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

河豚

2018-08-13  本文已影响23人  嘿哥儿

1

”我们整天焦灼却无所事事,好像和我们想的都不太一样。”

思晨常常和我这样抱怨道。

我和思晨初次相识是在17岁的夏天,两个人在放着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的台球厅里喝得烂醉,烟头烫破了彼此的衬衫。

我们相互扶持着走出了台球厅,夜晚刚好到了明亮的时刻,一些夜间昆虫的叫声还十分清脆,头顶是漫天星斗。

“要做爱,不要战争。”我们大喊着刚刚看过的纪录片里面的台词,并决定也要印一副这样的句子挂在床头。

我们大抵就这样认识了。

二十岁的日子将要耗尽,我陷入深深的忧虑之中,身体也出现了些微妙的变化。在生日将要来临的日子里,我不停着做些梦,一个接着一个。我从未在短时间内坐过如此之多的梦。在梦中我仿佛永远扮演着一个奔跑者的角色:在血色的夕阳中奔跑,在无尽深渊上的悬木上奔跑,在三十六朵蓝色的火焰旁边奔跑,在敌我难分的枪林弹雨中奔跑。醒来总是精疲力尽。

我尽力的去接近平庸,大抵是在排斥着某些事情。

这里说起来倒是有些自卖自夸的嫌疑,我是个高个子,身体敦实,体育方面在曾经高中多多少少能排得上号的,一些不良少年斗殴尝尝来找我说给我报酬让我帮忙打架。成绩方面也是不错。特异功能倒是没有,不过用别人的话来说就是看起来和平常人有那么一点点不一样。所以刚上大学的时候就被同学们推选为班长。体育部长也常常来找我商量组织篮球比赛的事。国旗护卫队也找过我说我穿上军装的样子一定很帅。也有蛮多的姑娘找我约会。我的大学本应顺从这些,然后活得有滋有味。

不过我一一都给推掉了,班长也好,篮球比赛也好。姑娘倒是留了两个约会,两个都是短发,一个是上海人一个是安徽合肥人,她们的声音都很好听,我曾经一度把她们的名字给搞混了,因为太像了嘛,不过她们也不在意仍旧是继续和我交往。

推掉了忙碌的生活,剩下的竟然成了无尽的空虚。我未曾如计划那般放飞自己的思想,定期锻炼身体,学习电脑知识等等。而是每天和思晨到两公里外的爵士酒吧里喝啤酒,醉后搭着肩膀走在没有路灯的路上唱着歌。

偶尔会很疲倦这样的时候,然后我们就翻出了1969年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的纪录片来看。一边吸食着香烟一边看着那个穿着黄色袍子的僧侣卖力的唱歌。

说起香烟,我本打算大一的时候换到烟草专业的,因为听说烟草利润极高,而且只要会吸烟就能赚钱。于是就很高兴的找到了班主任说明了我想转专业的念头。班主任嘴里发着唔得音节,过了好大一会儿告诉我说“学习烟草是不错,可以赚钱,我记得以前有个学生转去烟草,实习时去烟草公司品烟,一根两百块钱。他一天品了一百根。赚了两万呢,不过后来得了咽喉癌,现在只能靠机器发声。”

于是我便继续留在了这个专业。其实一天吸食一百根香烟对我来说倒不是难事,我也常常一整天吸食三盒香烟。不过对于我来说两块钱一包的香烟和和天下并没有什么区别,恐怕难当品烟大任。

思晨本决心要做个小说家,他是一个浪漫的人,却没有浪漫的故事。曾经咬坏了四支钢笔才断断续续写了一个关于流浪者的故事,全文六千字。他信誓旦旦的向我保证每个词,每个句子他都有细心斟酌。他小心翼翼,满怀期待的将那个描写在春末夏初的美丽故事寄给了杂志社。三个月后,思晨决定做个美食作家。又过了三个月,思晨给我看了他最近用“自动写作法”写出的一篇如何制作一个正方形的储物柜的文章。满满的魔幻现实主义风格,洋洋洒洒的八千字。这次他没有将文章寄出去。

一个雨天的午后,他在荒草丛生的操场上跟我说他放弃了写作。

2

我从梦中醒来,灵魂带着湿润。

“有时候我在清晨醒来,

我的灵魂甚至还是湿的。

远远的,海洋鸣响并且发出回声。

这是一个港口,我在这里爱你”

