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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官学的胜利下

2019-04-20  本文已影响112人  穆翕

     焚书后数年,秦朝便灭亡了,到了汉朝,汉惠帝四年便废除了“挟书律”。何为“挟书律”呢,我在昨天的文章之中就已经提到了除了博士官无法持有书籍而“挟书律”是秦始皇在进行焚书时实行的一项法令:“敢有挟书者族”,即对收藏违禁书籍的人处以灭族的酷刑。“挟书律”和“焚书令”,都与欣赏和实践法家专制思想有关。西汉王朝初期,制度基本上是继承秦朝,“挟书律”也不例外。

    其实,汉对于王官学的继承远不上秦朝的继承,因为始皇起码也是帝王之家出身,其十分重视礼乐以及阶级等级,他所提倡的法家思想,我也提到过其也是源于王官学。汉高祖登基之初,便认为周文,王官学太过繁琐,便先沿用了先秦的制度。

    经过几代帝王的潜心经营之后,才到了武帝时的新儒学,这种新儒学,可以说是对周文以及王官学的一种复兴,当然,两者也不完全相同,甚至古今许多学者都称王官学到了汉武之后,便完全消失了。我觉得这样的思想是有些偏颇的,实际上我们若是总体来看,每一次的思想演变都是多种思想的结合,故董子的新儒学便可以称为是一种王官学的再演变以及发展,所以也可以称得上是王官学的一种胜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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