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坠漫谈
Somewhere in Time - John Barry/John Debney/Royal Scottish National Orchestra - 单曲 - 网易云音乐
“我也曾是拜伦,醒来之后什么也不是。”
时间,对我而言好像向来是奢侈品,或者只是欺骗手段。
好像很多事情都堆着等着,新稿、新书、新企划、新版图、新阶段,什么都是新的,也什么都是旧的。我在圈里困守了很久,无法做到让自己满意,却也不知道放手之后是进还是退。
三年。
读鲁郭茅巴老曹,学东方主义存在主义结构主义解构主义,从奥林巴斯山漫游到《犀牛》的剧场,深爱过契诃夫卡夫卡巴尔扎克,好像曾有短短的几个瞬间成为梦想里的自己,但更多更多的是,不满意,不满意。
它伤害我。
它让我以为我可以,又告诉我我什么都不是。
它辜负我。
它让我以为我可以说,又让我发现话语到头来都是骗局。
我想过就此一了百了,不过是放手一个无限浪费生命的我所不擅长的东西。
但这样之后我又能做什么?
但继续下去我又能怎么样?
等待太漫长了。全世界都在给我画一个大饼,甚至有人能够将那一切当做真实发生地事情将细节都向我娓娓道来,但对方说得愈清晰,就愈发深地将我害痛。
我太清楚,无论再怎么好,都不是我的。
这是再怎么标榜自己与众不同都没法抹除的事情。
是向来自视甚高的悲哀。
是自取其辱。
GROWTH
这个夜晚再抬眸,茫然觉得已经到了不该再想“长大”这个词的年纪了。
你知道,对于一个屡屡对过去的自己感到失望的人,回忆往往是一种残忍。等到我终于成长为能够掌控自己的人生、能够事无巨细地为自己的每一个念头负责的时候,我常觉得长大真好。
可是什么才算真正长大呢?
也许不仅仅是一个想法,或者只是某一次突如其来的认知。一年前我甚至没办法好好在一个故事里伸展数条脉络,现在到了能够为自己笔下人物哭泣的程度。也会想只是种矫情,十九岁我就想“啊我已经过了写青春写言情的年纪了”,但我二十二岁了还在写。
我搞不清楚二十二岁意味着什么。
也许是能够写更有趣的故事,也许是能够理解更多奇怪的理论,也许是盘算着第十八周周五的最后一次课程,也许是抬头一望,就悬在眼前的毕业典礼。
我是大人了,我想。我不能再表现得像个小孩子,因为没有人会再因为我“年纪还小”而原谅我一些冒犯的言行举止。没有人会再一直把我当成小朋友对待,这世上已经没有值得我翘首期盼的节日。我要试着牢记成年人的规则,不必讨好任何人但也不想成为任何人眼中“不识大体”的那类人。我要(也已经能)接受素不相识的小孩不再叫我姐姐,也不会一直有人叫我妹妹。
人们会说太早地世故意味着平庸。但我这个年纪已经算不上早了。我向来不觉得自己需要讨好任何人,但仔细一想,无时无刻不在枷锁之中。
长大是什么?
是那么多那么多共度过的柏青色时光,消磨到最后,甚至没能为彼此在各自的人生中留下一个稍微长久的位置。他日婚宴,不如年少约定时站在身侧,只是数十数百宾客中无名的一个,坐在台下,漫天的朦胧中鼓掌,笑想自己不过是旁观者而已。
从前竟自以为是主角儿。
它会好吗
这世界会原谅我吗?
如果我22岁了还在长大,还在喜欢一些漂亮小玩意儿,还在穿所谓未成年少女才能穿的好看制服,还在梳双马尾,还在为几句简单的好听话开心得两眼冒粉红色泡泡。
这世界会原谅我吗?
如果我一生不会拥有主流审美里两位数的体重,如果我一生不会成为白瘦幼女孩,如果我不想要一个固定的穿衣风格,如果我永远对人人喜欢的热点嗤之以鼻,如果我永远不会是所谓“时尚弄潮儿”,只是想穿了穿得舒服了就一直穿了。
这世界会原谅我吗?
如果我到了那些天才纷纷成名的年纪,仍然碌碌无为,在写一些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定义的故事,会因为它们而感到幸福也因为它们而感到迷茫,就像待在一个爱了很多年却开始觉得彼此不适合的男孩儿的身边。
这世界会原谅我吗?
