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史》第一卷其二其三:盛道与祝琼
这两篇的故事比较短,也比较相似,因此就放在一起讲了。
这两篇的标题同样是男主的名字。盛道是汉末三国时期的犍为郡(今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一带)人,《情史》中说他因为犯了罪,所以包括妻子和五岁儿子在内的全家人都被关进了监狱之中。
而《后汉书》中则明确记载了他的罪名,他和上一个故事中的范汝为一样,都是趁着时局混乱之际聚众作乱,因此犯的是谋反之罪。在古代,这个罪名绝对是要株连家族的。
大概是局势混乱导致对他们的看守并不严密,盛道的妻子赵媛姜就对他说:
“你犯的是谋反大罪,我们全都要被杀,我活着对你们家也没有什么用,不如你带着儿子逃走,我来替你们顶罪。”
盛道闻言犹豫不决,但妻子连续劝说了几天之后,他终于还是决定带着儿子逃走。赵媛姜估计二人走远之后主动报告了狱卒,于是被杀。后来朝廷发布了赦免死刑犯的命令,于是盛道带着儿子又回到了家中,之后感念妻子的恩德,终生未娶。
第二个故事的主人公祝琼,他的妻子程氏和两个儿子被绑匪绑架,祝琼花了重金赎人,但是绑匪却仍不满意,只放走了他的大儿子,而将程氏和小儿子留下。程氏哭着对前来赎人的人说:
“我不会让夫君的名声受辱。”
于是盘腿坐在麦田中,指着绑匪大骂。绑匪一怒之下将她杀死。三天后祝琼的族人经过此地,刚好看到祝琼的小儿子爬进了麦田里,于是跟在后面找到了程氏的尸体。当时正值盛夏,但已经过了三天程氏的尸体依旧和活着的时候没有两样,并且哺乳期的小儿子三天没有吃奶,却仍旧活得好好的。
于是族人赶紧回去告诉祝琼,祝琼急奔而来,抱回小儿子并替妻子收尸,之后也终身不娶。
以上就是《情贞》卷第二章《盛道》和第三章《祝琼》的全部故事内容。这一卷里的故事基本上都符合当时主流价值观对妇女的要求,作者在文章末尾也对女主进行了赞扬,不过以今天的视角来看显然不太合适。尤其是赵媛姜的那句“妾在,何益君门户”让我觉得不舒服。
然而同样记录这个故事的正史《后汉书》中赵媛姜并没有说过这句话,我觉得这大概率是冯梦龙为了塑造女主的正面形象而添加的内容,只能说这更符合明代对妇女的看法,东汉时代或许并不会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