我艰难的张开双眼,嘴里不由自主的背诵起了聂鲁达的诗。

四处张望,这是个陌生的环境。起身去喝水的时候发现了被子下面的女孩子。

她正在熟睡,我稍微记起来了昨天发生的事情。

口渴得厉害,我悄悄的起身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这是个刚刚好不会让我的幽闭恐惧症发作的小屋子。屋子里只有一张床和一张桌子。桌子上面堆满了烟灰,啤酒罐,鸡爪鸭脖等零食的袋子还有几根腐烂的香蕉。有三罐啤酒,可是我不想喝。于是便去厕所漱了漱口,照了照镜子。脸色有些苍白,眼睛里有血丝,皮肤有一些暗淡。

昨天晚上有淅淅沥沥的小雨,爵士酒吧里的人很少。我是独自来的,酒吧里放着慵懒的爵士乐。我要了鸡蛋三明治,洋葱圈和鱿鱼须。老板明送了我两罐啤酒。店里人很少,于是他便和我攀谈了起来。

明大约有三十多岁,留着三七分的头发,戴着黑色方框眼睛,整天穿着一套米黄色的西装在店里。他和我一样都喜欢1969年那场伍德斯托克音乐节。

他和我讲了他十年前的一场荒无人烟的公路旅行。他告诉我说这可能是他这辈子做过的最酷的事情了。

故事是从他发现了一辆埋没在荒草之中的废弃轿车开始说起。那时候的他还在上大学,整天焦躁不安,生活上无所事事,没有参加任何社团,做什么事情都缺乏耐心。他常常会独自跑到楼顶四处观望,然后从上面往下面看去,直到一阵头晕目眩后,他便放松了拳头,默默走回宿舍。

有一天,他在楼顶上看着西边,耳鸣和头晕如期而至,然而那个时候他突然觉得西边有着一种异样的光芒。他连忙下楼,一路往西边跑去,在跑的过程中,周围环境开始扭曲,绿叶纷纷落下,风吹掉行人的帽子,路灯开始闪烁,他的耳边响起了大提琴的声音。他的脚步开始变得轻盈,脑袋里开始不由自主的回想起自己十七岁时的画面:在一个四月起风的日子里,一个女孩伴着飞鸟开着房车来到了他家门口,车在这里抛了锚。她需要用几天时间来修车,他和她聊天,他的眼睛发亮,喉结来回活动,骨头咯咯做响,仿佛整个世界融化在光影中,而光影在她的身后。她和他讲着很多她自己旅游的事,她用很夸张的语气描绘着美丽的景色,用洋洋得意的表情诉说着她如何差点被人强奸,然后她灵机一动给他脱裤子,脱到一半时跑,男人由于裤子绊住了无法追上她的事情。还用很惊奇的语气向他描述着每一个在路上交往过的男生。女孩耐心的每天给他讲着他从未见过的景色,从未听过的地方传说,从未认识的陌生人。此刻他的耳边似乎响起了她那温润的呢喃,他就这样跑着呀跑着呀,足足跑了四十分钟。

他面前是一片荒芜的草丛,草丛深处静静地躺着一辆黄色的轿车,月光倾斜下来,让它显得分外迷人。

于是他立刻跑过去,仔仔细细的检查了车子。这辆车只需要换个蓄电池就好了。

两天后他开着重新刷好漆的车子开始出去旅行。

这是一场荒无人烟的旅行,他途径了废弃的加油站,没有人的村庄和神秘的热带雨林。他遇见了身高两米,长着奇怪的猫脑袋的人问他关于汽车轮胎的事情,从老鼠先生那里买了汽油,费尽口舌的向蘑菇先生解释了车上印的法语Et aiors的意思,并告诉他在车子上画裸体女人是他自己的喜好等等。

“一旦下决心开始出发,原本乏味的世界一瞬间就变得妙不可言,妙趣横生了起来。”明擦拭着玻璃杯说“你永远不知道这个世界有多么有趣。”

付了账单,向明说了声晚安后变慢吞吞的走出酒吧,外面有淅淅沥沥的小雨。我打着伞,脚步有些发虚,我想我可能有些醉了。

路上行人极少,也没有车辆,走着倒是觉得孤独,天空中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

突然之间,有人拉住了我。我做好防御姿势,扭过头去。

是个女孩,我放下了拳头。

她一只手一把抓住我的手然后往她胸上放,另一只手拿着手机在自拍。

“你在干什么?”我将手缩了回去。

“直播呀”她弄了弄头发,然后对着手机说了几句话后转头想我说“你想不想和我上床,我这边开着直播?”

