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外部性?负外部性?网络舆论推进司法公正?网络舆论阻碍司法公正?
本场讨论出自全国律师协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辩论赛半决赛。本场比赛还要鸣谢我的好友马赛律师的慷慨。
结辩视频:
邓哲谈网络舆论:公开与公正密不可分,情绪背后隐藏着民众的诉求_腾讯视频
结辩陈词:
听到对方排斥舆论的借口,这多少让我感到有点厌倦了。在中国,阻碍司法公正的,难道不是那些强权的干涉、金钱的左右,而是民众的声音吗?
2009年,一个名叫王帅的青年因为上网发布了一则影射河南灵宝的帖子,被跨省追捕。之后,因为发帖而被跨省追捕的新闻屡见不鲜,以致于它成了一个专有名词。和今天的反方一样,有些人觉得我们的网友和网络媒体实在是太讨厌了。
我们究竟冒犯了什么?如果舆论永远都是赞美,你还会拒绝它吗?可舆论的价值,不就在于质疑和批判吗?躲猫猫、开胸验肺、天价过路费……这些仿佛奇谈一般的案件,难道我们连评论一下都不可以吗?
是的,这些网络舆论当中,有很多情绪,有很多错误。但如果,如果我们要求舆论的每一句话都必须是正确的,那还有谁能说话?还有谁有权利说话?没有人敢说自己的话是百分之百正确。要求别人说的话必须是对的,就是不让人说话。
对方一直在说,独立,权威。难道,对外界的意见统统说“不”,就是独立吗?对民众的声音闭耳不听,就是权威吗?任何一个行业,只要成其为行业,都必然有它的专业门槛,但这不应该成为拒绝民众声音的理由。舆论当中确实会有各种不同的声音,但恰恰是在这样的空间里,任何一种言论都不再具有杀伤力了。就好比江河湖海,怕的不是有杂质,而是变成一潭死水。
我们经常说,实现正义,哪怕天塌下来。司法公正,是司法活动的核心追求。如果网络舆论阻碍司法公正,我们为什么不禁止它?我们为什么不在司法领域禁止一切网络舆论?我们为什么不禁止法官接触网络舆论?如果网络舆论阻碍司法公正,我们为什么还要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为什么还要上网?这是不是说明公正和公开是密不可分的?这是不是说明人民司法要求我们必须回应民众的诉求?我们早已告别了天威不可测的过去,又何必踏上司法神秘化的老路呢?
法律面向的是世俗生活。法律必须讲人话、有人性,必须接地气、得民心。在网络时代,网络舆论就是舆论的主要载体。即便是充斥着情绪的舆论,情绪的背后也隐藏着民众的诉求。识别出这种诉求,并对这种诉求进行回应,不是法治的题中之义吗?要知道,如果没有公众舆论的回应和支持,法律是没有力量的。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舆论,不仅是司法的镜子,更是司法的根。如果你愿意体民情、察民意,如果你相信可以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当舆论的灯光打下来,有什么好怕的呢?让你闭目塞听的,究竟是你的恐惧,还是你的偏见呢?
我想,真正自信的司法,不会缺乏接纳舆论的勇气。真正公正有序的司法,永远、也绝对不能,依靠鸦雀无声来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