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红枫太守》
红枫太守
ㅤㅤ十二年冬,余初为太守。
ㅤㅤ县官告余曰:“此地归治止数年耳,无太守久矣。”余视之,信然。府衙久弃,装如芜庭;叶落三秋,草青数岁;远接荒山,近通犬窦,非院墙不能辨也。
ㅤㅤ是月,大雪三日,百草皆枯,满庭土色。唯一枫树枝叶完在,丹色如染,绝类霞云。
ㅤㅤ及堂上,诸物亦旧。为椅者四,为翘头案二,为博古架一,蒙尘累年;又有字画、匾额者数,其色既黯矣。然案头一砚,墨犹未凝,状如新研。环而视之,纸笔诸物俱在,惟阙大印。寻再三,未果。
ㅤㅤ当是夜,余掩门伏案而眠,有翁叩门。熟视之,须发欲燃,眉髯如枫,不类常人。复观其所服,衣锦衣,冠乌纱,悉如前朝。
ㅤㅤ余急捉剑询之,对曰“吾此地太守也,今子即承吾职,吾自当去,然有藏书数册,念旧不忘,思携之同去。”
ㅤㅤ入书斋,果有古书数百册,十有七八者,余之所未闻也。
ㅤㅤ假而观之,字尽艰涩,非余所同。翁笑曰:“此金石文也,为商周先人之用。今自难见。”遂指一书,谓余曰:“此《〈白泽图〉解》也。”余知《白泽图》者,白泽之告黄帝也,观则百鬼晓。
ㅤㅤ又指数册,一一告余,余又所问,亦能答之,似无有不知。
ㅤㅤ及鸡初鸣,翁曰:“天将晓矣,吾自当去。”乃携书而去,连有数日,皆如此。
ㅤㅤ夜则叩门,昼方携书而去,七日乃尽。翁曰:“数夜叨扰,实非礼也,吾藏佳酿一坛,在此府中,今遗与君。前途茫茫,不期复见也。”言毕,一揖而别。
ㅤㅤ翌日,下人告余曰:“庭前枫树凋矣。”往而视之,有皓首者环坐而哭,言此枫前朝太守所植,太守每审案树下,戒己曰:“当奉公,当爱民。”枫则叶动,声如人语,似与太守有所通。
ㅤㅤ掘地于树下,有一石穴,大印、美酒在其中矣。
ㅤㅤ越三年,余渐忘此事,人赠《〈白泽图〉解》一册,闲而阅之。其中所志,有“枫鬼”一种,盖老枫所化。思其装貌,须发眉髯皆赤,一如余之所逢“太守”者也。
——霾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