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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 胡氏》塾师阶层的婚姻对象选择

2018-08-10  本文已影响6人  觉史氏

《胡氏》的文字水准当然是及格的,但就内容而言,情欲に満ちた男子家庭教師の不成功に逆襲する,稍显无聊。

X瓣评分6.1吧。

既然如此,我就不讲内容,直接进入主题了。

主题就是没有主题。

蒲松龄讲了直隶巨家,连姓都没给。

直隶巨家多了去了。

考据党无从施展平生所学。

不过,如果按蒲松龄打工的毕家水准来要求,可能巨家也没几个。

毕家分家时,每房分的地是按千亩为单位的。

可怜的小蒲分家时只分到了二十亩。

以前我在读书笔记中计算过,养活一家人的底线是要五十亩。

从文中也可以看出一些蒲松龄工作环境的影子。

首先,巨家教育投入肯花钱,设有私家学馆,并为教师提供住宿。“纳贽馆之”。

宿舍管理严格,晚上是要锁门的,“扃闭俨然”。

其次,教师至少要求有秀才文凭,且“课业良勤,淹洽非下士”。

蒲松龄和他的小伙伴们大多当过塾师,水平自然都不低,否则大家不会是朋友。

比蒲松龄水平低的秀才肯定很多,塾师估计也是他们的一个出路,但去“巨家”应聘恐怕很难得到offer。

第三,秀才塾师和巨家的阶级地位相差悬殊,基本上是不能通婚的。准确地说是巨家之女不能下嫁,但秀才之妹可以高攀。妹子的流动是单向的。

而胡氏冒然向巨家求亲则明显是失礼,违背当时社会准则的。即使胡氏说:“胡亦世族,何遽不如先生?”也不行。

从结果看,蒲松龄对此是认同的。

额外说一下蒲松龄的朋友张笃庆张老师几次婚姻对象的家庭条件都貌似要比张笃庆高些。

这是因为张笃庆的曾祖父做过总理,有光环加分。

第四,当巨家与家庭教师产生纠纷时,显然是没有法律途径加以解决的,比的是谁的拳头大。可以看出胡氏尽管来势汹汹,气势很盛,却很难对巨家产生实质性伤害,所以最终妥协并做出了重大牺牲。

要么巨家在处理纠纷上非常有底气,要么巨家是个爆发户,还没有公检法的家族资源,总之巨家除了用自己少许雇工组织起来应对外,没有额外找官方庇护或寻求其他支持。

在蒲松龄时代乡村纠纷估计当事双方都会是能少和官方打交道就尽量少打交道。

想来他们对官方是否会秉公执法是否会廉洁执法是否会效率执法都持怀疑态度。

这个我们今天也依旧能轻松地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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