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上市公司高管性侵养女案

2020-04-12  本文已影响0人  笑春风的小天地

最近有则新闻上了热搜,“上市公司高管性侵养女案”,刚开始,还以为这是一个无聊又八卦的为上热搜博眼球的文章,但是后来发现随着舆论的推波助澜,可能并没有那么简单。

鲍毓明的背景非常光鲜:

全国十佳总法律顾问,

国家外国专家局认证外国专家,

教育部认证高层次海外留学人才,

纽约长岛商学院讲师,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员,

中国行为法学会教授,

曾任美国思科公司法律顾问,

曾任美国新闻集团法律顾问,

曾任香港南华集团法律顾问,

曾任中兴通讯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杰瑞集团首席法务官。

可就是这样一个高学历高层次的高端人才,居然做出这种禽兽不如的事情来,养女李星星(化名)花了三年时间,给警察打举报,和鲍毓明厮打,服毒,投海等等,用了各种手段,都未果。

我觉得作为吃瓜群众,我们的感情是极为复杂的,因为鲍毓明是一个资深法律人士,很会钻法律的空子,他可以很轻松的游走在法律的边缘,而不被法律的制裁。

俗话说得好,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会被法律制裁,不代表不会被舆论和人民群众的唾沫星子淹死。而且这个事都惊动了人民日报,相信他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惩罚,不管他是什么人。

之前听过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老师的课,李玫瑾老师说,很多人犯罪都可以追溯到少年甚至是童年时期,可能是他小时候某个敏感期没有度过,导致安全感没有建好,所以长大后,总会通过各种形式来弥补。如果得不到合理的过渡,就很可能会走向犯罪。

鲍毓明无疑是罪大恶极的,也是可悲的。他还牵连到一个无辜的花季少女。在《房思琪初恋乐园》中,有这样一句话: “我原谅他,这样我才能活下去;你们不能原谅他,这样其他女孩儿才可以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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