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服

浅谈我国古建筑的保护情况

2017-12-27  本文已影响169人  c9bf797ed914

相信大家都看过2016年网上盛传的一段脚踢长城的视频。视频中一身穿白色体恤的男子用夸张的姿势先是双手扒掉一块剁墙石,后又潇洒地飞起一脚踹掉一块。而在一旁录制视频的男子则笑称:秦始皇修建长城不容易,我来搞破坏。虽然视频只有短短6秒,但足以看出普通民众文物保护意识之差。而在今年年初故宫博物院曾宣布2017年将拆除北京1.5万平方公里的临时建筑用来还原故宫全貌,并称至2025年紫禁城开放面积将达85%。一边是偏远地区的古建筑无人理睬被肆意破坏,一边是投入不计其数的人力物力大张旗鼓地重建和扩建。两相对比形成强烈反差,呈现出我国目前古建筑保护工作所面临的混乱现状。

今天我要谈的这个话题,就是关于古建筑的保护情况及措施。实用主义者可能会质疑,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为什么花费那么多的人力物力还要保护那些已经“落伍”的,“影响市容”的古建筑?建筑是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最脆弱的一环。每一座城市和它的建筑,千百年来都在不断地互相影响,互相渗透,不断地融合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建筑的特点反映了一个城市的特点,体现出一座城市的精神风貌。歌德曾说过,建筑是凝固的音乐;雨果曾说过,建筑是石头的史书。古建筑承载的不仅仅是历史,更是一种情怀。当我们久居他乡重新回到故里,看到熟悉的建筑,会感到一种心理上的慰藉。保护古建筑,如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样,在某种意义上是为了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延续和发扬民族特色。

中国作为一个具有五千年历史的泱泱大国,具有极为丰富的古建筑遗产,然而其古建筑保护工作却做得不是很到位。

就拿上文中提到的长城来说,国家文物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即使距今年代最近的明长城,也只有8%的墙体保存完好,超过七成保存状况较差。测绘人员发现,北京段长城有三成损坏严重。陕西段长城大部分建在山间或大漠之中,经过风吹日晒和雨水侵蚀,许多土墙已经坍塌消失。宁夏段长城总长约1507公里,其中可见墙体的只有506公里,大量的便道、砂石路、公路、铁路、桥梁等破墙而过。甘肃境内珍贵的战国时代长城本来有600公里左右,但现在从墙体到城基全部计算在内只有300公里。

连长城这样受到国际广泛关注的古建筑尚受到如此严重的破坏,一些知名度较低的古建筑则因为经济发展的需要遭到更为无情的毁灭。比如明永乐年间修建、“兰州八景”之一的雷坛河握桥,1952年因城市建设拆除;具有800多年历史的北京庆寿寺双塔,1955年修西长安街时消失;具有1300多年历史的河南灵宝古城,1959年因修建三门峡大坝而沉入湖底;浙江古淳安城和古遂安城,1959年因兴建新安江水库而沉入千岛湖湖底;德国著名建筑师赫尔曼于1904年主持修建的济南老火车站因新客站的修建,1992年被拆除;北京宣武区包头章胡同著名的“转弯抹角”, 2007年因宣武区拆迁改造而被拆除……成百上千年的历史,就这样被我们随意地抹去,成为黑白照片里心痛的回忆,实在令人叹息。

其实城市发展与古建筑保护是不冲突的,但我国的古建筑保护之所以遇到如今的困境,最主要的是面临意识形态上的阻挠。我认为造成这种困境的原因有如下几点。

第一是因为一些地方官员目光短浅。一味追求经济效益,为提高自己的政绩,未经长远规划就做出一些武断的决策。往往是是经过一次草率的会议,不顾学术界知识分子的请求和老百姓的反对,就草草拆除了一座古建筑。修建三峡大坝时无数古村落沉入湖底,为兴建一些写字楼和工业园区拆掉的古寺庙也不计其数。其实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有许多手段去保留古建筑。我高考完去贝加尔湖旅游参观布里亚特古村落遗址时,当地人告诉我们这并不是原址,原址在贝加尔湖畔,因水位上涨面临着淹没的危险。于是当地政府把古村落拆除,把全部组件运到在海拔较高的地方重新组装。这里所说的“拆除”可不是用推土机把古建筑拆得乱七八糟,而是把圆木一根一根地拆下来进行编号,并把原址用科学手段数字化,再将圆木运到目的地参照图纸按原样组装。

第二是由于狭隘的民族观念在作祟。有些政府官员为体现自己的“爱国”,认为那些半殖民地时期的欧式建筑由于代表了中华民族的屈辱历史,统统应该拆掉。最典型的例子是济南老火车站的拆除与重建。济南老火车站曾是亚洲最大的火车站,是世界上唯一的哥特式建筑群落,曾登上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建筑类教科书,并被战后西德出版的《远东旅行》列为“远东第一站”。 主持拆除的谢玉堂这样说道:“看到它就想起中国人民受欺压的历史,那高耸的绿顶子就像希特勒军队的钢盔。”建筑拆除时遭到市民和学者的强烈反对,甚至有山东大学名教授下跪请求,但未果。同时遭拆除的包括一直被当作“殖民记号”的日本宪兵本部大楼,德国电报大楼,瑞蚨祥老店甚至万竹园前园等。倘若建筑有生命,恐怕也要为这些莫须有的罪名而叫屈喊冤吧。

第三是民众对古建筑保护意识普遍较差。认为古建筑保护和我没有关系,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即使16年那段视频曾引起广大网友的谴责,但当风波过去,人为破坏古建筑的行为仍不见减少。在建筑上刻字是再普遍不过的现象,在古寺庙内乱扔垃圾也是屡见不鲜,更有甚者在喷泉里小便、故意踢打古建筑造成砖瓦脱落。教育机构对这方面的宣传也不是很到位。

