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 血缘与地缘
很久没有好好看书做笔记了
血缘与地缘的联系
乡土社会稳定的社会结构是以血缘为基础的,以子继父业的形式形成稳定的社会分工,也就是所谓“农人之子恒为农,商人之子恒为商”。血缘以不由分说、无可争辩地形式分配传统社会中各人的职业、身份和财产。
在稳定的乡土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地域的远近一定程度反映着血缘的亲疏,因此地理区位也就成为了社会化了的空间。我们现在仍然可以见到这样对区位的划分:左尊于右,南尊于北;更明显的例子是,我们现在仍然用“地位”一词表示一个人的社会阶层,这便是来自血缘的地域投影。在原始社会中血缘和地域是合一的,而现代社会仍然延续了部分的传统。
但人,特别是现代人,终究是要流动的。传统社会的人口流动主要源自于繁殖引起的土地资源不足,首先会引起向内的精耕以提升土地的单位报酬,但随着人口的继续增加,社群便会分裂,形成新的村落,寻找新的耕地。而现代人流动的理由就更多了,就业、教育,亦或是单纯对某一地的喜爱,这在发达的现代社会已成为可能。
但人口在流动时,仍然会以另外的形式保有血缘的空间投影。比如移民社会中的“新英伦新约克New York”云云。再者还有我们的籍贯,即使我们一生都可能不会去往我们籍贯所在的地方,但我们还是会在介绍自己以及填写资料的时候诚实地写上。但事实上,现在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变迁、城市化的发展,籍贯的概念可能会越来越模糊并最终消失。但在它消失之前,我们仍可以说,籍贯是血缘的一种表现形式。
血缘关系的局限和新地域概念
血缘关系对社会活动有许多限制,最大的体现莫过于商业活动。亲戚间的交易往往是基于人情和相互拖欠,也就是俗话说的“亲戚间不用计较那么细”。反而明算账意味着人情的减弱甚至有点绝交的意味。这样一来,一宗“人情交易”可以被长期甚至永久地搁置,因此对于不亲的关系人们反而会减少这样的往来,避免太多的人情债,无论是别人欠自己的还是自己欠别人的。
随着社会生活的逐渐发达,牵扯的社会活动越来越多,就越来越不能靠人情来维系权利和义务的平衡,这时候就需要一定程度的“当场清算”,也就是商业。但这种形式是有悖于传统的亲密血缘关系的,因此就衍生出集市的概念,乡村社会划分出一个特定的地点让大家都到这里来,暂时撇开社会联系,进行纯粹的商业交易与结算,不用讲人情。
因为有集市的存在,“外村人”也可以参与本村的商业活动并生活于此,这是由商业衍生出的新的地缘概念,有别于传统的附加在血缘上的地缘关系,是契约关系的基础,也是现代社会的基础。从学院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大转变。
有不少概念也是在自己的理解上添油加醋,也不保证能准确传达费孝通先生原文的意思,比如关于籍贯、新地缘关系的产生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