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9

2020-11-19  本文已影响0人  情小歌

接待咨询

今天一个当事人来询问追偿权纠纷的事情。案情简介如下: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了一张借条,签订时候咨询人是以见证人的身份出现的。但等到了履行期间,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后,债权人就向证明人(即咨询人)主张,要求见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见证人之后也就履行了保证责任,并得到了债权人出具的收到条,在收到条上明确地得出见证人是保证人,且履行了主债务。然后现在当事人想要通过这张借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现实世界中,任何情况都有可能出现。

要认真研究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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