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OO
今天在微博上看到的消息,经过查证,应该是中国地质大学发生的事,微信的原文是及时汇报而不是举报,但在TG的语言文化中,及时汇报的实质基本等同于举报了,这里先不对我朝的举报文化进行讨论了,都是把毛子的手段发扬光大的历史残渣,除了帮助恶人为恶,好人受益是一点看不到的。结合之前一个同性恋老师遭开除的新闻一起看,值得吐糟一下的仍然是这个假公民社会对少数群体的不宽容、偏见和恶意。
同性恋的产生和生物学理论不做科普,对SB来说,即使你说的再详尽,ta仍然能够主观臆想出一套符合自己价值观的变态演化理论出来,毕竟进化论不是通过三观来筛选适者生存的。说几个事实,同性恋不可测原理:没有人会知道自己即将或者已经出生的孩子是不是同性恋,遗传因素不重要,生活环境也不重要,后天形成的同性恋那纯粹是对心理学异想天开的幻觉。同性恋不是疾病,觉得有病的该是你自己存在心理或者神经疾患了,建议尽早就医,将来孩子出柜的时候才能保持心态平和不至于猝死。同性恋不是极少数现象,3%好像是个合理的概率估计,当然我也不权威,不信也行。同性恋不是娘炮、不是女汉子、不都是帅哥美女,两人间不会分老婆老公,分攻和受,套用一般男女共同生活的标准那是犯了异性恋的病,得治。
以上,同性恋只是喜欢同性的正常人而已。你可以不接受不接触他们,但从法律权利或者道德规范的角度去孤立排斥则脱离了一个现代公民的基本要求。我不是同性恋,但我坚持认为我们应该支持并保护同性恋群体的应然权利,这不是一种伪君子式的道德升华,而是理性判断的最优结果。一方面理性能够告诉我们,同性恋诸如结婚这样的权利并不伤害异性恋的任何权利,除非是异性恋直觉自身的病态尊严被冒犯了,而且除了伊斯兰那种流氓到病入膏肓的神权国家外,同性恋相爱的权利即使伤害到某些人的宗教感情,但现代天主教廷也接受了上帝创造出同性恋的妥协观点,并且某些人并不代表公共利益,更不代表宪法利益,当然不能够从法治层面去限制同性恋,现实也是越来越多的文明国家从正视同性恋问题向立法保护的方向迈进。相关的基础理论我认为应当是密尔的自由理论,其对这种个人权利(私利)与公共权益(公利)界限的相关论述十分精彩,推荐细细研读,这里也不过多讨论了。
此文的标题借用了当下流行的女性反性骚扰运动的口号“METOO”,不是说作为同性恋的我也是,而是作为少数群体来说的。马丁尼莫拉牧师的箴言犹在耳畔(具体内容自己bing去,我贴出来不是骗字数吗,还显得不高大上),谁都不能保证自己永远多是大多数人。几反几反的时候,黑9类一下子划出来多少异己,举报的事情放一边那也是人心惶惶,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荡然无存,从多数变少数都成了概率性事件,或者全看权力的个人喜好。所以,保护每一个少数群体(说罪犯内奸那你纯粹是抬杠了)就是在保护每一个个体,保护自己,都是在跟权力争权利,维护社会。
说不定,还是在保护谁谁谁未出生或者已出生的同性恋儿子女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