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根本不想要什么长命百岁。
读书笔记:失去梦想的老人们(《老后破产:名为“长寿”的噩梦》)
在日本,只靠养老金活着的老人们,大多数都尽最大努力避免去看病。真的到了不得不使用“护理服务”的时候,也想着要忍耐着尽力去削减这部分支出。即使行动不便,也没有钱升级护理服务,只好忍耐着。
护理保险分5级,每一级都有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的规定范围,若使用至上限,原则上需要自费负担一成。若每次为一小时,花费大约在500-1000日元,超出部分需要全额负担。
如果是行动不便的老人,只能依靠护理服务来帮助完成日常的生活事务。例如,八点半,家政护理来到家里,帮忙做好早饭午饭,晚饭则是送上门的便当,清理便携式厕所,晾衣服等等。即便如此,老人们还是面临很多问题。比如只能吃冷冰冰的午餐,便携式厕所只能早上倒一次,味道充满了整个房间,一整天也没有可以说话的人,只能对着窗外的天空和树木打招呼,最盼望的外出是真正的奢侈。
对于自己以前穿过的衣服,走过的街道都无比的怀念,但是现在,就像自己肿的穿不进去鞋一样,再也融不进新的街道当中。买不起想要的东西,逛商场也是奢求,没有钱没有行动的能力,也没有家人。
当自己的身体状况不佳或者恶化时,就需要改变护理等级,到时候护理项目就要增加,基本费用也会更高,负担也会随服务的增加而加重。如果不重新评估,原先的护理就会不到位,又可能难以放心地在家生活下去。
依靠养老金明显是入不敷出,增加护理费用、医疗费用就只能依靠存款,这样的话,有限的存款总有一天会用完,老人们就被逐渐逼上“老后破产”的路。
为什么就没有一个机制可以帮助这些老人呢?政府如果不能提前建立一套防范于未然的制度----比如减免医疗、护理等费用----那么,陷入“老后破产”,必须接受生活保护的老人就会不断增加。即便以控制社会保障费用为前提,社会也在等待着防止陷入“老后破产”的制度出台。
刚开始制定养老金制度等社会保险的基础时,孤身生活的老人还很少见,当时,家人生活在一起是理所当然的。没有孩子的夫妻,两人都有养老金时,生活还能过得去,但当一方过世,那么另一个就很难生活。况且现在孤身老人越来越多,出台这种政策的背景已经改变了,却没有重新审视这种制度。“国民养老金制度本身,在某种程度上,是以家庭功能在发挥作用为前提制定的。”
在中国,养老金,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也同样面临,本人也不知道怎么用的情况,况且我们还没有咨询员、宣传员这样的岗位,即使有,民众也没有感受到,更多的恐怕也是要去相应的办事单位接受他们冷漠而不具体的回应。对于这些保障生活的条例有怎样的要求和限制,恐怕很多人也是一知半解,这样的话,这些保障制度怎样保障生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