“世界果然比我想象的要精彩许多”我暗自想着点了点头。

说实话,一边直播一边做爱可真是一件影响性欲的事情,我清晰的记得昨天我大概是没做多久便开始觉得头晕,身体迟钝。她则一边看着手机一边让我努力点。我看着她的手机屏幕,上面有着各种各样污秽的语言,还有听起来很值钱礼物之类的。我盯着手机屏幕,仿佛看到了许多双长在地精身上的眼睛在盯着我看,一种恶心毛骨悚然的感觉让我胃液翻涌。

也许是酒精的缘故,我很快就变得意兴阑珊,我看到直播上的弹幕在骂我和侮辱我。我不想反驳,便躺下开始睡觉,女人在使劲推我和给我口交。我没有理会,沉沉睡下,做了一个悠长的梦,在梦里我见到了老鼠先生,它在用汽油焚烧村庄;我看到了猫先生在推销汽车轮胎;我看到蘑菇先生戴了一个鸭舌帽,手里拿根画笔在灯塔上面涂鸦……。我看到了许多东西,然后便挣扎着醒来。

3

“人呐,生来就沾着同类的鲜血”思晨猛的喝了一大口啤酒,然后盯着自己的手指说着。

“有什么说法么?”我剥开了一个四粒的花生,有两粒掉到了地上。

“这是圣经里说的”思晨小心翼翼的呷了口啤酒说“你听说过潘多拉魔盒和丢卡利翁皮拉丢石头造人的故事吧。”

“以前在动画片里看到过这样的情节。”

“你想想,皮拉和丢卡利翁往前走,将石头往后扔去。有的石头陷入了泥沼,有的石头落在了高高的书上,生来就带着王冠。”思晨又要了两罐啤酒“然而,他们毕竟往后抛去,不同的石头相互碰撞,头破血流。”

“这么说好似有点道理。”我点了点头。

思晨将杯子里剩下的十厘米的啤酒仰头喝下,然后将刚送来的啤酒推给我说“我不喝了,你继续,我想自己出去走走。”

“嗯嗯”我继续剥着花生,将它们都放在碟子里,打算攒够双数,然后一口吞下。

思晨生下来沾着他母亲的鲜血。

他对此一直耿耿于怀。

思晨未曾详细给我讲述他以前的故事,我只知道他的出生给他的母亲带来了很严重的疾病。这个疾病导致她身体日渐消瘦,在阴雨连绵的日子里会有严重的头痛。

后来他的母亲患上了严重的精神疾病,于是思晨的父母便离婚了。

后面我便只知道思晨十四岁便离开了家,和自己身材肥大的奶奶一起生活。

4

一个月前,我同室友发生了争执,然后动起了手脚。他是个小个子,于是他便抄起水果刀将我的左臂刺伤。

理由是他放了我相当讨厌的音乐。

昨天夜里,我又同楼下宿舍里的人打了起来,我一个人对战六个,惨败而归。

理由是他们在唱我顶喜欢的音乐。

两个月前,爵士酒吧关门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家放着嘈杂音乐的酒吧。老板明不知所踪。

我强忍着泪水,来到了新酒吧,想要一罐简单的啤酒。好歹听一些音乐。

罐装的啤酒固然还有,可是除此之外周围的一切都变了:装修突然变得明朗了起来,各种鸡尾酒的名称也突然变成了很奇怪的名字,音乐不再是爵士乐了,流行音乐都算不上,是一些歌词古怪,节奏感强的网红音乐。我艰难的抬起头,看着周围的人们跟在音乐如同粗脖子的鹅一般摇晃着自己的脑袋。

我逃了出去。

然而,其实我无处可逃。

整个世界似乎是一瞬间就变了。

满大街都在放着那几首音乐,人们纷纷举起了手机对着自己自拍,回到宿舍会听到各种各样嘈杂的声音从手机里传了出来。

我开始变得迷惑不解,心事重重。

5

林:

