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摘版·哲理】余秋雨:林黛玉的眼泪
嫉妒的起点,是人们对自身脆弱的隐忧。
天下没有彻底的强者,也没彻底的弱者。人生在世,总是置身于强、弱的双重体验中。据我看,就多数人而言,弱势体验超过强势体验。即使是貌似强大的成功者,他们的强势体验大多发生在办公室、会场、宴席和各种仪式中,而弱势体验则发生在曲终人散之后,个人独处之时,因此更关及生命深层。各路宾客都已离开,白天蜂拥在身边的追随者也都已回家,突然的寂寞带来无比的脆弱。脆弱引起对别人强势的敏感和防范,嫉妒便由此而生。
嫉妒者常常会把被嫉者批判得一无是处,而实质上,那是他们心底暗暗羡慕的对象。自己想做的事情,居然有人已经做了而且又做得那么好;自己想达到的目标,居然有人已经达到而且有目共睹,这就忍不住要口诛笔伐。
在多数情况下,嫉妒者的实际损失,都比被嫉者更大。嫉妒使感受机制失灵,判断机制失调,审美机制颠倒,连好端端一个文化人也会因嫉妒而局部地成了聋子、傻子和哑巴。
例如从理智上说,嫉妒者也会知道某位被嫉者的美貌。但是,自从有一天警觉到对方的美貌对自己的负面意义,就开始搜寻贬低的可能。久而久之,嫉妒者对于对方的美貌已经从不愿感受,发展到不能感受。应该明白,不能感受了,并不是对方的失败,恰恰相反,倒是自身心理系统生了大病。
同样的道理,一位诗人突然对别人的佳句失去了吟诵快感,一位音乐家在同行优美的乐曲中表情木讷,一位导演对着一部轰动世界的影片淡然一笑,一位美术教授在讲述两位成功画家时有点不屑一顾……,如果他们只是端架子、摆权威,内心方寸未乱,毛病还不算太重;如果他们确实已经因嫉妒而模糊了美丑,麻木了感受,事情就可怕了。那等于是武林高手自废功夫,半条生命已经终结。
一切具有社会责任感的知识分子本应思考如何消除嫉妒,但是,我们中国的智者们却常常在规劝如何躲避嫉妒。所谓中国古代的生存智慧,大多与这种躲避有关。“遭妒”,反倒成了一个人人都可指责的罪名。直到今天,遭妒的一方常常被说成是骄傲自大、忘乎所以,而嫉妒的一方则说成是群众反映、社会舆论。结果,遭妒者缩头藏脸,无地自容,而嫉妒者则义正词严,从者如云。
中国的社会观念,颠倒过许多是非,其中之一就在嫉妒的问题上。茫茫九州大地,永远有一个以嫉妒为法律的无形公堂在天天开庭。公堂由妒火照亮,嫉棍列阵。败诉的,总是那些高人一筹、先走一步的人物。
下一代的嫉妒会是什么样的呢?无法预计。我只期望,即使作为人类的一种共同毛病,嫉妒也该正正经经地摆出一个模样来。至少应该像一位高贵勇士的蹙眉太息,而不是一群烂衣兵丁的深夜混斗;至少应该像两座雪峰的千年对峙,而不是一束乱藤缠绕树干。
是的,嫉妒也可能高贵。高贵的嫉妒比之于卑下的嫉妒,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在嫉妒背后还保留着仰望杰出的基本教养。嫉妒在任何层次上都是不幸的祸根,不应该留恋和赞美,但它确实有过大量并非蝇营狗苟的形态。
既然我们一时无法消灭嫉妒,那就让它留取比较堂皇的躯壳吧,使它即便在破碎时也能体现一点人类的尊严。
任何一种具体的嫉妒总会过去,而尊严,一旦丢失就很难找回。我并不赞成通过艰辛的道德克制来掩埋我们身上的种种毛病,而是主张带着种种真实的毛病,进入一个较高的人生境界。
在较高的人生境界上,彼此都有人类互爱的基石,都有社会进步的期盼,即便再激烈的嫉妒也能被最后的良知所化解。因此,说到底,对于像嫉妒这样的人类通病,也很难混杂了人品等级来讨论。
我们宁肯承受君子的嫉妒,而不愿面对小人的拥戴。人类多一点奥赛罗的咆哮、林黛玉的眼泪、周公瑾的长叹怕什么?怕只怕,那个辽阔的而又不知深浅的肮脏泥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