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趣释》42
2019-05-06 本文已影响39人
以我观书以书观我
文,紋
像人身上有花纹,隶定为文,其本义就是花纹之纹。从字形看,这是纹身之像。纹身的习俗在许多民族中都广泛存在过,如古代东夷、西南夷、吴越、三苗,近代黎、僮、高山族等,国外如澳洲、太平洋诸岛等,都有纹身的记载,并且是越近赤道越流行,这和气候炎热少穿衣物有关。北方寒冷,衣裳遮身,纹身再多没人看见。纹身的意义作用因民族,地区时代的不同而各异,有以作装饰的,有以辨族属的,有以表身份的,有以别男女的,有以分长幼的,有以示婚姻的,等等。事实上纹身的习俗自古以米一直没有间断,如岳飞在背上刺“精忠报国”,《水浒传》中九纹龙史进的九条青龙,以至于现代流行于一些青少年和黑社会中的刺青。只是其意义已大为不同。
尾
像人拖着一条尾巴,这是古人的一种装饰尾饰。《说文解字》尾字条下说:“古人或饰系尾,西南夷亦然。”是说四川先民有在屁股后面装一条假尾巴的习惯。其实古代许多狩猎民族都有这种模仿鸟兽形态的习俗,如马家窑文化的陶器上就有系着尾饰跳舞的人形。大约他们很是不明白,为什么鸟兽都夹着尾巴而人类却独独没有?因此愤而安上一条假的以示对造物主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