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
2018-11-18 本文已影响32人
欣然妈妈

这人,是我小姑子的小姑子的前任丈夫的父亲。哎呦,这关系好绕。
听我家的说,这人前几日和几个狐朋狗友又去歌厅唱歌时,喝醉了跑到马路边撒尿,被一辆没有车牌号的三马车撞倒。
司机下车查看,发现人没死。又坐回原位,倒车,将其碾压致死。
单听这件事,对这人是不是该报以同情呢?五十多一点儿,论年纪,还正当中年。
可论起这人平日里的生活作风习惯,却是任何一个安于过日子的人都看不顺眼的。
尤其听小姑子的公婆(这人原来的亲家公亲家母)说及时,更是恨得咬牙切齿。
这人,平常好吃懒做,百事不干。有钱了,就邀约上一群朋友去县里的歌厅唱歌跳舞找小姐;没钱了,就借故看孙女的事跟儿子儿媳要。
这人,去年刚花了几万做了个心脏支架,恶习还是不改。这不,刚拿到几百块的土地补助款,就约几个朋友去歌厅了。
死了,被碾压死了,永远回不来了。
这人,一辈子,也就这么悄无声息的在痛苦中结束了生命的最后一刻。
因为找不到肇事逃逸的司机,至今这人的尸体还被停放在太平间里。
从这人的一生,让我想到的唯一一句话就是:天遭有雨,人遭有祸。
故此,劝大家,生活的路上,最好安生一点儿。

2018.11.18.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