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天空飞翔
---王力著
2002年
序幕 我茫然的前行,在这个美丽的城市。 之所以称它美丽,毕竟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它是我心中向往的圣地。至少,我向往它充溢的都市气息,至少,我向往它浓郁的文化底蕴。 所以,当我背着行囊走出火车站的那一刻,我想我是很激动的。 然后我遇见了她,久违的她。 我们之间隔了一条马路,还有川流不息的人群。 也许我可以欣慰,在这千里之外的城市里,我们竟然又相遇了;但我同样也可以无所谓,因为相遇并不意味着重逢,也不意味着要打开某些尘封的往事。 有些往事,总是不该被提起的。 就像我曾经一如既往地喜欢着某一个人,然后又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她忘记一样。 然后她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之中。 再然后,我背着行囊走进了一所我将要在那里度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学校。 一﹑靳晴 她是我的同班同学,同学很长时间了吧,可是除了她的名字其实我一无所知,我只认识她的他,当然,当时我并不知道他会成为它的他,他只是我到了这个城市后认识的第n个朋友,也许前n-1个朋友只是平平淡淡,也许后n个朋友只任然会是平平淡淡,但是一个人在世,总要有几个很铁甚至很钛的朋友。 入学一段时间后,我决定搬出宿舍,也许是散漫惯了,或许还有写其它的什么原因,总之,我要搬出来了。 所以,我也就认识了第二个他。 因为这个他和我合租一套apartment。 除了每月一定数额的房租外,水费﹑电费都得自己掏钱,房子有两间卧室,我和他一人一间。冬天有暖气,因此取暖费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但是没有煤气,所以想开伙还得搬一个罐来。 总之,如果你决定要自己生活,有些琐事就不得不解决,解决不好它甚至会占领你的整个内存,就像电脑里定期或不定期发作的病毒一样。 搬进新居的第一天,我觉得有必要跟我的这位partner沟通一下,顺便提醒他注意节水节电之类,谁知道这让他打开了话匣子,我亲爱的朋友,你完全可以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在这样一个难熬的夜晚,我一次又一次的被人从睡梦中叫醒,并且被要求听他那惊天动地泣鬼神的爱情悲剧,这时候你的心情,你的感受,会是怎样的呢?我想你一定会产生和我一样的想法:找一条胶带塞住他的嘴,然后把他倒扣着塞进马桶里。 第二天我就跑到了我那很“钛”的朋友家里,以风卷残云般的速度消灭了他妈专门为我包的饺子,然后赖在他的床上一觉睡到第二天早上。 他妈听我讲完那个人的故事,笑得半天合不笼嘴。 因为我说:“他无敌了!” 后来我搬回去了,那小子也恢复了正常。 因为我告诉他:“如果你成天翻你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历史,你就真的追不到女孩了,因为没有一个女孩子愿意听那些又臭又长的东西。”然后他就真的闭嘴了。 二﹑扬 扬就是我那个很铁很钛的朋友,当然,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一个很寡菜很寡菜的名字。可是他却让我想到了飞翔,就是那种藐视一切振翅翱翔与天地之间的苍鹰,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联想到这些而不是他张扬的个性。 这个世界,有一些人很感性,也有一些人很理性。 