下,就是为了让我们这个种族更好、让我们这个种族更健康,让我们的种族变得更纯洁,有任何的威胁都把它消除掉,所以希特勒要把犹太人给清除掉,把任何犹太人的危险、杂质消除掉,这样以来我们的种族就能够更好地安全地延续下去,这也是生命权力的一个逻辑。
可以说福柯用生命权力来解释死刑、战争、种族大屠杀和种族歧视,生命权力尽管要求保护自己的国民,让自己的国民过得更好,让自己的国民更健康,但同时也导致了很多悲剧,也无可避免地导致了很多死亡事实的出现,导致了大量死亡权力的出现,求生的东西最后也变成了致死的东西。
观点3:阿甘本用“赤裸生命”的概念解释生命政治下的种族大屠杀现象
关于种族屠杀,福柯有一点没有解释到,就是为了种族的纯洁性想杀犹太人就可以杀掉犹太人吗?因为讨厌犹太人,感到犹太人对我们构成了威胁就能因此把他给杀掉吗?你很讨厌某个人、想杀某个人就能把某个人给消灭吗?这一点福柯的书中并没有讲到,他只是提到这一点,但是真正把这个东西解释清楚是另外一个哲学家,意大利的阿甘本,阿甘本是接着福柯这个思路来讲的,他写过一本书,书名是拉丁语,主要讲希特勒怎样把犹太人给杀掉,福柯讲希特勒为什么要杀犹太人,阿甘本讲他是如何杀犹太人的。他说犹太人一开始是享有德国公民的权力,我们知道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是欧洲历史的一个分水岭,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世界历史的分水岭。法国大革命意味着什么呢?平等、民主、人权,这是它的一个基本开端,法国革命的一个开端。这个里面涉及到一个什么问题?他有一个基本特点,一个人只要出生在哪个国家,就会自动地获得这个国家的公民身份,一旦有这个国家的公民身份,他也就获得这个国家的公民权利。也就是说犹太人只要出生在德国,就能够享受德国的公民身份,就享受德国的公民权利,那就意味着他要受到国家政治和法律的保护,因为法律是一定要保护自己的公民的。就是说如果我是这个国家的公民,我就享有这个国家最基本的人权或者享有这个国家法律所规定的人权,我就不能被随意地杀死。
所以希特勒想杀犹太人,他就首先面临着一个政治上的问题,就是怎么能把他们杀死?他们是这个国家的公民,享受这个国家的人权,受这个国家政治和法律的保护。能够想杀他就杀他吗?所以希特勒通过一系列历史性的运作方式逐渐地把犹太人的公民权利剥夺了,他首先制定了一个法律让犹太人逐步逐步地变成次等公民,后来经过《纽伦堡法案》把犹太人的次等公民权利都给剥夺了,他通过法律的方式来剥夺犹太人的公民权利,他让犹太人变成了一个可以居住在这个国家的普通人民,但已经不再是公民。后来还经过一系列的“血腥之夜”,把犹太人的基本人权都剥夺了,这个时候犹太人连居住的国民身份都没有了。首先是次等国民,然后是居住的国民,最后在“血腥之夜”之后连居住国民这个身份都剥夺了,这个时候犹太人变成什么呢,他们所有来自政治的、法律的保护全被希特勒一步一步给剥夺掉了,这时犹太人就变成阿甘本提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叫做“赤裸生命”,Bare life,英文有时候也翻译成naked life。
什么叫赤裸生命呢?这些生命是光秃秃的,没有任何权力来保护,没有任何法律和政治的外套来保护,赤裸生命在政治上是空洞的。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有两种特征:一种特征是我们作为一个生物性的生命,能够说话、吃饭、走路,我们是活跃的身体性的人;但是我们每个人还有另外一个政治身份,你是一个国家的公民,享有这个国家政治和法律的保护,但是希特勒通过自己的方式把你的政治生命给去掉了,让你的生命变成了一个单纯的生命,变成像动物一样没有任何政治法律来保护的生命。也就说犹太人在这个时候就像动物一样,我们知道人如果像动物一样,我们就可以随意把他杀死。比如我们在街上要打死一只鸡或者打死一只猫,不会受到任何的惩罚,为什么?因为猫或者鸡它们不是这个国家的公民,它没有被这个国家的政治和法律所保护。犹太人一旦被剥夺了公民身份,这就意味着任何人杀死他们都可以不用负责任,人们杀死一个犹太人就跟杀死一条狗一样,因为犹太人是赤裸生命,他们被剥夺了政治和法律的外套。
阿甘本就把犹太人这种赤裸生命称为Homo Sacer,Homo Sacer来自古罗马,古罗马有一种人就叫Homo Sacer。他认为现代的犹太人就是今天的Homo Sacer,这个什么意思呢?古代的Homo Sacer主要是讲在古罗马有一种人,任何人都可以把这种人随意地杀死,不用负责任,就像动物一样。同时这种人还有一个特点是什么呢?把他们杀死之后这些人还不能献祭用,也就是说这种人是什么样的人呢?他既没有享受政治社会,享受人类社会、理性社会赋予的政治权利,同时他也不被神所眷顾,也不受到宗教的重视,就是说无论是在神的法律里面还是在人的法律里面他都是被排斥掉的,他都被抛弃了。一个人他既不受到神的眷顾,也不受到政治秩序、政治法律的眷顾,这样的人是什么?他就是动物。所以阿甘本讲犹太人就是现代的Homo Sacer,他认为人类历史上这类人一直没有消失,尽管我们有人的躯体,人的情感,可以说人的语言,有人的爱,有人类文化所赋予的一切,但在某种意义上,在政治权力方面跟一个动物一样,可以随随便便处置掉,这个在中国也非常普遍。比如说“文化大革命”期间,可能有一些同学知道,那么多的教师,北京女中的教师、校长被活活打死了,到现在也没有一个人出来负责,也没有追罚任何一个凶手,文化大革命死了那么多人,大街上死了那么多的人,谁是凶手,谁负这个责任,法律在哪里?都没有,为什么?就是因为那些人一旦被划定为某一个特殊的成份,比如把他划定成一个右派,把他划定是一个地主,很有可能他的政治权力就已经被剥夺了,变成一个赤裸生命,就跟动物一样,就可以被活活地打死。余华的小说《兄弟》,上半部他的父亲在小树林里边活活被打死,十个小孩拿着棍子把他父亲活活打死,打死就一哄而散,没有任何人负责任。今天也有很多这样的赤裸生命,比如说我们的矿工死了就死了,还有街上很多乞丐乞讨的这些人,任何人、政治、法律没有关心他的,他如果死了就像一条狗一样死在大街上。