谁想看清尘世就应同它保持必要的距离。

——卡尔维诺

我有些惊慌失措。

对了,对了。我想先向你道歉,不辞而别是我的不对,或许是我忘了,我清晰的记得我本打算第一个告诉你的。

我去了很远的地方,这里有足以溺死我的河流和叫人迷失的森林,我本打算在这里安心的生活上几周的。不过一直看书看的入迷,没能控制住时间,一晃六个月便过去了。

这六个月里,我学会了制作果酱,腌制腊肉,和老年人促膝长谈,养成了每天看落日的习惯。

我还学会了游泳,这点我颇为自豪。

说实话,日子过得索然无味,自己做的饭菜糟糕透了,下定决心要少用电器,夜晚呼呼的风拍打着门窗又让我不由自主的满脑子回想着白天看的稍稍吓人的小故事。

手机也不用了,不过我倒是买了台尼康的相机,我觉得拍照是个好习惯。可惜的是我绘画的天赋实在糟糕,不然我定要给你寄张我的画。

这里是个交通不便的村庄,于是大家所有生活需要的必需品都尽量自己解决。

所以说是日子索然无味,但是其实每天都有工作等着我去解决。劈柴呀,烧水呀,打扫屋子,给菜园施肥,去水稻田里弓着背清理杂草,捉田鼠等等之类的,一天下来往往精疲力尽。

我小心翼翼的伺弄着这样的生活,生怕它过于脆弱,如同那些消失的乡村一般。这样的生活是我的尺子,我必须保证我的尺子足够简单精确,这样我才能够度量以前和以后的生活。

我如同柯西莫一般活着,不同的是我明明确确的会回到现实生活中去的。

在很久之前,我总是将生活中的激情投放在儿童时代的梦想之中,为自己解释不清的理想而活着。逐渐的对生活常常抱有不满和满不在乎的态度。我总是处在极度纠结的生活当中。梦里总是反复出现母亲苍白的脸。我把自己弄得自暴自弃,让自己的失败看起来心安理得。

我的的确确是不打算再写小说了。这个时代里,人们侮辱了小说,取而代之的是用各种各样的短句子去撼动人们的心灵。人们高谈阔论,看了一本书的简介后便洋洋得意的向别人介绍这本书的内容。于是人们看起来总是什么都懂,却什么都不懂。能够洋洋洒洒数千句去描述自己从未到过的地方,却对自己的家乡无话可说。

这个时代的小说家是个悲哀的职业。

我所要想做的是完完全全把握自己,保持两到三个爱好,尽量的读书,定期去健身房的自律的生活。

对抗浮躁的世界,自律是最好的武器。

我本以为,我把自己的尺子打磨干净了,它能够让我小心翼翼的与现在的尘世的生活保持距离。

然而我刚踏出村庄,来到第一个城市,我那惊慌失措的模样如同刚从自宫出来的婴儿一般。

                            思晨

6

咯哒咯哒

滴嘟滴嘟

四周开始响起了急促的声音。

溺水的少女,被人欺负的学校里的乖乖学生,殴打孩子的母亲等等一一闪过我的眼前。

第一定律:不得伤害人类个体,或者目睹人类个体将遭受危险而袖手不管。

第二定律:必须服从人给予它的命令,当该命令与第一定律冲突时例外。

第三定律:在不违反第一、第二定律的情况下要尽可能保护自己的生存。

有遥远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7

阳光不及的夏天,总是这样容易杂草丛生。

在灰尘弥漫的黄昏里,我遇见了那个去年抱着我,在我肩上哭泣的少女。

我就这样看着她,像是观察一条蛇。

蛇?为什么世上的动物种类林林总总,可爱美丽的动物也很适合描述少女,村上也曾用春天香草味的熊去比喻绿子。

可我为什么偏偏要用观察蛇的眼神去看那个美丽的女孩。

是的,她是个美丽的女孩,不喜化妆,拥有着美丽到摧枯拉朽的嘴唇。这是我最喜欢的部位,在这里我能品尝到激情。

关于蛇与我的故事要追溯到六年前,时间的堤坝还未腐朽,荒草萋萋的野草还未涌上干枯的心头。我活泼在一个没有故事的玉米地里,想要寻找一条蛇来对话。对话内容如下:

我“你让我害怕,可我想要摸你”

蛇“我没有毒液,身体很虚弱,肌肉不及你的小指”

我“可你仍旧让我害怕,可我仍旧让我想摸你”

蛇“按照蛇的逻辑我是不能问为什么的”

我“我想要抱着你,让你感到温暖,让我感到清凉”

于是我们在盛夏的玉米地里促膝长谈,我们可以聊的话题并不多,毕竟人蛇两隔。可是在一起却不显得寂寞。

“你好哇,见到你真高兴”我大声的向她喊去。

像是鞭子抽打这树干,乌鸦飞了起来,灰尘弥漫。

时间一转眼便破了郁郁葱葱的少年,荒草猝不及防的掩盖了我的心头,天上所有的云都自杀身亡,地上所有的斑马都向南迁徙。

我仰仗着内心仅存一点儿的勇气大声的说到“我爱你,仗着你逃出这寂静和空虚。”

她笑了起来,牙齿很好看。蒲公英的种子在我的面颊上挠得我发痒。

8

我依靠着漫长的时光隧道开始艰难的向回走去,我尽可能的去去寻找那些过往的生活。然而回忆大抵却是这样的东西,没有情感,还容易被自己的情怀所篡改。

于是我决心要去那些零星的记忆中去,大段的充满英雄主义的回忆我决定要姑且放下。

记忆中刚开始的时候是阴雨绵绵的傍晚,我站在家里租的平房楼顶上,当时大抵是因为刚挨过一次来自妈妈的打吧,我的眼角挂着清晰的泪痕。我仔细的打量着那时我的模样,刚剃的平头,身上穿着表哥给我留下的红色的哈林顿夹克,灰色的灯笼绒裤子和一双磨起皮的红色运动鞋。我很想过去和他搭话,用低沉安慰的语调让他不必伤心,因为我知道他接下来要干什么。我揉着额头,叹了口气看着那时的我,那时的我眼睛看着周围,极力的寻找着爸爸妈妈,然而楼下空无一人。最后我难过的闭下了眼睛,向前踏入,从楼顶跳了下去。

住在这个回忆片段的隔壁,是另外一些类似的事情。有我靠在楼梯旁的墙边,一直在哭泣,慢慢的挂着墙上的石灰粉,然后累积到一定程度时一口吞下(那时的我一直以为墙上的石灰是生石灰,会将我燃烧成灰)。还有我用头撞墙,拿刀子慢慢划开我的手腕之类的回忆。我总是在努力的自杀,虽然常常伤痕累累,确实一次也没有成功的死去。

“像我这样的人,为什么不早点死去,为什么会成为人。”

直到七岁前,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为什么是七岁前呢?因为七岁的时候,我写了八首古诗。我自小就被迫看着许许多多的古文书籍,例如春秋,例如永乐大典。虽然早已遗忘那些书籍的内容,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们在我的童年中留下来的伤痕不可愈合。当时大抵是因为那些神童诗人的故事听多了,便突然想自己写几首古诗,我本以为这样会使得大家注意到我,感知我的存在。然后当诗被爸爸发现并高声朗读到“林七岁的诗”时,我听到了满是嘲弄的声音,于是羞愧的心情不可遏制,我冲上去把本子抢下来,狠狠地撕碎。直到十五岁以前,我再也没有尝试过通过写作来吸引大家对我的注意力。

七岁以后我常常想的是“我不配为人,活着犹如猪狗,未曾有生活的乐趣。”

这种想法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将它遗忘了,然而在看《人间失格》时的那种Deja-vu的感觉让我在很久以后回忆过往的生活时突然想到了那时悲哀的自己过的卑微的生活。

七岁以后的生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扮演着一个观察者的角色。我渐渐清晰自己的定位,明白自己的家族使命。于是我就整天蹲在河边的柳树下,看着白花花的河滩和过往的行人。我看到了街角一家宾馆的主人如何在门口将他的老婆打的头破血流,也看到那些未满十八岁的少年春风得意的迎娶同样不满十八岁的女孩,也看到了气血方刚的少年们在桥上用铁棍相互打架。

