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价值和价值观的重新认知
曾经一直想不明白的问题在今天得到了解答,我好开心,越来越喜欢马原课了,今天讲了哲学范畴的价值。虽然我没有很深入系统地学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但是却能够感受到马克思是一个伟大的哲学家,他的这些理论是成系统的是科学的是完整的,也许是我学识浅薄,并没发现内部有矛盾,反而都能自圆其说,而用马克思主义原理去解答生活中的疑问,发现两者是如此契合,生活中的好多问题都能通过马克思主义原理解释,都能从中找到答案。
今天更新了两点认知。
01
曾经我思考过一个问题:“抛开生命的价值不看,人生来是有价值的吗?”当时和亮亮讨论,她的观点和理解有一部分其实是大致符合今天书本上的理论,只是不完整而已。今天听到老师讲价值,我立马来了兴趣。
在老师的讲述中,我形成了这样一个认知:客体本身的属性决定了它在客观上具备的价值,但是很多可能是隐藏的,是潜在的,而借由主体的需要,客体的价值得以挖掘,激发和体现。“满足”就像是一座桥,将主体的需要和客体的特性连接起来,进而发挥出价值。这种连接不是自然和现成的,也不是随机相遇的,而是一种创造性关系,换言之,是可以规划和创造的。就像图书馆的资源以及我们这一群学生,资源不是对谁都有价值,而是对那些懂得连接关系,懂得利用条件的学生有价值。从这里可以联想到人的主观能动性,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人的关注点不一样,最后导致了毕业时的天差地别。
下课后还是从老师那里确定了一下自己的想法是否正确。现在有了一个答案:人生来就是有价值的,因为他一来到这个世界上,就必然与世界发生各种联系。刚出生时,也许只跟家里的几个人特别是父母有联系,但随着慢慢长大,与世界发生的联系也会逐渐增多。在这种联系和关系中,被人需要,通过自身的属性来满足他人的需要,发挥和体现出价值。
这么说起来,其实人生来就有价值,而随着成长这个社会化的进程,自身的属性发展得更多更强,能满足他人需要的范围和程度也就越大,价值只会产生得更多,体现和发挥得更多。不过,这个完全是在讲正价值了。今天第一次听老师说起,价值这个东西,有正价值和负价值之分。价值就像“影响”这个词一样,是个中性词,前面可以加“积极的”“消极的”定语修饰。而在我以前的认知中,“价值”天然就是好的,否则又如何才能称得上“价值”呢。我想,这可能是因为“价值”在一般的语境中,比如“你是个高价值的人”,“你真没价值”,“我感觉不到自己的价值”等等,其中讲的“价值”都是正价值,所以我也慢慢形成了价值天然好的观感。不过,对于老师说价值有正负之分的观点,我其实不太认同,我觉得,与其说价值有正负之分,不如说价值的体现有方法上的对错之分。那些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的人,依然有其本身的价值,只是有些没有得以体现,有些以错误的方式体现。
扯远了一点,接着之前的讲吧。人一生下来,就被父母需要,特别是母亲。所以一生来就有价值。只要有需要,你能满足需要,就体现了你的价值。不能因为需要的范围多寡而否定本身的价值。
是的,人生来就有价值。价值的客观性由客体本身的属性决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写到这,我也想明白了另一个疑惑。“世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也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人,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这句话似乎在说人的独特性就是一种价值,我曾经觉得这样说不对,但是现在我的理解变了。没错,人的独特性就是一种价值。世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也没有两片完全不同的叶子,同样地,世上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人,也没有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相似性和差异性,普遍性和独特性,以联系为前提,共同存在于世间。这些相似普遍亦或是差异独特的属性,都是价值产生的基础。所以,独特性,独特的点,独特的属性,独特的领域,独特的地方本身就是价值的附着点。它们存在于客体身上,当有主体需要的时候,它们来满足主体的需要,自身的价值也就得以体现。
我把这个问题想清楚,对于我自身的意义在于,我会更能够接受自己,认可自己的闪光点,也不执着于掩饰自己的缺点,接受自己所有的属性,这就是我啊。我这个人,本身的属性就决定了我的价值,这一点不因他人的意志为转移,只是因为别人有不同的需要,而我可能身上不具备能满足对方需要的属性罢了,但这并不能影响我的其它属性产生的价值。在一定条件下,我本身存在的价值不因你喜欢我或者打压我而有丝毫增添或减损,也不因你是否需要我而消失。你的需要由你自己负责,我的价值由我自己决定,甚至某一部分是天性,是上天的安排。明白了这个,自己便不用那么执着于他人眼中的自己,不用那么在意别人对我的态度。你不需要我,总有人需要,只是目光受限时机未到还未形成主客观关系罢了;你这时不需要我,不代表你明天不需要我,你的需要也是随时间地点条件而转移的。而我,只需要做自己,好好活着,保留或发展自己的属性即可。
02
价值观无所谓正确与错误之分。
这个观点,从我打辩论开始,就根深蒂固地存在于我的脑海。今天在课堂上还信誓旦旦地说这个说法正确,是啊,仿佛在我的认知下,这个观点天然正确。而今天,我和老师同学们都为着彼此的答案而惊讶。
后来我想明白了我有这个观念的原因。原因之一在于,当时某个学姐跟我这么说的时候,是为了鼓励我们都能发出自己的声音,勇敢说出自己对于辩题的看法,而不是踏入标准答案的思维中。辩论场上,观点多元,辩是王道,只要你能自圆其说,只要你能说服别人。而我,没有思考背后的心思就把这句话当成了真理。原因之二在于,我和老师同学们的视角不一样。第一次发现视角不同会带来如此大的差异。在某种视角下看问题的人,可能会觉得用另外一方的视角看问题得出来的结论是很荒谬的。这个道理,康哥曾经和我们讲过,奈何我自己今天才悟到。老师同学们的视角是社会,这个社会确实存在一种正确价值观用以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转,否则杀人放火社会要乱套。而我的视角是个人,个人看重什么是个人的自由,不需要放到社会的评判体系下判断正确与否,我只要自己认同,我只要在这种价值观下活得开心自在,即便有恶果也自食其果,便无所谓谈正确与否。就像我喜欢吃臭豆腐,你却觉得那是臭狗屎,完全是个人喜好问题。前者是客观评判,后者是主观感受。
在不断思考中,渐渐地解决自己的疑惑,这种感觉真好。在不断前行中,发现自己某种根深蒂固的观点可能完全错误,这种感觉也很好。成长,就是不断解惑、不断纠错的过程吧。虽然现在对于很多东西知之甚少一知半解,亦或是懵懵懂懂未尝开化,我都很庆幸自己还拥有不断探索和发现的机会,就如胡适先生所说,怕什么真理无穷呢,进一寸有进一寸的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