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郡扩展与王朝兴亡

2023-02-11  本文已影响0人  学会装自己

      战国时期秦国东进,虽以设郡为主,但也以分封作为补充,呈现出复合性特征。穰侯陶邑可以收为秦郡,河西太原郡又可更为毐国。彼此相互转化,且属自然之事。及至秦王政粉碎嫪毐叛乱,褫夺吕不韦相权,方行单一郡县制。

      秦统一称“并天下”,指秦以内史为中心,将六国并入,改置秦郡。因此,统一后仍称秦,不议新号;统一后称廿六年,未作更元。“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之“分天下”,与“天子—诸侯”的分天下秩序不同,实际是对“并天下”的重新确认。文献引述或表达作“分天下之国,以为三十六郡”,“初并天下以为三十六郡”,“初置三十六郡,以监其县”。而统一后秦不立王侯,实际取消自惠文王以来的“郡县/诸侯”复合制,“皇帝—郡县”新秩序由此确立。与此相伴,郡制也推行至秦统一战争后所据“新地”。

      始皇三十二年(前215年),秦北击匈奴,南取百越。秦郡进一步向南北扩展,郡目复有添增。始皇帝后期,秦郡可分为关中郡、关外郡、“新地”郡、南北边郡(县)四类。南北拓边与南北边郡(县)的经营,需其他各郡提供繁重人力、物力支持,是导致秦亡的重要原因。不过,“天下苦秦”,反秦活动在关中、关外郡并不突出;北边民众逃归,南边“绝道”自守,也不明显;实际主要集中在“新地”郡。汉初郡国并行,实际恢复“郡县/诸侯”复合制。汉廷控制关中、关外郡,“新地”改行分封,同时放弃南、北边,设郡大幅收缩。至汉武帝时,郡制推行才重新向始皇帝后期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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