终于有一天,我离家出走了。那时我刚年满十一岁,离开的时间是夏天中午,整个村庄都在午睡之中,这是我顶喜欢的安静时刻。因为我觉得时间仿佛在这里静止。我悄悄的走到爸爸的床边,从席子下面翻出了三张红皮和一堆零钱。我细心的将这些钱叠好,从衣柜里挑出干净的衣服,换上轻便的鞋子。我在一旁看着,很诧异当年我没有名为乌鸦的朋友,是如何一步步带着顽强的表情做到这些来的。

外面很晒,我戴着妈妈的帽子就出门了,先是步行,然后又坐了一个小时的公交,然后又步行了三十分钟后,我看到了一个面目苍白,皮肤半透明的男人,跌跌撞撞的向我走来,他的胳臂上有两个显眼的针孔。他半跪着,双手搭在我的肩膀上,眼睛半闭着,嘴里无意识的说着“我不是吸毒,我不是吸毒,快救我,快救我。”他的体温很低,低到让我打起了冷战。

我抛弃了他,迅速跑了起来,跑了二十分钟,又坐了一个小时的汽车回到了家中,爸爸刚刚起来,正在翻席子寻找着东西,看到我后,爸爸让妈妈搜我身,找到了钱。随后便是一顿暴打,让我失去了意识。

接下来的几天,我总是在做梦,梦到我在红色的土地上,灰尘弥漫的空气中,紫色的天空下,枯萎的树木旁奋力的吼叫,不过无论如何我也无法发出声音,周边的恐惧如同渔网一般紧缚着我的身体。就这样,夜夜在黑暗中惊醒。

后来听妈妈说隔壁村破了一起人血贩卖案,那边有个很富有的血液贩子将一些前来卖血液的人囚禁在屋子里,定期从他们身上取下血液来卖。

于是少年不仅对黑夜有不可名状的恐惧,也开始对世界产生了更甚的恐惧感。这让少年相当一段时间不敢读书看报,想借以逃避现实。

9

最近在看尼古拉奥威尔的书。

这是个不知名的作家,听名字总是让人联想到写《1984》的那位作家。

然而他不是。

他的作品稀少,约摸只有三本。我是在一家按小时收费的私人图书馆里找到了他的作品。那是一本名为《河豚》的书籍,这是本让我叹为观止的书籍。

我约摸用了两天看完了这本书,然后整理出了这个故事的梗概:

故事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后的世界,经历了一场不知详情的动乱,然后整个世界就变成了无政府的状态。

然而动乱遗留下来的各种各样的科技使得人们开始彼此相互依偎,组成有宗教性质的团体:有继承机器人技术的,便以机器人三大法则为教义,他们的宣传口号是“我们十分友好”;有继承人工智能技术的,便利用手机等各种先进的仪器去预估人们的潜意识,推断人们的行为,成立一种另类的牢固的组织。“我们团结一心”这是他们对外的宣传口号;有继承医学技术的,便成立了河豚组织,他们致力于研究如何延长人类的寿命,修复人类衰老的器官,最终他们发现了一条捷径,只需要将同类的人按照河豚的方式烹饪,然后吃下去,便会延长自己的寿命。这是河豚的最高机密,只有参与研究的工作人员知道,于是在各个组织都在宣扬废除死刑重新立法的时候,河豚固执己见的保留了死刑。他们对外宣传的口号是“富有正义感的组织”。

故事的主人公是刚加入河豚组织的一个无关紧要的文职工作者,有一天突然接到文化委员会的任务——去寻找一个无任何作品的哲学家,稍微会点艺术是最好的。

这个时代,哲学家成了抢手货,而且人们纷纷讨论着艺术,然而人们对玫瑰色时期的艺术品却无动于衷,甚至不认识。因为这是个无神论的时代,而人们又需要信仰。

10

几年后。

我从南方走到了北方,从西边逛到了东边,有趣的事情固然发生了不少,可是任然少不了许多的寂寞。

思晨已经了无音讯,大概是我没有回信也没有告诉他搬家的缘故。

我依旧对生活中的种种事情迷惑不解,世界变化太快,然而我连个表皮细胞都需要28天的时间去更换。于是适应这样的生活对我来说便变得颇为困难。

大概就是这样,我躺在软软的夏草茂盛的山坡上,有温暖舒适的山风在吹动着我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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