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题的股权比例
2017-02-13 本文已影响0人
孙莉教你学财税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依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如果公司章程对公司僵局没有作出预防性的机制设计,那么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公司合并或分立,公司解散、修改公司章程等,均需要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他事项为代表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比较典型的是中农草业有限责任公司。

另一种更为糟糕的情况是,企业由两个股东构成,持股比例为50%比50%。显然,如果股东间就公司未来战略、管理构架或个人关系发生冲突,则难以达成任何决议。

比较典型的是真功夫的联合创始人蔡达标和潘宇海持有公司股权比例相同,另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是上海博华基因芯片技术有限公司僵局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