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队配合行政拘留一名寻衅滋事、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违法嫌疑人
2018-08-17 本文已影响0人
新城派出所
8月16日,经报分局批准,治安大队与新城派出所密切配合,依法给予寻衅滋事、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嫌疑人贾某禄(男,55岁,长清区莲台山路人)行政拘留二十日的处罚。
经查,2018年8月15日晚21时30分左右,贾某禄在宾谷街“小背篼”饭店酒后滋事,无故殴打、撕扯店内工作人员。在新城派出所民警出警过程中又故意损毁店内物品并殴打民警。
8月16日,经报分局批准,治安大队与新城派出所密切配合,依法给予寻衅滋事、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嫌疑人贾某禄(男,55岁,长清区莲台山路人)行政拘留二十日的处罚。
经查,2018年8月15日晚21时30分左右,贾某禄在宾谷街“小背篼”饭店酒后滋事,无故殴打、撕扯店内工作人员。在新城派出所民警出警过程中又故意损毁店内物品并殴打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