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贷款的房子在地震中成废墟,还需要继续还房贷吗?
8月8日21时19分在四川阿坝九寨沟发生了7.0级大地震,给当地的居民造成严重了危害!地震摧毁了不少人的幸福家园,震中区域大约一半房屋都倒塌了,而地震带来的财产问题,也成为了人民关注的热点。有很多网友都疑惑:按揭贷款中的房子因为地震成为了废墟,高额的房贷仍然还要继续还款吗?
简单的说,如果是正在还月供的房子倒塌了或者成了危房,是否还要继续还月供?如果房子在,人没了,谁来继续还月供?
地震中房子没了,依然要继续还贷
很多人都无法接受房子没有了还要还贷的事实,但依据法律规定,房屋灭失后,用益物权转化为债权,还是需要还债的。按照借款人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借款人以所购房产任务抵物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发放贷款后,借款人可以分期将借款的本金和贷款利息偿还银行。房产作为抵押物是贷款的一种保障,如果借款人在还贷期间无法继续按期还款,那么银行将有权处置抵押物,也就是拍卖抵押房屋所得款项用于偿还简便的贷款本金,如果拍卖所得不够偿还的,银行依然有权利继续秘史借款人索取剩余款项。
在处理地震灾后抵押物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四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抵押物毁损贷款人失踪,银行将终止合同关系,尚未偿还的贷款,将会核销处理;
第二种情况是抵押物尚存贷款人失踪,且无抵押物继承人的,银行可按法律规定,回收抵押物,未归还贷款按照坏账进行处理;
第三种情况是抵押物尚存贷款人失踪,有抵押物继承人的,由继承人承担借款合同关系,继续归还贷款;
第四种情况是抵押物尚存贷款人亦未失踪的,继续履行贷款关系。
上述是地震灾后有抵押物与担保品的四种情况,若为信用贷款,银行将面临更大的损失与风险。
最后,还款义务不能因为房屋毁损而归于消灭。虽然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可能因为地震毁损导致抵押无效,但是按照《合同法》规定,按揭人和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应该继续履行的,只不过变成了没有抵押的普通借款合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