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骗可还行?

2021-06-03  本文已影响0人  类时

现在国家对诈骗打击这么严格,怎么开发商名目张胆骗收了的钱不退就管不了?

4月初给开发商交了一笔的4W房屋团购费,一个星期后本要去签订认购协议,但因协议内容与原先销售告知的有出入,协议最后签订失败。由于交团购费时开发商并未取得预售证,双方之前也并未签订任何协议,所以开发商当时现场答应一个月内会把钱退给我们,可如今两月过去,开发商还是没退钱。联系开发商销售,都是敷衍了事,说走流程中。

多次给有关部门打电话投诉,一直无果。

12345服务热线说请耐心等待,会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处理;

区住建说不归他们管,综合执法局管;

理由是开发商不是用自己公司账户收的钱,他们管不到。但我们当时就是直接在开发商营销中心刷的卡,收据上的内容写的也是某开发商楼栋购房收据,这怎么就不是开发商的事情了?而且我作为消费者,开发商这么多心眼,我怎么知道?

综合执法局说不归他们管,住建管;

市住建说他们不管,区住建管,除非区住建出不管的声明;

住建这说法感觉就是来搞笑的,会有人给你们出声明说不管?

昨天,收到市政务短信,说给开发商缴纳的费用属于定金、已签订协议,属于民事纠纷,需自行解决,可采用法律途径。

看到短信越想越生气,都强调了N多次了,不是定金不是定金,没有签订协议没有签订协议,怎么在他们眼里又成了定金与签订协议了?

还属于民事纠纷,让我自己走法律途径……

难道真的没有部门能解决了?难道面对开发商我只能认栽?

被不知道的人骗钱,都会有部门千方百计帮忙追回来,现在被知道的人骗去了了钱,就没人管了?

这是什么道理,难道名目张胆骗钱更好活一点?

当时也是想着大开发商销售的主事人当场说了会退钱,他们为了几万块钱也不至于会骗我们,所以任何没有怀疑,没有让他们出任何书面保证或证明。

如今想来,果真还是太嫩了。

都已经能成为大开发商,还担心对付不了势单力薄的个人?

想想开发商为社会创造了多少收益、多少贡献,还担心自己无人帮助?

不像不知名的小骗子,无根无势,无任何贡献,岂不注定要被打击?

大开发商怎样,上市公司又怎样,不给退就一直投诉,各个部门都投诉,直到有部门愿意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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