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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龙被点睛之后……(江前进)

2021-08-11  本文已影响0人  那只鞋子呢

相传,有一次,清朝大学士纪晓岚在宫门外遇到一个太监。太监存心拦住,让他讲个笑话才可以走。

纪晓岚笑道:“从前有个太监……”一顿后,他便作沉默状。

久候不耐的太监催促道:“下面呢?”

纪晓岚叹道:“下面没有了!”

各位看官,本文才开头,下面还是有的。呵呵……

一、败法

曾国藩出山,踌躇满志,以为荡平天下可期。

咸丰三年(1853年),他因势在其家乡湖南一带,建立了一支地方团练,称为湘勇。八月,获朝庭恩准在衡州练兵。

咸丰四年(1854年)2月,曾国藩发表了《讨粤匪檄》,率大小船舰240艘,水陆大军17000人,挥师东下。3月,岳州战事不利。4月,在靖港水战中又被太平军石祥贞部击败。曾国藩愤而投水自尽,幸被幕僚章寿麟所救。

咸丰五年(1855年)2月12日夜,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总攻湘军水营于湖口。曾国藩跳船得免,座船被俘,“文卷册牍俱失”。曾国藩愤怒至极,打算策马赴敌以死,罗泽南、刘蓉力劝乃止。

咸丰六年(1856年),石达开进攻江西,曾国藩坐困南昌。

曾国藩一路战来,竟是输多赢少,有两次居然成为了史上非著名跳水健将。唏嘘!

期间,他不得不上书清廷检讨,其中有一句是“臣屡战屡败,请求处罚。”但有个幕僚建议他把屡战屡败改为屡败屡战。

这一改,端是值得大书特书。同样的四个字,次序颠倒,高低之分立见,而其中之精气神更是判若云泥。

屡战屡败是客观事实的描述,突出一个“败”字,说明战者无能。次次战败,让人产生对其能力的极大不信任,给人传达一种沮丧和痛苦的感觉。嘻,一个护家的封建王朝的乏走狗,不期而遇地浮现在人们的脑海里。

屡败屡战表示有恒心韧劲,坚忍不拔。即使多次失败也不灰心,不气馁,不达目标决不罢休。喏,一位遇雪尤凜经霜更烈百折不挠的铁血战士,就栩栩如生地跃然于纸上。

这之后,“结硬寨,打呆仗”,曾国藩以此平定了太平天国运动,终成晚清四大中兴名臣之一,谥号“文正”!

二、杀法

水浒传第二十六回《郓哥大闹授官厅 武松斗杀西门庆》绘声绘色地描述了武松为兄复仇之事。

“且说武松迳奔到狮子桥下酒楼前,一直撞到楼上,窗眼里见西门庆坐着主位,武松右手拔出尖刀,钻将入来。西门庆吃了一惊,叫声:“哎呀!”便跳起在凳子上去。一只脚跨上窗槛,要寻走路。见下面是街,跳不下去,心里正慌。武松却托地已跳在桌子上,西门庆见来得凶,早飞起右脚来,正踢中武松右手,那口刀直落下街心里去了。西门庆左手一拳,照着武松心窝里打来。却被武松略躲个过,左手带住头,连肩胛只一提,右手早摔住西门庆左脚,倒撞落在当街心里去了。武松也钻出窗子外,涌身望下只一跳,先抢了那口刀在手里。看这西门庆,已自跌得半死,直挺挺在地下,只把眼来动。武松按住,只一刀,割下西门庆的头来。”(备注:原文,笔者有所删减)。

不论前因后果,就事论事,通篇都是武松在追杀西门庆。

中国封建法律规定的杀人罪,有谋杀、故杀、劫杀、斗杀、误杀、戏杀、过失杀 7种,合称七杀。

“七杀”之名始于唐律,宋、明、清律沿用。因此,对号入座的话,武松难逃“谋杀”或“故杀”之嫌!

书中,县官与办案的小吏商议道:“念武松那厮是个有义的汉子,把这人们招状,从新做过。”

东平府据此判定,“武松虽系报兄之仇,斗杀西门庆奸夫人命,亦则自首,难以释免。脊杖四十,刺配二千里外。”

斗杀指在相互斗争中杀人。殴打人致死,也称殴杀。《唐律疏议·斗讼》:“斗殴者,原无杀心,因相斗殴而杀人者。”“诸斗殴而误杀伤旁人者,以斗杀伤论,致死者减一等,流三千里。”

主审武松的官员虽枉法,却未贪脏。以斗杀来结案,既全了法律的颜面,也救了好汉的一条性命。于此,方有武松快活林醉打蒋门神之一系列的传奇故事在后……

败法有别,境界有别;杀法不同,天地不同。这情景似曾相识,如同在高人胜士神来之笔的点睛下,电闪雷鸣后,那画龙竟破壁而飞,乘云直上!

嗟乎,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和瑰丽多姿,仅此可略见一斑……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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