就我个人而言,我倒是更愿意接受感性的人,因为人毕竟是有感情的,感性的人所表现出来的,往往是最真实的自己,不矫情,也不做作。 理智的人也是值得尊重的,他们不但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也能够正确面对遇到的结果。 而理性就往往表现的差一点火候,理性的人是很有一套道理的,而且是自己坚信不疑的真理,可他们的理经常是无理取闹,有时天真得像一个孩子,让你不得不像哄孩子一样哄着。 其实,对于社会而言,这样的人才应该被称作“另类”,有的人不分一概而论,把时尚一些,流行一些的都称作另类,这是不公平的,因为任何顺应历史潮流﹑热爱生命﹑积极生活的生存方式都应该是社会的主流,而那些拒绝接受社会,接受他人,拒绝认同感知社会的自认为是理性的人,才是真正的另类。 在宿舍办理退宿手续时,我遇到了靳晴。 “你好,Sky.”她说。 “哦,你也好。”我回答。 “你跟Frank很熟是吗?” 我说是的,我当然认识Frank,他是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 “那么我也是你的朋友了。”她笑着,一字一顿地说。 “为什么呢?”我问道。 其实我本就没必要接着问下去,交一个朋友根本就不需要什么理由,如果你真要为你的行动找一个成立或是不成立的理由,那么友情,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它纯洁的意义。 她告诉我,她是Frank高中时的同学,Frank有好多好多的朋友,她不但是其中的一个,而且是很好的一个,根据递推原理,Frank的朋友理所应当成为她的朋友。 原来交一个朋友是这样的简单。 当之后的某个时候,我和Frank在聊天时提起这个女孩时,Frank更多的还是称赞。他说:“她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女孩,有时候我曾想着也许可以找到若干个形容词来描述她,可是我又觉得任何一个词都会破坏一种自然美的意境。她曾经很精细,很强干,有头脑,工作起来可以不知疲倦。她有很强的信念,除了她自己,任何人都很难改变她的想法。可是听你说的,她似乎变了。” “变了?!”我轻轻地笑者,“哪里?” “这里。”Frank轻轻地指了指大脑,“变得人性化了。” 也就是说很简单,我认识了靳晴。 扬是她的同桌。 扬是个很白痴很白痴的家伙,用《幽游白书》上的解释,他就是那种身体比脑袋先行动的人,换句话说,就是单细胞白痴。 他唤他的同桌叫“老婆”,然后被他的同桌暴扁一顿。 他的同桌是靳晴。 当靳晴痛诉扬的罪状时,我对她说,其实你应该庆幸的。 “为什么?”她疑惑地问。 “因为他喊你老婆而不是老婆婆。” 半晌,我只听到一声“Sky,你去死啦!” 然后就真得如她所愿,当天晚上我吃坏了肚子,然后在厕所里蹲了两天。那种感觉,当真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那两天我们考试。 靳晴赶到医院我的病床前。 “对不起,Sky,我不是故意要咒你的。” 床头传来扬的声音“女人的诅咒通常都是很灵的。” 靳晴一下子杏眼圆睁,剑眉倒竖。 “讨厌,扬,你去……”她停住了。 我接着她的话往下说:“她的意思是让你去死,然后她改嫁。” 然后我听到了一些奇怪的声音,与医院的宁静极不协调的声音。 闻讯而来的护士赶到时,只见我伸着一只微微颤抖的手,用一种断断续续的声音说:“同志……请……请拨110,这里……这里有人……殴打病号。” 然后我就出院了,活蹦乱跳的。 后来,扬真得恋爱了。 不过不是和靳晴,而是和靳晴同室的Ivy. Ivy是那种任何人见了都会喜欢即使不立刻喜欢接触几天也会动心的女孩,就个人的感受,我觉得我说这并不夸张。 毫无例外,我们的扬也不可避免地喜欢上了Ivy. 那天晚上我去扬的家里蹭饭。 