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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芳华》,我们都应该去看看它的原著

2018-05-14  本文已影响23人  翻身中的阿孙

提起《芳华》,大家想到的也许都是去年的大热电影,阿孙也去看了,编剧在原著的基础上做了一部分改动,当然,并不是说这样的改动有什么不妥,只是说原著所要表达与刻画的东西,远远比电影要深刻并且悲剧得多。我相信,在看了原著之后,对于这个故事,你能有更深刻的理解。

因此当时看完电影后,阿孙只写了这么一句影评: 

关于《芳华》,我们都应该去看看它的原著。

《芳华》是一个时代的故事,它关乎政治、战争与人性的复杂,它讲述了男兵刘峰凄惨又悲凉的一生。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某个西南城市的一座红楼里,从祖国大江南北挑选出来的少男少女们,在这里日复一日地进行单调乏味的训练,他们性情各异,彼此碰撞出新鲜有趣的火花,为他们无趣的生活增添了一抹光。刘峰就是他们必不可少的那抹光。

刘峰是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在一群才子佳人中,他那毫无特点、平平无奇的五官,实在太不起眼,不起眼到无论跟你多熟你扭头就想不起他长什么样。但是谁都忽视不了这样一个平凡的刘峰,因为任何人都需要他。

刘峰是雷锋式的人物,热心善良、乐于助人,只要有帮得上忙的地方,绝对义不容辞。那会儿不管红楼哪儿出问题了,大家都第一时间找刘峰,他补过天花板、堵过耗子洞、修过破地板,甚至猪跑出去了大家也要吼一声“谁去找刘峰?”。他在那个年代就是我们所说的根正苗红的人,是那个时代顶顶好的模范标兵。

这样的一个好人,“死”在了一场“触摸事件”。那时,刘峰在荷尔蒙的催动下向林丁丁告了白,他对林丁丁有着热烈的情感,他急于想表达出这种情感,可这吓坏了林丁丁。“触摸事件”就此爆发。

自此,本来风光无限的刘峰成了大家批斗的对象。所有坏话,无论是否合适,都可以用来骂刘峰,他们一个比一个骂得起劲,全然忘记了当初刘峰帮他们做了多少琐碎的事情,他们就像一个个慢慢脱下人皮的鬼一样。

直到刘峰把自己都说得不成人样后,上头终于下处置文件了,刘峰被下放伐木连当兵,后来上了战场。

“触摸事件”后,刘峰的芳华也逝去了,战友的漠然逼走了他的善良与对这个世界的热爱,他开始绝望。潜意识里隐隐有了求死的念头,战场上目睹着成片的兄弟倒下,他也想着干脆死了算了,他要用死来让他们亏欠、让他们负罪。也许是上天怜悯这个善良的人,刘峰最终活了过来,只是失去了一条手臂。

退伍后,刘峰艰难地维持着生计,过了几十年勉强过得去的日子。小说的最后,刘峰死于绝症,他的追悼会一共只有三个人到场——何小曼、萧穗子、他的女儿刘倩,这场追悼会开了不到三分钟的时间,急匆匆地鞠了躬,悼词都来不及念,就这样把刘峰送走了。

他的一生未免太过悲惨,从未欺负任何人,却被所有人欺负。

小说借助刘峰的悲剧,探讨了复杂的人性:

刘峰是一个近乎于完美的人,他优秀得让所有人自惭形秽: 一个环境下的人,凭什么他比我们优秀那么多?他怎么可能没有一点我们都有的卑鄙自私?所以当刘峰出事的时候,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原来他也不过如此,他和我们都是一样的。

于是大家痛痛快快地批斗起了刘峰,大家都在证明一件事: 人,都是一样的。人们靠批斗他,来安慰自己,告诉自己,自己自私一点没有关系,人都是这样的。我们就是这样找到平衡的,靠拉低别人来拔高自己。

严歌苓用《芳华》告诉我们,青春并不全是美好的,痛苦与耻辱、汗水与泪水,这些也是我们的青春,我们可以选择忘记那些伤口,但是不能忘记那些伤口带给我们的意义。无论如何,芳华已逝,我们能做的也只是在剩下的日子里,竭尽全力,避免那些青春时曾犯下的错。

一生坎坷,历经绝望的刘峰临死之前,会不会也想到他的芳华呢?那座被雾笼罩的西南小城,那座破破烂烂总需要他去修理的红楼,那些嬉笑打闹的女孩子,还有那个他爱了一辈子的林丁丁和爱了他一辈子的何小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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