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幸福的女孩每天300字散文

烦恼丝

2019-04-07  本文已影响33人  梅园遗珠

文/梅园遗珠

长发及腰,嫁我可好?

在没有出现白马王子的时候,已经是长发及腰了,至于为什么留着长发,有些说不清楚。

小学的时候有过短发,还剃过一次光头,后来的记忆里就是长发了。起初不怎么喜欢留长发,原因有很多。比如,不好洗,梳头浪费时间等等。活脱脱一个假小子。

父母希望留个辫子变文静一些,母亲不厌其烦,每天早起为我们梳头,一个个扎上红头绳,梳一个或两个马尾辫。初中一年级的时候,学校召开春季运动会,一年级有个集体腰鼓队,老师在各班里选拔腰鼓队队员的时候,因为我可爱的双马尾第一个被选中,我高兴极了,背着小鼓敲的可来劲了。从此也不再厌烦长发了。

头发越来越长,快长到膝盖的那年,街头巷尾开始流行李春波的《小芳》。简单的吉他声伴着淳朴的唱词“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辫子粗又长……”。

那一年,我遇见了先生。

四月的柳枝刚刚发芽,闪着油亮亮的金光,和煦的春风吹着,我披散着头发,从柳枝下走过。先生迎面而来,瞪着大眼睛看着我,看着我的头发。他突然红着脸说:“小芳,我可找到你了,咱回家。”

有了家,先生格外爱惜我的头发,从不厌倦的帮我洗头、梳头。

有了女儿,因为身体原因,我剪了长发。那一次,先生哭了。

万幸的是我们的女儿有一头浓密的头发,初中时,女儿的长发已经及腰,女儿最得意的就是她爸爸会梳许多发型。

女儿长大了,头发越剪越短。先生时常叹气,感叹再也见不到他的小芳。

我总是扎着一根马尾,时间久了,有些厌烦。

还是在一个春风拂面的时候,我剪了短发,回家遇见先生,生气的甩我一句“神经病!”我想着他那生气的模样偷偷乐,心想“真是个文艺青年,长发控。”

第二天出门,一阵风,我辛苦吹了十来分钟的发型不见了。一会儿二八分,一会儿中分,一会儿胡乱扎扎着,分不清有几分。

没法见人了,我立刻想到补救办法,买了顶帽子戴上,总算整齐一些了。

大檐帽,戴着去工作,不合适。

运动帽,没法儿穿裙子。

我为发型乱了心,先生在旁偷着乐。

三千烦恼丝,如丝三千烦。

长发及腰,嫁做人夫,美也罢丑也罢,千万别轻易剪去长发。

原创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