当然,除了意识上的不足,还有立法不完善,技术不到位,资金分配不合理等原因。

缺乏相关方面的法律条文,就导致文物保护工作做得有些随心所欲:有商业前景的,就大张旗鼓修缮一番打造成5A级景区;商业利用价值小的,就直接拆个片甲不留。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文物保护标准,没有完备的文物保护体系,这就使得古建筑保护管理的职责划分不明确,文物被一些地方政府私有化,成了官商勾结用来赚钱的工具。一些旅游景点过于商业化,为了赚钱导致开发力度过大,游客数量过多,严重超出古建筑的承载能力。

技术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是缺乏专业人才。现在社会上普遍过于看重经济效益,家长都愿意让孩子学习热门专业,便于毕业后找工作;而古建筑保护这种冷门专业因为找工作难而受到人们的排斥。此外,研究古建筑保护的专家学者缺乏资金和应有的社会地位,大部分高学历人才不愿意从事相关方面的职业,由此造成古建筑保护方面人才短缺,相关技术发展得不到发展和完善。

资金分配不合理,就形成了我在文章开头提到的这种局面:一些古建筑因处在偏远地区,受到的关注较少,国家的拨款覆盖不到,只能自生自灭;另一些古建筑却资金过剩,不断进行一些没必要的重建和扩建工作。这是走向了古建筑保护的两个极端:缺乏保护和过度保护。

由于我国文物保护工作起步较晚,而西方则经过了长时间的探索,他们的一些文物保护模式值得我们借鉴。英国从1882年颁布了英国的第一个《古代文物保护法》开始就不断地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来保护古建筑,通过的法律有《古迹保护法》、《古迹保护法修正案》、《古建筑加固和改善法》等,以确保古建筑的保护工作,可以说英国的古建筑保护更多的是借用政府和法律的力量。法国虽然也制定了《历史性建筑法案》、《历史古迹法》、和《遗址法》等法案,但其60%的资金是由古建筑的拥有者自行筹集,法国的古建筑保护除了有政府的保驾护航,还有民众的大力参与。意大利不仅通过动用宪法来最大限度地约束,同时拥有各式各样的古建筑保护组织,进行严密的交错式保护。意大利鼓励国家、团体、个人多方面参与,是古建筑保护最严密的国家之一。美国的古建筑保护起步也较晚,而它的建筑遗产保护更多的是一种自下而上的运动,其动力更多来自社会基层,非政府组织对古建筑保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实我认为,我国拥有社会主义国家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在古建筑保护方面可以比西方国家做得更出色。由于我国地大物博、历史悠久,古建筑较多,如果单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可以参考法国、意大利的建筑保护模式,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分工合作,民众积极参与,形成全方位的保护网络。当然了,对待不同的古建筑,要有不同的保护方式。下面我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措施。

对于一些年代久远的中国传统建筑,因其材质多为木质,易受腐蚀和起火,可以采取完整保留、积极恢复的措施,尽可能地与外界隔离开来,单独加以保护和修缮。如果有可能,我认为还要把周围的环境也保护起来,进一步避免自然和人为原因的破坏。

而对于一些半殖民地时期建造的欧式建筑,由于其原料多为石材,质地较为坚固,不易受到破坏,而其风格又与现代城市类似,可以在注重历史保护的同时兼顾商业开发。比如可以将这些建筑的内部加以改造,并进驻一些商铺和企业。这一点我认为在我国的城市中上海做得最好。上海的原租界地区就是将各国使馆改成商铺、书店等,既不与现代建筑相冲突,又保留了老上海的城市特色。

在这方面我坚决反对重建和扩建。保护古建筑的本来意义就是为了保留历史,重建和扩建岂不是相当于篡改历史吗?济南老火车站就闹了这样一个笑话。拆除本已不应该,2013年当地政府又在一片质疑声中做出了投资15亿元重建的决定。“一蠢,再蠢。”一位教授直言,“原址已破坏,材料与工艺也发生了变化,图纸尚未找到,‘魂’变了,怎么可能原汁原味?”拆真建假这种行为,实在让人哭笑不得。这些年新建的一些复古建筑毫无意义,有重建和扩建的资金,为什么就没有保护的资金了呢?由此可见我国所谓技术不够完善、资金不够充足,只是借口。不是不能,而是不想。如果这座城市真的容不下这座建筑,我们完全可以像俄罗斯那样把它安放在一个更合适的地方,而不是直接夷为平地。

此外,立法机构还应加强立法,从法律上监督政府官员的行为,防止一些官员做出“拍脑门”的决策,同时对破坏古建筑者加以惩罚。

非政府组织应该和政府密切配合,合理分工,带动社会形成爱护古建筑的良好风气。只有提高了文物保护工作的社会地位,让相关专家学者得到应有的尊重,才可以消除群众对于相关职业的排斥心理。

至于普通百姓,我们也许做不到像专家学者一样对古建筑进行专业的修缮,但我们最起码可以做到不去人为破坏古建筑,可以对这种行为加以阻止和谴责,可以为古建筑捐款集资。

大家想一想,相较于保留所谓“殖民记号”的耻辱,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却只出了一个梁思成为保护古建筑奔走疾呼,这不是更加可笑又可恨吗?保护古建筑,是一种责任,一种义务,更是一种神圣的权利。是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种叫民族情怀的东西。希望今后能有更多的仁人志士,参与到古建筑保护工作中来,为保护古建筑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