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析字国学与传统文化《说文解字》部首分篇梳理

《说文解字》的部首排列规律

2019-03-02  本文已影响0人  苏漢泽

无论初学者还是还是能熟练使用《说文解字》之人,或多或少的都会对其部首的分组与排列规律产生思索的心思。但注定让现代人失望的是,他们不可能就现在所见的版本窥见许慎的建部分组智慧。因为今本《说文》在唐、宋时经过两次窜改,已非许书原貌:

南唐徐锴重订《说文》作《说文解字系传》四十卷,又据唐孙愐的《唐韵》,作《说文解字篆韵谱》五卷,用唐李舟的《切韵》次第。因为李阳冰好以私意说文字,不守许慎原说,徐锴作《祛妄篇》(《说文解字系传》里的一篇)专祛李氏之妄,驳李氏臆说五十多条。

宋太宗雍熙三年,徐铉(字鼎臣)又承诏和句中正、葛湍、王惟恭等同校《说文》,详参众本。正误补阙;又因篇数过繁,分成上下共三十卷,奉敕雕版流布。因此,今本《说文》在唐、宋时经过两次窜改,已非许书原貌,南宋孝宗时,李焘有《说文解字五音韵谱》三十卷,起东终甲,而偏旁各以形相从

那么,今本《说文》还保留多少许书原貌,我们能否从今本《说文》重新推理出《说文解字》部首排列规律呢?

首先,我们来看看《说文》建部的基本框架:

初,慎以五经传说臧否不同,于是撰为《五经异义》,又作《说文解字》十四篇,皆传于世。(《后汉书·儒林列传》

今本《说文》虽分为三十卷,但仅部首分篇而言,仍然是十四篇:末两卷为后记后叙之类,前二十八卷其实就是十四篇,只因徐铉重校《说文》时认为每篇内容过繁而分之为上下卷。既然分篇一致,那么我们大体可认为每篇的内容基本一致。

虽然内容基本一致可能性很大,但次序却不一定了。虽然许慎生活的年代已经出现了“蔡侯纸”,但作为一部经典,传抄者极可能还是使用更耐久的竹简。这就极大的提高了篇次混乱的可能。同时,使用竹简还存在另一种可能,那就是分卷错乱的问题,即某一篇幅过长被迫分成两卷或更多的时候,分卷出现错乱。

许慎自叙中提到了《说文》的建首分类思想:

汉·许慎《叙》:“其建首也,立一为耑(端),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同牵条属,共理相贯,杂而不越,据形系联。引而申之,以究万原,毕终於亥,知化穷冥”

该叙明确提到了开篇与终篇,中间十二篇并没展开阐述。后人分析《说文》的部首排列,多倚重其中“据形系联”一条,对“共理相贯”一条基本熟视无睹。而区区以为,“共理相贯”恰恰才是《说文》分篇的依据(至于“据形系联”更可能是每篇内部次序的规则)。为何?因为许慎首先是一名经师(经学家):

许慎(约58年—约147年),字叔重,东汉汝南召陵(今河南郾城县)人,由郡功曹举孝廉,再迁,除洨长,入为太尉南阁祭酒。尝从贾逵受古学,博通经籍,时人为之语曰“五经无双许叔重”。所著除《说文解字》外,还有《五经异义》《淮南鸿烈解诂》等书,今皆散佚。

经学的内核为阴阳五行思想,因此《说文》之分篇极可能会体现五行思想。说文之始末两篇是不会出错的,末篇开篇第一个部首就是“金”,因而我认为该篇之共理为“金”。不过我想很多人看到这个论断要反驳说,该篇半数以上的部首篇幅是干支,天干地支又如何与“金”共理?我想问一句:坚贞不破算不算“金”之理。而干支之用延续数千年,将来还会继续沿用,此种情况算不算干支之理坚贞不破?而《说文》以“金”篇结尾,我认为此显示了作者对其建首理论的强大自信。

五行思想里,土生金,而《说文》第十三篇恰好就有“土”,只是其位置在中偏后,这种情况下,可能性就比较多,暂且先按下。

再往前,《说文》第十二却与五行无关,且先按下。《说文》第十一以“水”部为首,《说文》第十中前位置为“火”部。

五行思想中,水火相克,因此,正常情况下,作为人称“五经无双”的一名经师,许慎不可能将“水”“火”两篇并列放置。

再考察“木”部篇章为《说文》第六。而在五行皆全的情况下,将五行篇章散乱分布于全书,这对一个东汉的经师而言,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因此,在最后一篇确定无误的情况下,末五篇的顺序极可能是水-木-火-土-金的次序。

