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恶与否?
作为我在简书的第一篇文章,动手时还是心怀几分忐忑,我这人打小奇怪,喜欢写东西却不喜欢用笔写。这样的毛病伴随已久,因为我觉得 笔尖留下的东西太真实,真实到身边的人可以在每一个不经意中窥探而知。
——这是我极为厌恶的。
或许每一个缺乏安全感的人都会这么以为?我不知道,然而今天我想写的却不是这些。而是一个烂大街的话题——青春,友谊。
我想我的青春跟每一个人的都一样,繁重的学业,忙碌的课程,再伴有几丝暗恋的青涩和几丝恼人的友谊。原谅我选择用恼人来形容心中的友情,这也是旁人所说,女生间的友谊就像塑料花,脆弱廉价却不易扯断。
或许每个人对于它的理解都滞留在小说里,讲义气中情感,关键时刻拔刀相助,全心全意为彼此着想
厌恶与否?
但也正确,说不定这才是友情的真正模样,然而有些事,人才是绝对因素,作为高智慧的动物,创生之时便被上天赋予难以填满的贪婪和欲望。当然,我不是学心理的,也不是来故作矫情的,我只是想讲一个故事。
我的朋友,姑且叫她D小姐,一个一边喜欢背着名牌不断炫耀,一边还喜欢在嘴上嘲讽痛恨那些炫富的人的女生,我和她的友谊开始于两年前,并且我们之间的故事远比你们所想的更曲折些,简要来说,就是她抢了一个我暗恋的男生。
我想这件事没有什么人是会轻易放下的,就算他们还是在两个星期后分了手,我也能感受到我们彼此之间的隔膜,她喜欢诉说家境,类似于他们家在哪里有几套房子这般的故事,似乎这样能让她在我们之间的成绩差距上寻找一丝快感?但不可否认她的做法幼稚且无趣,我能感受到她在说这话时眉宇之间的得意,亦能感受到自己发自内心的恶心,这些东西从未逝去,也唯有考试之后,我与她之前几十分的成绩差距能勉强让我看到她脸上的几丝裂缝,或许出于虚荣,或许来自快意,总而言之,我是高兴的。
同样,我不否认这段友情中的病态,既然两个人厌恶彼此,又干嘛要做朋友?如果你想这么问我,那么你可能不是女生。我也只能和你这么解释,因为我觉得每个人都会遇到这样的朋友,在短暂精彩的青春,你维护一段友谊,在朋友险阻之时挺身,然而有时你会嫉妒,或厌恶你的朋友,甚至可能希望你的朋友人生不顺,无论是与不是,我是如此。
厌恶与否?就像每天我和D小姐依旧嬉戏打闹,然而背地里我却难以见惯,我相信她也是如此,偏激来说,恨不得我去死?
这样的感觉我束手无策,或许人生真的有干净纯净的友谊?然而可惜的只是,我遇不上,或者说,我还没有让自己准备好?亦或者,待续成年?步入社会?
我宁愿这么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