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净化槽的管理及质量认证
在农村污水处理领域,众多环保科技公司在科研和实际应用过程中,针对农村污水特点,开发了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膜过滤法、生态净化法、土壤渗滤法等多种处理技术及工艺组合,也诞生了如净化槽之类高效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今天力鼎环保将分享日本净化槽的管理体系和相关认证内容。
20 世纪60 年代,日本净化槽技术——FRP(玻璃钢制)单独式净化槽出现,并开始迅速推广。70 年代,为了加大对厨房、浴室等灰水的处理力度,又开发了许多适用家庭设置的小规模合并处理净化槽。1980 年,日本完善了净化槽标准,1983 年又出台了《净化槽法》,并分别于2000 年、2005 年、2014 年进行了3多次修订。针对农村污水处理用净化槽,日本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具体包括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评估认证和维护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要求。
技术标准在指导和规范净化槽的设计、生产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日本国土交通省颁布的《净化槽构造标准》,规定了净化槽的工艺选择、处理效率、设备要求、结构设计、滤料、曝气量等方面的要求。《净化槽构造标准及解说》中还对净化槽负荷计算、设备选择、施工安装、维护管理等内容作出了详细的规定。除此之外,为了严格执行《净化槽法》的相关规定, 环境省还颁布了净化槽施工技术标准、净化槽维护检查技术标准、净化槽清扫技术标准和净化槽使用准则等一系列实施细则。
《建筑基准法》中规定,对于日本国内生产的净化槽设备或在国外生产、返销日本的净化槽设备, 须在产业化生产前,向国土交通省提交净化槽型式认证申请。通过型式认定并获得认定证书后,才准予生产和上市出售。型式认证有效期为5 年。对于新开发产品,即非标产品, 须进行性能评价。性能评价实验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性能评价合格后,方可获得国土交通省认证。
净化槽的性能评价分为现场评价实验和恒温短期评价实验。现场评价实验在净化槽安装现场进行,实验周期为48 周。恒温短期评价实验在实验室内进行,实验周期为污泥驯养时间+16 周。《净化槽性能评价方法及细则》对性能评价所采用的原水水质、环境温度、评价周期、水量变化系数、合格标准等均有明确规定。国土交通省设立专家委员会对性能评价实验结果进行审查,并出具性能评价报告,明确产品是否合格。性能评价费用由设备生产厂商负担。
国内的净化槽技术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的还是与日本有着明显的差距。对于净化槽的性能认定检测标准目前国内还是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