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莱文森精粹》
![](https://img.haomeiwen.com/i3593798/a5a3297093cef615.jpg)
知道《莱文森精粹》一书是源于《大数据时代》的注释选入我的书单,后来在《黑天鹅》、《技术至死》《大数据时代》以及《从创时代》等等书中都看到了其他作者对保罗·莱文森思想的阐述和作品的引用,在去年看了保罗·莱文森的《软利器》,在《软利器》一书中,保罗·莱文森在媒介进化以及技术演变方面的研究,使我感受到强烈的共鸣,虽收获很大,但终归自己理论沉淀不够,才疏学浅同时不善思考,收获的东西都是浮于表面,经过自我更正看书方法后,这次回头看《莱文森精粹》,终于感觉摸到思想的门槛,深益于心。
《莱文森精粹》一书,其实是一本论文摘选的书籍,共分为5部分,按时间排序(1977年到2005年)。第一部分三篇中我可以看到技术变迁的三个阶段、技术实现的必要条件以及现在我们经常提到的流量变现,知识变现中媒介的重要性。第二部分我们可以感受到媒介演化的“人性化趋势”,在这一部分用作者的一句话概括:一切技术不仅仅是媒介,而且是人类思想的体现。第三部分介绍了麦克卢汉的“媒介即讯息”和“四元律”(放大、过时、再现和逆转),其中“四元律”的提问和思考方式让我收益良多;第四部分以现在数字社会进行重点探讨,然人惊叹的是其中很多猜想已经变成现实,例如作者推崇的网路教育现在已经发展迅猛,同时作者也对认知进行了探讨,反驳了一味宣扬技术毁掉认知的看法,就像是苏格拉底在《斐德罗篇》中谴责书面词语会导致人类记忆力下降,虽然书籍的确导致了人类记忆的下降,但书籍同时也让先人思维跨越了时间和空间,就像是现在,虽然网络无成本的知识流通导致了普遍的认知能力下降,那换个角度想是否也同时加速了文化融合呢?第五部分的内容相对较少,主要探讨了当代媒介在权利分配上的作用,前几年的911事件以及“茉莉花革命”纷纷印证了作者的看法,即新媒介使个人的权利增加,政府的权利减少,作者这一句话,就完全是《新新媒介》一书的内容核心和研究方向。
同时书中关于人工智能的探讨同样让我深刻,我们都知道伊萨克·阿莫西提出的机器人三定律——1、机器人永远不能加害于人,行动或不行动对人造成危害都不行;2、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的一切指令,与第一条定律矛盾的指令除外;3、机器人必须行动以确保自己的安全,与前两条定律矛盾的行动除外。额外的还有一条“零”规定:即人类的总体利益超过个别人的需要,允许机器人代表人类杀死一个人。这几条定律,在一定程度上被媒体炒热,被大众所熟知,被大众所讨论,讨论的核心就是机器人,是不是人?
看到这个问题,如果说我要做一个机器人,它是否能分辨什么是真伪?什么是正误?什么是美丑?判别真伪在编程之中是很简单的事情,那么正误呢?我们知道正误是相对的,有的相同事情并不能使用相同的处置方法,但是如果说我们能够建立一个数据库,里面涵盖了所有的可能性,在假想的理论上机器人似乎也可以明辨什么是正误,而现在的大数据技术我想也正是在解决一个正误问题,那么美丑呢?我想我们自己都说不清楚什么是美丑,作为一名美术生,我也深知美学中评判美丑时,需要的不仅是认知,还有感知,知识和情绪都是必要的。
从前我们谈到技术,充满了数理,很少有关于人性的参与,但看完这本书,使我感受到技术是因人的引导而改变方向,技术的理性审视需要从承认生命世界的作用开始,如果换做以前你问我,技术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技术是工具。
而现在我的答案是:技术是人性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