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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狗血~~

2017-07-14  本文已影响17人  王小二日记

本地,有个读者,在某单位搞宣传工作。

文化人~~

有一天,他给我留言,问我,能不能写一篇关于城市文明的文章,以便自己能够有所启发。

我回复,网络上这类文章太多了,你搜索下就好了。

他说,搜了,千篇一律,唱高调,没观点,太乏味了。

我说,我写不了。

他说,你别有压力,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写什么就写什么。

此话一出,我立马想到了街面上交警们营造的白色恐怖主义气息。

我想,我还真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更不可能‘想写什么,就写什么’。

特别是在官民团结一条心,人人争做文明标兵的大浪潮下,我是不能乱写的。

否则,就是与老百姓为敌。

那,老百姓还不得把我给掐死!

但,我总以为,这种文明,是假象。说白了,是被驯化出来的文明。

特别是,交警们站在各个路口,对着老百姓吆五喝六,指挥老百姓各行其道的时候,我的脑瓜里总会乍现出两个字:遛狗。

老百姓被驯化得也挺温顺的,大伙儿顺着各自的跑道,一窝蜂嗷嗷叫地赶往下一个路口。

这么写,行吗?

多半,不行吧!

我想,我还是继续在日记里吹吹牛,编编故事,悠然自得去吧。当然,王小二的文字处处充满了阴暗。

又是偷情啦,又是搞女人啦,这啦那啦的,跟城市文明的主旋律完全相悖。

是的,整个城市,就我一个人内心阴暗。他们都是积极的,向上的,阳光的……

好吧,王小二既然不能为城市文明建设增砖添瓦,那就只好雪上加霜了。

我们本地,有个地方,叫,段园镇,葡萄比较出名。据说,名号,享誉全国。

大军,45岁左右,就是这个镇子上的人。

他跟我说,他是做葡萄生意的。实际上,他就是个司机,顺道帮老板看看市场,负责卖货,批发给商贩们。

大军的老板不光贩卖葡萄。豌豆熟了的时候,也贩豌豆。反正,到了哪个季节,就捣鼓相对应的产品。

别小看一个看市场卖货的人,他也是有油水的,主要就是坑老板的钱。比如,私吞部分卖货的钱。

每天不搞多,百了八十的。

再比如,从车上放点油,卖钱。或者返程的时候,接点私活。

据他自己说,加上自己的工资,每个月都能搞1万块钱左右。这个收入,在镇子上,在农村已经算非常高的收入了。

大军的老婆,是附近村子的。当年,经由媒人介绍,嫁给了大军。那时候,大军在镇子附近的矿上上班。

每月两三千块钱,他老婆就在镇上卖菜,日子过得勉勉强强,尚可吧。

后来,大军辞职不干了,才有了当司机这一档子事儿。

按道理讲,每月万元的收入,在我们本地已经很不错了。至少,车房这些基本的配置,都不缺吧?

他没有~~

到现在,还骑着一辆破电动车,家里还是刚结婚的时候盖的房子,连装修都没怎么装修。

他这个人好赌,也好嫖。输了,心情不高兴,去嫖,泄泄气。赢了,很开心,也要庆祝下,去嫖。

一年下来,剩不了几个钱。

就这,竟然还有女人愿意死心塌地地跟着他。那是他的小三。

男人很奇怪,可以不听老婆的话。但,会心甘情愿地为小三肝脑涂地。自打有了小三之后,大军更加地努力工作了。

据说,自己贷款买了辆车,专门给人家跑运输。当然,在此之前,他已经被老板开了。

老板不是傻逼,每车货,多少利润,人家心里跟明镜儿似的。

我问他,后来呢?

他说,后来,我越看自己老婆,越不顺眼,就想找点茬儿,把她一脚踢开。

我问,这样一来,你就可以和小三夜夜笙歌了。

他说,我们是真爱,你信不?

我说,我信。再后来呢?

他说,离了,孩子我也不要了,我净身出户。

我说,你净与不净,有区别吗?

他说,那倒也是,的确,没给前妻留什么家产。离婚之后,她就回娘家了。

我问,孩子呢?

他说,孩子跟着老婆回娘家过了,偶尔放暑假的时候,去我父母那里过几天。

我说,你没给孩子联系过?

他说,我常年在外,偶尔会回家,会去学校找孩子。他不理我,他恨我。

我问,跟小三发展的怎么样?

他说,我既然找你倾诉了,也就不瞒你了。她的老本行是干那个的,你明白我意思吧?

我说,明白。

他说,我是真的心疼她,觉得这么一个好女子,咋就沦落风尘了呢?

我说,于是,你动了恻隐之心,自以为是地觉得人家身处火坑,你一定要带给她幸福。

他问,你怎么知道的?

我说,傻逼都能猜到。不过,我还是挺佩服你的勇气的。一般人,做不到这一点。毕竟,都被N个男人啃过了,就是个烂梨。

他说,二子,你现在还小。到了我这个年龄,你就明白了。什么啃过不啃过的,那就是个形式,而已。

我问,后来呢?

他说,后来,就是之前我说的,她怂恿我离婚,我刚开始犹犹豫豫。当她离开‘足浴’店,去找了一份卖衣服的工作的时候,我觉得我看到了希望。

她真的要从良了。

家里那个糟糠,我是越看越烦,越看越不顺眼。你能理解我的心情吧?

我说,能。男人三大幸事,升官发财,死老婆。

他说,是啊,活这几十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后来,我就跟你嫂子离婚了。而且,那段时间,我跟那个女人搭伙过日子,就跟夫妻一样。

前前后后,就是这么一档子事儿。

我问,那段日子,开心不?

他说,开心,甚至得意忘形。觉得,40岁的人了,能娶一个30岁出头的女人,太幸福了。

我说,当过婊子的,都有职业惯性。两腿一岔开,习惯了赚快钱,是不可能安心上班的。

他说,你可说对了。我打听了,她在商场里,就喜欢撩顾客。她卖的是男装。后来,她嫌工资低,又干起了老本行。这下,我接受不了了。

有一晚,我去找她了。

我说,结果呢?

他说,被老鸨子找人打了一顿。那段时间,我为她花了多少钱啊,到头来,婊子无情!

我说,好了好了,你这些事情,我不想听了,太狗血了。

他说,都是真事。问题是,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说,还能怎么办?回家啊!买点扫把,藤条,背在身上,去敲你老婆的家门。

他说,什么扫把,藤条?买那干啥?

………..看来,真不是文化人。

我说,我的意思是,主动向嫂子认错。我坚信,嫂子会原谅你的。

他说,那买扫把干什么?有什么讲究吗?避邪的?

我说,没有,就是随口一说。

他说,噢。

后来,大军再抱怨什么,我就不乐意听了。

我心想,你个傻逼,得意忘形的时候,你就应该能想到,有一天,你也会鸡飞蛋打!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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