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女儿买的婚前房产,女婿能继承吗?
最近笔者接到好几个朋友的电话都是着急问这个事儿,说我有一个朋友,父母在子女结婚前给子女买车买房,还给了不少钱。可不幸的是,女儿刚结婚一年多,因为交通意外或者疾病就去世了,这个时候,父母特别着急地想问他们给女儿买的婚前房产,女婿能不能继承呢?
作为父母的心思咱们能够理解,自己用一生的积蓄,那么多的钱,在女儿结婚前,给她买了房,房子动辄五百万、一千万,刚刚结婚一年女儿就去世了,这就让父母很悲痛了,这个时候如果女婿再把女儿婚前财产再分一大块走,那么做父母可能就会很难过。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笔者先给大家讲一个中国知名的例子,这个例子能很好的体现上面讲的这个主题。数年前,在上海发生一起意外的事件,一位来自浙江的商人,他在浙江和上海两地做经营。这个人,前期离过婚,后来又结婚了,娶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大学生。但是呢,结婚没多久大概一年,这位商人在一个出差的途中,就陷入了昏迷,而他的妻子正在医院产房里待产,要生小孩了。先生送到医院去抢救,没有抢救过来,据说当时是肝硬化,就死亡了。没有人敢告诉产房里的妻子,妻子把女儿生出来之后,发现丈夫迟迟没有到产房来看望她,就觉得很奇怪,给丈夫打电话,也没人接,大家也都不敢告诉她,怕她悲痛。
过了一段时间,眼看着实在瞒不住了,妻子这才知道,孩子出生以后还没来得及见父亲一眼,她就没有爸爸了,当然妻子很悲痛,但是这个悲痛,还没有她预想的,后面还有更多的噩梦。由于他的先生在浙江和上海都有很多产业,当然也包括房产、商住楼、公司企业股权,后面去开展的是婆媳遗产争产大战,其中有一个争议的焦点就是这位先生和他的妻子结婚不到一年,其实他大部分的遗产都是他的婚前财产,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的话,妻子和孩子都是有继承份额的,当然婆婆也是有继承份额的,但是,两边都开始产生一些隔阂,产生一些心理不平衡。为此,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全国的遗产大战。
在这次遗产大战当中,其中的问题和开篇笔者的朋友问她的问题是一样的,那接下来笔者就逐一展开给大家做一个拆解。
但凡我们遇到客户问这样的问题,其实它主要的逻辑层次是三个:第一个逻辑层次,如果有人去世的话,那么什么财产是属于他的遗产?首先要分清楚他的遗产范围;第二个逻辑层次是,究竟有几个人是有继承资格,也就是我们说的继承人资格问题;第三个层次,第三个层次才是如果蛋糕有多大,有几个人可以吃,分清楚了,再来看每个人能吃多少份额,就是分的具体比例问题。任何一个遗产分配,都脱离不开这三个逻辑层次。
女儿婚后发生意外,她的遗产范围有多大?
首先我们看第一个问题,问的是父母在女儿结婚前就给她买的婚前房产,包括婚前的车子,其他的这些财产,女婿能不能继承,那我们首先要看,女儿如果在结婚后发生意外的话,她的遗产范围有多大?我们得画个圈,这个遗产范围,其实在我们看来主要是包括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女儿在结婚前的婚前个人财产,这属于他遗产的一部分;第二部分是女儿在结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那回到我们刚才这个案子,女儿在结婚前父母给她买了房产,那当然的也就算做是女儿的遗产的,包括结婚前给女儿的车子啊,钻戒等等,都属于她的遗产。
那女儿结婚后,假设结婚时间非常短,她不幸离开人世,那么各位可以想象,女儿结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应该是不多的,所以这一头占小比例,倒是结婚前,女儿拥有的财产占一个大比例,这两部分加起来的是总遗产范围,当然除了这两份之外我们还有些额外的意外情况。比如说,女儿在结婚后,接受他人赠与所获得的个人财产,这也是有可能的,这些的意外情况就不单列进去了。
第二个逻辑层次我们看谁是继承人,按照中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和子女,刚才说的这个例子,她的亲生父母肯定是她的继承人,她的配偶也就是女婿,也是她的继承人,由于结婚刚刚一年可能还没有子女,所以子女这个继承人就没有了,在现在看来她的继承人其实就是三个,父母加上女婿,这是第二逻辑层次。
第三层次就是父母给到子女,给到孩子留下这些遗产,那她怎么分,按照我们现行继承法规定。只要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那他们就应该均分,所以女儿的婚前财产,加上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将在父母和女婿之间均分,女婿将得到三分之一。各位注意,这个三分之一的部分已经刨除掉了女婿基于夫妻共同财产所得到的二分之一财产,这个部分已经刨掉了。我们说的是遗产,划分好的总遗产范围当中,女婿可以分到三分之一,那总结以上三个逻辑层次我们就得出一个结论,父母在子女结婚前给他们买的房产,如果万一发生不幸的意外事件,子女在婚后去世,婚前的房产是可以成为遗产的。并且女婿也好儿媳妇也好,也都是可以继承的,所以我们就得到这样一个结论。
是否有办法可以规避?
有什么方法能够规避这一点?
告诉大家,有两个方法,如果是婚前的房产这种不动产,建议女儿提前做好遗嘱安排,也就是说女儿要提前写好如我婚前的房产算是遗产,但是我将来想留给谁就是谁。我们知道,《继承法》规定,立遗嘱人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分配遗产的。但是刚说的第一个方法,绝大多数中国人是比较排斥的,因为他们会觉得年纪轻轻就立遗嘱很不吉利,但是不动产这个东西,还真的就只能通过遗嘱来实现,目前境内还无法实现房产信托;第二个方法就是金融资产,如果父母结婚前给她女儿存单、存款,那我们建议,是要通过人寿保险更合适。大家都知道,如果父母把给到女儿的存款变成一张保单,父母做投保人,女儿做受益人,或者父母自己做被保险人女儿做身故金受益人,都可以。假设女儿做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写父母,情形就发生了逆转,就反过来了。女儿在结婚后没多久,发生意外不幸去世,保险公司赔的身故受益金给谁呢?要给到父母,给到当年掏保费的父母,这个时候保险公司赔的身故受益金,女婿是不能继承的,因为身故受益金是指定传承,它本身就不是遗产,所以女婿也无法去继承这个身故受益金。
不仅如此,我们知道保单的理赔,它有一个杠杆效应,如果女儿年纪轻轻就买一张保单,她是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写父母的话,那么这个保险公司可能要一比三的赔付,当然只是举个例。假设,掏保费一百万,保险公司赔300万相当于一个财富放大杠杆效应,那么这个钱,反过来赔给父母,可以用做父母的养老,以弥补他们丧子之痛,所以笔者刚才分不动产和金融资产两种情况,把解决策略呢,给大家做了一个拆解。
笔者朋友的这种情况,已经出现好几次了,给笔者打电话特着急问这个事,笔者听了以后心里也很不好受,如果我们多一些风险意识,提前给客户做好这样的一个规划和安排,是不是就能够多多少少弥补一下父母心中的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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