阿兰特也讲过还有很多的难民,难民的特点是什么?前几天有很多中国人在偷渡到英国时在海滩上被淹死了,那些难民是什么?本来他是中国公民,但他逃到英国去了,他在英国享受不到英国的权利,享受不到英国社会赋予他的政治和法律的保护,但他又不在本国的领土上,所以这群人是没有政治身份的,一个难民死了可能都没有人会给他做一个记录,比如说一个国家如果一旦失去主权,国家的政治法律主权也失去的话,这个国家所有的人基本上都会变成赤裸生命。伊拉克战争期间那些人被打死了,打死就打死了,阿富汗的很多人也是被打死就打死了,为什么?他们就属于那种赤裸生命,没有任何人负责,他们之所以是赤裸生命因为他们自己国家的主权没有了。但是犹太人成为赤裸生命是因为他们的权利被希特勒剥夺了,所以说赤裸生命是有不同的形式。如果国家丧失了主权,这个国家所有的公民都会成为赤裸生命。生命权力最后只能转化为死亡权力,这就是阿甘本接着福柯讲的。
观点4:埃斯波西托提出过度地生命权力最终导致了死亡权力
接着生命权力讲,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另外一个意大利哲学家埃斯波西托讲的,他也研究生命政治、生命权力。他说一个国家、一个政治共同体就像一个身体一样,他有一本书专门回溯政治体和身体的类比关系,很多人把共同体的一个国家当成一个特殊的身体,他说政治共同体就像身体一样。
比如说我们为了防范各种各样的病毒、传染病,就会给自己的身体打疫苗,很多孩子从一出生一直在打疫苗,打到好几岁。打疫苗的目的是什么呢?打疫苗的目的就是为了防范病毒的入侵,因为疫苗可以提高你的免疫力。但是如果你太敏感了,总是给自己打病毒,总是给自己种疫苗,疫苗本身也是毒也是药。我们知道乙肝疫苗就是乙肝病毒,只是说少量的乙肝病毒,打到体内会让你产生抗体,你会对病毒产生排斥作用。但病毒和疫苗本身它也可能会伤害你的身体,也就是说在你不断地频繁地给自己种疫苗的时候,你可能把自己保护得很好,但同时也可能伤害自己。我们经常看到有些新闻报道说打疫苗把孩子打死了,这种情况经常有的。如果各种各样的疫苗都打,很有可能就让自己变得没有活力了,这种药本身也对人构成伤害。
他讲这个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如果一个国家对自己民众的健康保护得太过,太慎重保护自己的民族安全也可能对这个国家自身构成伤害。采取的种种防疫手段在某种意义上也会伤害你自身。
他举了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比如像美国现在特别怕各种各样的恐怖分子对它的入侵,他把恐怖分子当成病毒一样,所以他要控制这些阿拉伯世界的人,控制病毒一样的恐怖分子,它就不断地给自己打各种各样的“疫苗”,或者不断地给自己制造各种各样的防范的屏障,不断地进行监听。现在我们去美国签证还要摁指印,斯诺登有大量的证据就是美国人现在正在进行大规模的监听。这个事件爆发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防止恐怖分子的入侵,为了阐明这个信息,但是这个事件本身让美国自己也受到伤害,大规模的监听对美国国民的隐私也构成了威胁,它也在伤害美国本身,甚至对全世界造成了伤害,但是它的目的是什么呢?就是为了让自己变得更安全。所以在全球化的情境之下人员频繁流动的时候,如果还不断地给流动制造障碍,反而会使这个地区缺乏活力。
这在我们中国也有这样的现象,比如说我们为了防止一些威胁在地铁里面出现,就把地铁安检搞得非常复杂、非常繁琐,每个乘客都会觉得很麻烦,也就是说当生命权力过于警觉、过于警惕、过于敏感,那么在排斥了危险的同时也给自己制造了危险,所谓保护自身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伤害自身。这跟病毒的原理是一样的,想要免疫所有的威胁,免疫所有病毒,最终有可能让自己受伤害。所以阿甘本说我把别人杀死,所以我才能过得更好。埃斯波西托说我要过得更好,所以我要把自己杀死。这两种都是从福柯的生命权力推论出来的不同的模式,就是我们求生的权力。十八世纪以来所发展出来的现代的生命权力它如何转变成死亡的权力,变成致死的权力。这也是今天世界上很多战争、屠杀,包括监视等很多现象都可以在福柯的生命权力这个逻辑下进行解释的原因,表面上来说所有的国家都是打着为了自己国民的幸福和安全的旗号,实际上正是因为这个目的或者正是因为这个旗号或者正是因为这个意愿导致各种各样的伤害,导致各样各样的屠杀,导致各种各样悲剧性的死亡。既可能对他人的伤害,也可能是自我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