趁扬去洗手的时候,扬的妈妈很神秘地问我:“Sky,告诉阿姨,扬这小子是不是又谈恋爱了?” 我说:“这该从何谈起呀。” 他妈笑着说:“扬最近很注意身上的衣裳和头上那几撮烂毛。成天没事干拿把梳子在头上锉呀锉的。而且,他最近越来越能吃饭了,好象是内分泌过剩。” 这话恰巧被刚洗手回来的扬听到了,他惊呼:“我的妈呀!难道吃饭多也是追女孩的充要条件吗?!” 我白了他一眼,说;“你追个女孩怎么这么大动静!” 他妈接着说:“对,对,扬,你记不记得,你上五年级时追隔壁班的小娅,初中二年级追你们年级的级花,高三上半学期追对面楼里的冰冰,在家都这样。” 扬已经要吐血了。 所以他的那份荷包蛋也进入了我的胃里。 三﹑陈 回到我租的房子,我才想起,原来陈还躺在医院里呢(陈就是和我一起租房那厮)。 然后我就到附近的大排挡里买了一份饭菜给他送饭。 你可以想象,当饥肠辘辘地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病房里的陈看到我的时候,他的眼角闪动着泪花,他的嘴角浮现着微笑。 可是这微笑只浮现了四分之一柱香的时间,因为四分之一柱香的时间过后,他打开了放菜的一次性饭盒。微笑消失了,眼泪却真得掉了下来,然后就听到他的怒吼:“为什么是土豆丝!” 我诚惶诚恐地说:“大夫说你身子刚好,应该吃一些清淡点的食物。”这当然不是大夫说的,而是我说的。 他悲哀道:“就算是一份西红柿炒鸡蛋也好啊!” 我说:“土豆丝里面含有大量的糖类物质,可以为你大病初愈的身体提供充足的营养。”其实真正的原因是:西红柿炒鸡蛋要5块一份,而炒土豆丝只要2元钱。 他无奈地叹息:“早知道那些鸡腿我就自己吃了!” 如果他自己吃了那些变质的鸡腿,他一定会在这里待更长的时间,就因为他比我多吃了一个变质的鸡腿,所以他注定要比我多在医院里躺两天。所以这也给贪嘴的人一个教训。 然后陈的呼机响了,他看了一眼,突然气急败坏地说:“你为什么把我的呼机号给了别人,是那个靳晴叫你出去。” 我拿起外套往出走,走到门口突然回头对陈说:“现在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同屋三分亲嘛,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所以你的呼机自然我帮你用了。再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亲眼看见大排挡的那个师傅上完厕所没洗手就给我炒菜,而且他放作料时是拿手撒的。”我伸出左手,做了一个撒盐的动作,然后转身走了。陈的目光呆呆地停在吃了一半的饭菜上。 我在楼道里听到了他的吼声:“Sky,你这个混蛋!!!”我轻轻地说:“小声点,小声点,在医院里要保持肃静,你不知道吗?!” 靳晴约定的地方,是以某条街和某某大道分别为x轴和y轴建立直角坐标系后大概正弦曲线与一三象限角分线的非原点交点处的一个古香古色的茶馆里,我奇怪为什么现在的女孩子都改喝茶水了,其实小说里的咖啡美女也是很浪漫的呀。难道是因为怕喝咖啡晚上睡不着觉出现黑眼圈所以改喝茶水了,可茶水同样会让人兴奋,不会吗?! 当我的思维模式已经由咖啡和茶水转入到中西文化的差异时,我觉得自己应该过一段时间再考虑这个很大的课题了。因为我发现自己走在一条从未走过的路上,周围的景色也相当陌生,换句话说,我迷路了。 细想一下,我在离开医院时根本就没弄清靳晴说的某某大街和某某大道在什么位置。 这时候出现在我脑海里的,是赴约可能会迟到,迟到靳晴就会很生气,靳晴生气时是很暴力的,说不定我会住进医院去跟陈做伴而且还没人给我送饭。想到这里,我的汗一下子冒了出来。 幸好我还有一张磁卡,所以我找到了一处公用电话,打电话给扬,“我迷路了!” 扬说了一句他认为很讲义气的话,“把你的准确位置告诉我,我骑单车去接你。” 我大骂你不动脑子啊,我要是知道我在哪儿这还叫迷路吗?! 扬说也是,可是我今天约了Ivy去看电影,这么吧,如果明天见不到你,我会发动全校同学倾巢出动开展搜救工作的。 