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努力,热爱而已
文/圈圈+3
今晚心情愉悦,让我随手打几个字吧?看看能不能提高手速。
码字真是一个人最愉快的娱乐。想起十多岁的少年时期。我常常独自在客厅诵读诗歌、散文,也常常咬笔头写日志。从小学起,老师布置日记。老师说写日志对我们的人生很有帮助,于是我便老老实实记日记。在初中时喜欢将心事写进日记本,足足记了好几大本日记。交给老师的是作业,自己记的是细腻的少女心事。那些恣意放肆随心所欲的抒情日记对人生有没有帮助,我一直没有衡量过。现在想想,若是当时不那么多乱七八糟的彩虹情绪,一门心思用在读书功课上,会不会对人生的帮助更大一些?
我记得有一次在院子里坐着无端写日记。是交给老师的作业,面对空白的作业本纸,久久无法动笔。我便写着眼前的天空、树木,写秋的静寂,以及对远方田野的畅想。一篇写景抒情,也是日记。因为自己总感觉日复一日的平凡生活无事可记,怪无聊的。
转眼到了青春时期。我突然非常喜欢写字。在假期,时间一下子空出来。我坐在我房间外,客厅一角,自己用椅子搭建了一个秘密基地似的工作台,将自己框在里头写故事。写了大半个本子,后来因为什么事情放弃的,已完全不可考。但我记得那是因为我看过一本琼瑶的小说——卖嘎,书名居然已全然忘记——开始仿写的。直接用第一人称,按照自己头脑的残存记忆写那书里的故事,人物设定完全不作变更,情节记得的,就按记忆写下去,模糊不清的,自己按自己的编下去,总之就是看完书再用文字讲一遍故事。因为实在太喜欢里面的一些人和事,便放纵自己再次沉溺。
写故事好像进入了另一个空间,灵魂进入了另一具让人着迷的身体,自由高能,随心所欲。惊险刺激,但主角总是有惊无险的,可以去往任意梦想之地,可以跟最喜欢的人谈恋爱,毁灭自己厌憎的东西。说来便又想写长篇小说故事。
逼迫日更的过程是痛苦的,但也是快乐的。写到顺手时,沉浸时,感觉自己已经与主角融为一体,所见所闻所思所想,主角就是自己,打怪升级,安享和平,神光护体,过得比现实的生活精彩百倍,欢乐至极。然后看着自己的字数一天一天增多,欣慰之至。待到小说快结束时,充满期待,又劳累兴奋,只盼望结束之后好好休息,或者痛苦到发誓,写完再不自讨苦吃。
将写完那一天看成一个盛大的节日。以为写完之后生活可以改变,自己精神也跟着腾跃飞升。可写完之后,狂热地庆祝之后,欢喜兴奋不过短短两三天,便又感觉不写有些空虚,又开始旧瘾复发,想开新的故事。
看,写作故事成为一种怪癖。码字不是奋斗,不能称作努力,仅仅热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