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自然灾害及防治思想

2019-01-26  本文已影响0人  泥猛先生

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伯阳父论周将亡P23

周制有之曰:列树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国有郊牧,疆有寓望,薮有圃草,囿有林池,所以御灾也。——单襄公论陈必亡P57

灵王二十二年,谷、洛斗,将毁王宫。王欲壅之,太于晋谏曰:不可。——太子晋谏灵王壅谷水P80

且夫备有未至而设之,有至而后救之,是不相入也。可先而不备,谓之怠;可后而先之,谓之召灾。——单穆公谏景王铸大钱P91

鲁饥,文仲以鬯圭与玉磬如齐告籴,曰:天灾流行,戾于弊邑,饥馑荐降,民羸几卒。——臧文仲如齐告籴P118

贤者急病而让夷,居官者当事不避难,在位者恤民之患,是以国家无违。

公元前671年,鲁庄公要去齐国观看社祭,曹刿劝阻说不能去,这是不合法度的。“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意思是,国君的一举一动都是要记载下来的,记载不合法度的事,后世子孙将会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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