溜娃读书记
公园之路
几乎每个周日上午,我都要出门溜娃,避免她在家里大闹天宫。9点钟,带着挖土工具、玩具车、水壶就出门了。临行前,我习惯带上一本书。
去附近公园的路只有5分钟,我俩走了15分钟,给娃买了昨天承诺的冰激凌。她一边吃着,跟我进了公园的小广场。看见几个小朋友,就跑了过去,在那里继续吃,弄得满嘴都是。
我已经习惯了,找出纸巾,为她擦了嘴。
有爱吃的,有朋友陪伴,在任何时候都是一件乐事。我五岁前,喜欢一个人在窗台上玩玉米粒儿,让它们分成两伙儿,列队打仗。后来有一天,一个傻麻雀在窗棂上撞晕了,结果被我吃掉了。
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我嘴边泛起盐和烧烤的味道。
所以,当娃在品味她的“麻雀”时,我为她高兴。娃吃饱了,分享了最后一点儿冰激凌。我一口吃掉,嘴里和心里都甜。
然后,我们继续前行。
挖土之地
挖土地点,早已有小朋友在。3岁之前的孩子居多,我家娃算大的了。不过,她不在乎。鞋子脱了,拿了工具,就跟两个小男孩凑在了一起。
男孩都穿着开裆裤,其中一个露出了小鸡鸡。于是我想起了半月前娃的问题。
那次,她问爸爸有没有小鸡鸡。天呀,这恐怕比高考题都难。我正发懵的时候,娃就公布了答案:没有小鸡鸡。刚被解围,我就挨了娃的一记闷棍。愣在那里,一直沉默不语。
X教育该怎么搞?我一点谱都没有。
这一闪念,不过是几秒钟。回到现实,发现有好多家长在:有2个爷爷、1个奶奶、2个母亲、一个戴眼镜的父亲。此外,还有一家四口,在沙坑附近的阴凉地野炊。
孩子们玩,家人多数都拿着手机,低头看着。
我跟人挤在一个长凳上,放下水杯,拿起了书本。
一个人读书
我的目光变成雷达,扫视了周围,视野内没有拿书本看的。
所以,我就成了另类,习惯了。
既然我无意于炫耀,是诚心看书,也就不在意别人的目光。膝盖上放书,右手拿一只两头尖的铅笔,时不时画上一道。
然而,读书太难了。书的内容难,是其一;主要在于环境太噪杂。
近处,娃会喊我,要奉上水,递上工具;附近,露小鸡鸡的男孩,在距我0.5米远的树根上,将传统中药材----童子尿留在了沙土里。
我摇了摇头。
另一个男孩拉了一坨童子粪,留在地上,苍蝇凭空出现,在那里聚餐,我赶忙挖了一勺土盖上。男孩的爷爷紧急翻找书包,用DM单和塑料袋,处理了一下。附近,一家四口的男人,正从包里翻出一个桃子,咬了一口。
味道应该很不错。
我身后坡上亭子里,一群戏剧票友在唱鲁剧;眼前的坡下平台,一个墨镜男喝着“duang~duang”的音响,吹着萨克斯。几对男女随节奏起舞。我注意到,附近一三角架上,手机正在录制。
过一会儿,在看不到的网络上,也许有人会为视频点赞。
噫,这环境简直了,我收起书。因为娃向我求助,说别的孩子把她挖得坑填平了。我说,小朋友的事情,自己解决。
超市购物
娃失去了挖土的兴致,我俩就走了。她前边带路,让我跟上。我明知故问去哪里,她腼腆一笑,说去超市。
到了超市里,娃先去了卖书的地方。我声明:只看不买。
超市环境很好,但我不能再看书了。人来人往,把娃弄丢了,可就大意失荆州了。眼睛瞄着她,发现我的小姑娘在看迷宫书。
我教了“起点”、“终点”这两个词,渐渐地她自己就看懂了。她独立走出了许多个迷宫,比以前进步了。我尽量不提示她,毕竟,以后有许多迷宫等她走,而我不会总在身旁。
迷宫走完,她拿起了一本公主贴画。贴画都是公主的衣服,而书从头到位讲述了公主到了一所学校,在宿舍、在宴会上的事情。
女孩都有公主梦。我给她讲了一遍故事,娃哀求我买书,但我有言在先,便拒绝了。真实的生活,怎么可能像故事一样呢?
书放下了,我买了一包蓝莓味的果泥给她。这个牌子,从0岁时,就给她用过,这么大了,还爱这个口味。
人在归途
因为有了果泥,我拒绝给她买其他食物了。她也不再坚持。
我信步到白酒区看了几眼五粮液,遇到了促销员,说要过节了,有活动。我笑笑,刚过去的春节,给老丈人买了。阖家团圆时,老丈开了瓶,我也借机喝了一杯。
酱香型的五粮液,是极好的。而市面上,大都是清香型的,经过工业化的工艺处理,酒的味道就差多了。
看到了酒,就想起了人。
十几年前,老丈人把年轻时收藏的一小瓶汾酒拿了出来。我知道,那一刻他认可了我这个女婿。
男人间不需要太多言语,一杯汾酒下肚,我浑身暖洋洋的。这杯酒里有几十年的时光,也有几十年也讲不完的话。于是,喝下去,一直记住那个味道。
我跟促销员说,自己过节,就先不买了。
结了账,跟娃一起走。时间正是中午,夏末的烈日当空,娃说太热。我说热也要走。我在前面,她在后面。
走走停停,她在果泥的安慰下,走了二十多分钟,爬了七层楼,才到了家。
后记
溜娃结束,书没读多少。在三个多小时里,我跟娃共度美好时光。晚上,我写下来,留在简书上,如同把酒封存。
以后,每当看到此文,就会重温一遍。
做时光的酿造者,做人生的品酒师。
不是每个溜娃的人,都会留下记录。因此,写作在这一点上,显得非常有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