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者的精神

2018-12-30  本文已影响0人  杨铖学法

孟德斯鸠说

宽和适中应该是立法者的精神。我说过这句话,而且我觉得,我之所以要写这部书(指《论法的精神》),只是为了证实这句话。

道德上的善和政治上的善始终处在两极之间。下面就是一个实例:法律手续对于自由而言是不可或缺的。但是,手续可能过于繁杂,以至于损及立法的目标;如果过于繁杂,案子就会一拖再拖,以至于难以审结;财产的所有权就会无法确定;一方的财产就会不加审查便给予另一方,或因一再审查而使控辩双方双双破产。公民就会丧失自由和安全,原告就会因无法证明被告有罪,被告就会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

乍看起来,孟德斯鸠似乎在谈论法律程序与效率的关系。实际上,是在谈道德上的善与政治上的善的关系,是在讨论应然的法与实然地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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