我已经气得火冒三丈了,我说你小子怎么这么重色轻友啊。 扬说朋友你就原谅我的见色变节吧,等你遇到一个你喜欢的女孩时,你也会这样的,到时候我决不计较你这些 。 眼睁睁看着磁卡上余额显示变为0.00,我冲着话筒大喊:“妈的!有没有搞错!”可是我听到的,只有话筒里的一片忙音。 距离靳晴约定的时间还有10分钟,我仿佛已经看到了靳晴那狰狞的笑容。 四﹑HELP 我不得不承认我是幸运的,因为当我向前迈了若干步之后,我遇上了我敢说我今天最想见的人——最最亲爱的警察叔叔。我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迎了上去,“警察叔叔我迷路了。” 我们是唱着“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长大的,在那个一根冰棍只要两分钱的年代,我确实很疑惑为什么遍地都有一分钱可捡,而我从来没那么好运。 可是现在我又疑惑起为什么他看起来不比我大多少我要管他叫叔叔。 当然,我不得不承认,如果不是警察“叔叔”,我可能真得会迟到,可能真得已经住进医院跟陈做伴而且还没人给我送饭。但是,这样的猜想可以在此画上句号了。因为,在警察“叔叔”热情地指引下,我找到了目的地,而且,最重要的,我竟然没有迟到! 每当我想起那一刻,浮现在我脑海里的是靳晴那忧郁的眼神,那天她穿了一件天蓝色的T恤,一条天蓝色的长裙,我知道在那一刻,她内心深处决不只是忧郁。 这些,在我一跨进那家茶馆的门时就已经感觉到了。 就像圣斗士能感觉到别人的小宇宙一样,我一进门就能感受到一股冷气扑面而来,当然,那也许与空调有关…… “Sky,你坐。”靳晴看着我说。 她刚刚哭过,脸颊上还挂着泪痕。 我便坐在她的对面,惊讶地看着她。 “你是否记得,有那么一段时间,扬管我叫老婆,然后被我狂扁。” 我说是有那么一段时间。 “你也应该知道,从来没有人敢对我那样称呼。” “Frank说你很优秀,而且有些高不可攀。” “可是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我竟然接受了那个称呼。” “你喜欢上了他?!”我更惊讶了。 她点了点头,我看着她噙着泪花的眼,明白了一切。 “那你也知道他追Ivy的事?”我问。 “而且是我帮他追的。”她说。 “为什么?”我很惊讶。 “他求我帮忙,而且,这样做他会高兴。” 我知道这是一种怎样的矛盾,就像你怀着极大的热情去参与某项活动,当一切工作已然完成或马上完成将要分享胜利果实时,你却被告知从一开始你就是局外人,而且以后的工作你不用参加了,那时你的感受,与这很像,所不同的是爱情表现得更加细致和微妙。 “我曾经很固执很残酷地对待那些追求者,不高兴我从来不掩饰。如果那个男生让我讨厌,我会在大庭广众下冲他喊‘滚!’但是Frank对我说,你那样会很伤别人,甚至击垮一个人。 我说那是他们自找的。 Frank说那是因为你一直只是被爱,如果有一天你爱上某个人,或者被拒绝,或者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伤了你,你就能体会这些人的心情了。 我固执地说我不会的。” 我终于发现,那个跟我从小一起长大的Frank竟然是个哲人! “Frank对我说:我有一个叫Sky的朋友,他从6年前起一直在追一个女孩,六年来,他一次次的努力却一次次的换来女孩的羞辱,有人曾反诘他:‘难道你认为你这样就叫执著?’他对我说:‘当时,我无言以对,因为我从没想过要用执著来衡量我的行动,可能这六年过得毫无意义,但是我学会了包容,包容一个人的任何缺点。’” “我想我现在可以理解你的心情了,我也明白了Frank的话。” 我终于觉察出有些不对劲,拿起了她前面的杯子。 “这里面是什么?” “饮料,一种酒精类饮料。” “混蛋,谁让你喝酒的。” “有时候……人……真得……需要一点……让人麻醉……的……东西……”她的舌头已经开始硬了。 “你还要回宿舍呢!” “我对……他们……说……我……回家……” “我送你回家。” “我……这样……怎么……回家……” 这我可以理解,全天下的任何一对父母看到自己的女儿喝得烂醉如泥时,他们的心情一定不会好。 夜色下的街区,在闪烁的霓虹灯的映衬下挥洒着时代的气息。 而我,背着一个醉醺醺的女人走在路上。 平时,我总觉得她很苗条,可一背上才知道有多沉。 好歹也是90多斤肉了呀。 如果切做肉包子的话,那得好几千个呢! 我在街角的一处公用电话打电话给扬。 “喂——”他的声音多少让我觉得有些冷淡,让人不自在。 “你还没找到路啊!” 我说路我找到了,但是你今天最好去我那儿睡。 他问:“为什么?” 我说三言两语根本说不清楚,你现在去我家等我。 他说:“也好,我也正想找人聊聊。” 之后,我把靳晴扔给了扬的妈妈。 扬的妈妈看着躺在床上的靳晴,问我:“挺漂亮的一个女孩你怎么把人家灌醉了呢?” 我说得言简意赅:“这可能是你未来的儿媳妇。” 扬的妈妈很吃惊:“难道是扬把人家灌醉了?” 我说:“扬有不在场的证明。” 扬的妈妈糊涂了:“扬正在追她吗?” 我说:“正相反。” 扬的妈妈更糊涂了:“……” 我用最简单的话回答了她。 “她喜欢扬而扬喜欢别的女生,她受不了刺激就一个人跑去酗酒,然后把我叫出来告诉我她Game Over了,既然她回不了家,我就只好把她送到您这儿了,你也知道,我那儿住了匹狼。” 我想当第二天早上靳晴醒来时,她一定会惊呆的。 当我回到家时,扬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喝啤酒。 我说你省省吧,今天我怎么尽和酗酒的打交道。 扬说我心里难受。 我问怎么了。 扬说她放我鸽子,让老子一个人在电影院门口站了三个多小时,打电话到她们宿舍,她说她去了,没见我所以走了!这不是拿我开涮吗?! 我说你一定要坚持住,可能她真的去了也不一定。 扬说我曾那么努力那么尽力只想给她温柔,我说风雨接送不曾罗嗦呵护她的感受。扬说你怎么知道,我说你有点新意没有,这是许绍洋的歌词。 扬说我问她为什么,她说没有感觉,你说感觉到底是什么东西。 是女孩子用来拒绝男生时常用的东西。不过我没说。 我只用一般的解释回答他。 “就是你看到她之后会有一种用手摸电门的反应,通常会引起抽搐。” “我很差劲吗?”他抬起头来,看着我说。 我端详了半天,“还行啊,不过你还是把你嘴唇上的胡子刮了或是给它梳个三七分或是四六分,让它这样乱长总不太好吧!” “我跟你说正经的呢。”扬有点生气了。 难道我说的不正经吗? “不跟你说了,我要去睡了。”扬抱着被子进了陈的房间——陈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呢。 我躺在床上,想起了靳晴在茶馆里的谈话。 “我想我现在可以理解你的心情了,我也明白了Frank的话。” 理解?!我的嘴角浮现出一丝苦笑:你可知道,女孩曾与Sky订过一个协定,女孩以承认Sky是自己一个普通朋友为条件,要Sky发誓再也不要去找她。 我轻轻敲着扬的门,“你睡着了吗?” “如果睡着的话还能和你说话吗?”扬气呼呼的说,“你还没有告诉我为什么把我叫到这里来。” “可你一直没有问啊。” “这还用问吗!” 虽然我的嘴很笨,而且有时候前言不搭后语。 但是我想我说的已经很清楚了,扬听得明白。 “你没有骗我?”他小心地问。 “我为什么要骗你。”我真搞不懂,为什么事实就那么明摆着,人们却不愿意相信。 “这不可能啊。”半天,扬才冒出这么一句。 有时候就这样,你在为一个人担心受怕,快乐悲伤的时候,却不知道此刻有人正在挂心着你。 许久,他才对我说,“我们只可能是普通朋友。” 是的,他当然不知道,Ivy也曾这样说过他俩。 可能这就是人类共有的缺点,永远只在乎自己追求的,而不珍惜自己已经拥有的。 “可是你总得领这份情,难道你就眼睁睁地看着她这么折磨自己。” 沉默。 “就算你真得不喜欢她,能不能不去刺激她,哪怕说两句哄她开心的white lies也好。” 他看着我,斩钉截铁地说:“我不能骗她,无论如何也不能骗她!” “哪怕是为了她?” “我不能骗她!!!”他这已经是吼了。 “Sky,我求求你,你让我静一静好吗?” 本来有些事是不该我知道的,有些是不该我关心的,因为还有很多很复杂的事等着我去解决,可是我却停下来,作了一个盲目的调停人,奔走在靳晴和扬之间。 若干年后,扬对靳晴说:“Sky并不了解我。” 是的,我终究也没有真正了解扬。因为他的性格确实太奇怪了,我看到了很多的他,很多种性格,我甚至不知道哪一个是真正的他,是那个开朗的他,那个冷漠的他,那个忧郁的他,还是那个孩子气的他。 或许我从一开始就没想了解他,因为我想的只是朋友,你不一定非要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只要你们在一起都能感到快乐,那就足够了。 其实,扬真得很在乎和靳晴的友谊,这点我知道。 自从他们因为成为同桌而熟识后,他们就建立了牢不可破的友谊。 牢不可破,也许说起来很简单,可要做起来,却未必是件容易事。 因为任何一点小小的疏忽,就可能断送这样的友谊。 也许有一天,当这友谊发展为一方或双方的爱情时,往往会发生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然而变异是不定向的,结局是好是坏就只有造化弄人。 扬直言不讳地说他在特定的一段时间内曾喜欢过靳晴,但他同时也反复强调那只是短短的一瞬,靳晴的高不可攀使他退却,然后,没有人再来发展这段感情。 所以他坚定地说:“我们之间是不会有结果的。” 我怕他这样对靳晴说,一颗脆弱的新是无论如何也禁不起这样的打击的。 感情上受到打击的人,是很少会考虑别人的感受的。 我是带着这样的想法进入梦乡的。 五﹑第二天 第二天当靳晴醒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睡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一张陌生的床上,她极力想把自己的思维带回到前一天的晚上,可是酒精的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让一个人忘掉他想要想起的东西。然后她莫名其妙地遇上了一个热情的母亲,莫名其妙的吃了一顿丰盛的早点,然后莫名其妙地离开了那个不属于她的家。 一切的疑惑,只有在她遇到Sky后,才全部解开。 至少,你给他母亲留下的印象还不错,Sky说。 靳晴羞得红了脸,很红很红,也很好看。 第二天,当Sky早晨醒来的时候,他不知道这一天将会发生什么,他习惯了平淡,习惯了在无聊中无奈。但是在祈祷平淡的同时,他也会祈祷不再平淡,也许,人生来就是这样一个爱恨交织的矛盾体吧。他在学校里遇到了靳晴,除了向靳晴解释头一天晚上的事情,他还不忘开一句玩笑,“至少,你给他母亲留下的印象还不错。”然后,他看到靳晴羞红了的脸,很红很红,也很好看。上午后两节没课,所以他决定去看陈。 第二天早晨陈起得很晚,他甚至觉得有那么一点点激动,。然后他听到了敲门声,他清了清嗓子,然后喊道:“请进。”门开了,他的笑容也在刹那间定格。 因为他看到Sky——也就是我,从门外走了进来。 “坐,”他看着天花板,没好气地说。 “怎么,还在生气啊,昨天我只是开个玩笑嘛。” “我早知道你在拿我开涮,所以我也懒得理你。” “今天给你办出院手续。”我说。 “Sky,跟你商量点事,我想再住两天你看行不。” 啊,这年月,还真有赖在医院里不走的。 “行,随便你住多少天都可以。”我心里说的是:反正都是你消费。 “Sky,我跟你说,昨天我遇见了一个漂亮脱俗的女护士,漂亮得简直不能用美丽来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