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美国人的前半生
2018-10-14 本文已影响0人
酒红菜绿
认识他的时候
他已经91岁了
而我22岁。。。
1927年的一天
遥远的大洋彼岸
有一座叫门罗的小城
他悄悄的
来到那座城
来到这个世界
开始了漫漫人生路
14岁那年
他初识世间
却又背上行囊
和大多数人一起
去到战场
枪林弹雨
风霜六年
幸运的是
满载功勋而归
自此踏入白宫大门
七十一年
世纪千年交替
那一刻
他登上时代周刊
与百人并肩
他说
要勇于尝试
于是演绎老友记
又惊艳了众人
。。。。。。
故事说到这里
91年的岁月
于他
只是前半生
于我
遇上便是幸运
只希望能一直陪伴
最后介绍一下
他的名字叫lazboy
也是lazy boy
他长这样
一个美国人的前半生这便是他的前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