余下九篇,我们先来看看其共理,以区区观之:

说文第一首部为“一”,所谓一画开天,其理为天地关系(?),或为天地之总理,因为“玉”“王”“气”等,皆其自身领域之至上者。

说文第二之首部为“小”,其特点单独不好判断。细察其余部首,以“据形系联”观之,得到以下特征明显的几个次首部:“八”“牛”“口”“止”等,其共同特点是对称成双。

说文第三之首部为“(四口)”,此字基本上不曾独立使用,其特点自然不好判断。细察其余部首,得到以下几个特征明显的次首部:“十”“廾”“臼”“又”等,其共同特点是束结挤握,对动作对象而已,能产生“混合”即“和”之结果。再比照其余“舌”“丩”“言”“臣”“用”等部,亦颇含“和”之特征。

说文第四之首部为“(目+攵)”,此字过去也非常用字,现在基本废弃,其特点自然不好判断。连续三篇的首部特征不清晰,对比说文第一篇与五行篇中的“金”“水”“木”三篇,疑似某些篇章的首部因为迎合“据形系联”的规则而篡改了。

细察其余部首,得到以下几个特征明显的次首部:“目”“羽(鸟)”“冎”“刀”等,其共同特点是平面状。再比照其余“盾”“羊”“放”“肉”等部,亦颇含“平面”之特征。

说文第五之首部为“竹”, 其比较明显的特征为“中空”。细察其余部首,得到以下几个特征明显的次首部:“工”“豆”“井”“来”等,其共同特点为皆关于“中”。再比照其余“甘”“曰”“皿”“会”等部,皆与“中”相关。

说文第六为五行之“木”篇,末几篇中,唯有说文第十二与五行无关,且将其提前至第六。该篇之首部现在也是不用的。细察其余部首,特征明显的次部首有:“户”“耳”“手”“女”“戈”等,其共同特点为皆关乎独立空间。其余“至”“亡”之类,关乎空间位置转移,“民”“氏”之类关乎独立组织(类独立空间)之构成。

说文第七之首部为“日”,单独看此字,其构型犹如天上一个发光的窟窿,抽象特征为某物有缺口可穿透(盛装)他物。细察篇内其余部首,“月”“束”“東”“鼎”“宮”“穴”“网”等部皆含类似意思。其余“瓜”“巾”等内可容物;“有”“录”等表示持有某物。以上各部共同特征为“容”,有容之根本为缺角(端)。

说文第八之首部为“人”,篇内大部分部首构形直接就与“人”相关。其理不好单独把握,须结合其他八篇方可判断。许《叙》中之“同牵条属”或为篇幅关系之注解。

说文第九之首部为“頁”,此字之构形为突显头部之人体,其构形本义大体就是人头。结合篇内其余部首如“文”“司”“印”“彖”“易”等,可判断该篇主体为人之思想文化相关(有灵)。以此观之,说文第十部首“火”之前诸部相当可能错篇,因马犬鼠熊之类皆有大灵性,而与“火”之属关系不甚明显。

以上大致分析了一下《说文》除五行篇之外的其余九篇之成篇共理。表面看,似乎还是没有明显的逻辑关系,但以区区所分析的汉字一到十的构形含义看,不知是许慎的曲笔还是巧合,其诸篇共理之次序与内涵,基本与汉字一到九的含义相对应:

“一”“二”大概无需细说,三生万物,冲气以为和;均分平面之极限为四。五行土居中,六合立方成。切角多一面,有缺方能容。

均分空间之极限为八,在没有自由掌握更多维度前,三维空间就是我们所知的全部世界,是以,八为均分之极限,而人,是目前所知最具灵智的生物。又或者说,掌握八卦思想的唯有人。

九本“究”也,“究”者,灵智是行为也。

上述九种引申变化,或可简称为九变。如此《说文》的部首分篇规律可称为为九变五行。

至于篇内排列规律,就是许《叙》所谓之“据形系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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