如果我仍然任性妄为,拒绝被人靠近却随意让人离开,在人人都随意定义爱情的时代可怜巴巴地守着所谓的责任感和仪式感,固执到能让人觉得靠近我一点都是负担。如果我不想再继续假装友善,不想再为自己看起来太冷漠而苦恼,如果我继续把温柔藏在硬壳之下,偏执地让人拿真诚和炙热来交换。
这世界会原谅我吗?
如果我不是名牌学校的学生,如果我出身并不优越,如果我并不好看,如果我从来不会有奇奇怪怪的想法和话语,如果我只是那么那么普通的一个我。
这些我都不想要的话,那我还会好吗?我还能不能喜欢自己?人们又还会不会喜欢我呢?
假如你看见我
我很久没谈恋爱了。但不是说很久没喜欢一个人。
朋友说我有“渣男收割机”体质,真是不可置否。我能在故事里滔滔不绝写上好几页情话不带丁点儿手软,一到自己身上就能变成木头。之前有前辈问我新一年有什么计划,我说了事业的学业的,结果人家哈哈大笑说我以为你会想着先找个男朋友呢。
这方面我确实是个死脑筋。总觉得说了我爱你就应该负责任,总觉得如果要开始一段关系就好好发展,一定善始善终。大概率算一种感情洁癖吧。但是“善始善终”这四个字对太多人来说太难了,甚至有时我也做不到,那便不敢拿来冒犯别人,更不敢亵渎爱情。
尽管“爱情”早已人尽可夫。
当然,昨天不记得在哪儿看到的一本书说是,经历过十次以上爱情关系自然就能够接受爱情作为一种交易的存在方式了。
但哪怕是交易,感觉自己也没多少筹码。在我现在的生活里,大概很难腾出一个位置给“男朋友”,也没有力气腾。
当然我也不想受爱情的苦,尽管最近显然有点全世界都在给我画大饼的感觉。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喜欢自己,因为感觉,大概只有那个时候我才会相信自己值得爱吧。
老实说我还蛮虚伪的。真实的我大概不是任何一个人所见到的样子。我也向来没有勇气让人知道。更别提要让人喜欢我那个样子。
独处对我来说大概是最好的存在方式。
尾
关于未来我想过很多,想写的不能写了也暂时写不了,在写的很幸福所以会一直写下去的。尽管我感受到很多轻蔑,好像我在做什么为人所不齿的事业一般,说到底了,不过是文人相轻。
我很早就进入这个圈子,遇到很多怪人,本身也缺乏交友和交流的兴致,所以到现在几乎没有多少圈内的朋友,具体地说,和我相仿的作者一个都没深交。加入各作协的事情,只是一时兴起,后来果然大概率地觉得不适合自己,也有些无谓,眼下觉得不必再继续深入下去了。把握现实,努力去看看究竟如何才能实现自己想要的生活,才最重要吧。
人都只是自己太看得起自己。头衔名声用处有限,文学何须有什么高低雅俗之分。有人为展现自己写作,有人为唤醒他人写作,有人为标榜自己写作,有人为幸福他人写作,这没什么对错之别,不过是道不同。我现在最大的希望是能多些人看到我,多卖几本书,多几个人喜欢读我的故事,我就多一分坚持下去的动力,毕竟,写作真的是太寂寞太寂寞的一件事了。
构思,修改,写成,交稿,付印,上市,读者接受。
完全是无法预知的漫长,有时候只有编辑一个阅读者,甚至让我觉得只要没被夸就是写差了,自个儿闷在被窝里难受好久。
我是个需要一直被肯定的人。需要一直被爱,需要一直被鼓励,需要有人明确地向我表达感情,才能够肯定自己,才能够以更多的热情和爱回馈对方。
这种意义上我又是个依赖型人格。
但我很清楚,我在做的是我所热爱的事情。
我在写的是我走上这条路时就一直喜欢的故事。
我在学习的是能够解读我所热爱的事物的理论。
我在写的是有人喜欢有人阅读有人愿意为此花钱有人愿意为此流泪愿意爱他们也爱我的故事。
这就够了。我为此感到快乐(卡文时除外)。
这就是我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