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练笔之128
1.做了一回最好的我 季 聿
凝视着眼前这道瀑布。
湍急的水流,没有丝毫的停留。只是源源不断的,从看不到的岩石顶端奔涌而下。洪大的水声,遮住了人们的喧闹。白色的水花溅起,在阳光下闪着银色。
换上草鞋,披上雨衣,带上安全帽,怀揣着满腔热情。但到了瀑布面前,我畏惧了。只有凹凸不平的石阶在水中若隐若现,只有漆黑的铁链沾着水珠从高处悬下,我呆在那里,一望就是好久。
同行的同学又在后方催促。
深呼吸,闭上眼,我尽量不去听这磅礴的水声,不去看这望尘莫及的高度,不去想攀爬会有多艰难。我只是让自己静一点,再静一点。再次睁开眼,缓缓地挪动脚步,随着人流前进。别了,脚下的岩石!我要到更高的地方去!
小心翼翼地试探着下了水,脚尖触碰水流的那一刻,凉意瞬间在全身蔓延。即使是盛夏,也不禁打了个冷颤。抬头,不远处的石阶窄而陡,在微风中静立。水流涌来,我只能勉强立住脚,举步维艰。紧紧握住铁链,却因水的浸透略有些打滑。终于踏上第一个石阶,脚底因粗糙的斜面而烙的生疼,咬着牙,挺住。怕什么呢?迈开步伐,向上,向上,去拥抱蓝天。
水花飞溅,是晶莹的珍珠。阳光下,璀璨,耀眼。
费力向前,迎接水流一次又一次的奔涌而下,贱起飞沫。眼前是模糊一片,只能大致看清近处的景象。水雾蒙在眼前,袅袅,缭绕。眯起眼,微微蹲下,要站的再稳一些。一手拉铁链,一手撑石板,依靠双臂的力量,不断地让自己向上,向上。拖动着双腿,强迫着自己前进,前进。艰难地抬高一条腿,又艰难地迈开步伐,扶额,抹去水珠,已不知是泉水,还是汗水。
向上,向上!不愿再对自己说更多的话,我只要向上,向上。眼前是近在咫尺的顶端,向往的一切就在面前。向上,向上,一鼓作气,攀登向上!征服这道瀑布,我与蓝天肩并肩!
我做到了!疲惫的身躯后,是一道瀑布。湍急的水流,从脚边奔涌而来。俯视,是不见其末梢的水流,是深山巨谷。仰视,只有蓝天,飘着丝丝缕缕的云絮。
这一次,我没有放弃。我终于成了那个我,那个敢拼的我,那个最好的我!最终能站在高处,傲视一切。
清澈的泉,汩汩地淌,汇成瀑布,奔流而下。帷幔般从高处悬挂,却有着“飞流直下三千尺”的气势磅礴,“喷壑数十里”的源远流长。突然觉得,脚下的瀑布,好美,好美……
优秀练笔之1282.依然 徐天洋
时光无情地走着,无情地一点点掠去生活中的美好。
毫不迟疑,冷酷决绝。
知道了老家房屋拆迁的消息,她决定再去看一眼。
多久未曾来过这儿了呢?大概从两年前爷爷奶奶相继去世后,再也没来过了罢。未曾想,再次来到这里,竟成了最后一次。
来到老屋前,几个工人正拆卸着门窗,电钻的声音,无比刺耳。望着老屋,熟悉又陌生。门窗大都已拆好,只剩一个空荡荡的框架,在风中,摇摇欲坠。曾经承载着她的童年的老屋啊,此刻却是那样弱不禁风,仿佛下一秒,就要轰然倒塌。尘土四下飞扬,老屋的轮廓在尘土之后,更为模糊。走进屋内,家具都已经搬走,唯有空落落的一片,破旧不堪。四处,皆是断壁残垣,砖块,堆积一地。墙角的蜘蛛网,仍顽强地在风中颤抖着,那么执拗、天真地坚守着。殊不知,当砖块倾覆的那一刻,它终将不得已支离破碎。
她呆滞地立在那儿,环顾空荡荡的屋子,心里,似乎也空了一块。那些被她深埋在心底不敢碰触的回忆,一瞬间涌上心头。
从前,在那个角落,每个清晨,奶奶皆会为她梳理头发,梳齿轻柔地滑过一缕缕发丝,触到头皮,清凉、惬意;那个位置曾是厨房,她总站在一边,看爷爷烹煮各种美食,从容且娴熟;夏夜里,她会坐在爷爷奶奶中间望着夜空,听他们讲各种故事……她还忆起,爷爷奶奶相继去世时,她伏在病床前,哭得歇斯底里。那段日子里,她每晚都在被窝里默默哭泣,泪水,浸湿了枕头……
物是人非。好一个时光无情。
此刻,心中的悲伤,无法言喻,只剩满怀愁情。她的童年,她的回忆,她与爷爷奶奶共度的时光,是否也会随老屋一起,随尘土四散而去?万般怅然,却无泪可落。只是痴痴地,痴痴地站着。心,被撕开一道口子。
不知呆立多久,她浑浑噩噩地迈开步伐,将要离去。
走着,忽地看到一个灰白色的身影,几分熟悉。仔细望去,原是从前便在这附近的流浪狗。那时,她与它十分要好,每每她将手掌向前托出,它总会欢天喜地的跑来,两腿立起,伸出前爪,搭在她的手上,兴奋地叫唤着。她对它甚是怜爱,常帮它清理毛皮,喂它食物。不曾想,它依然在这儿。只是,从前雪白、柔软的卷毛,因缺了她的打理,已是灰蒙蒙的一片,无比脏乱,凌乱地缠在一起。它明显瘦了许多,从前肉嘟嘟的模样,如今,却似乎只剩下一层杂乱的毛。沧桑无比。
她下意识的将手心托出。下一秒,一时有些发愣。大概已忘了她罢!她苦笑一下,欲要将手抽回。却看见,不知何时,小狗已飞快地地朝她奔来,未等她反应,已踮起双脚,伸出两只前爪,搭在她的手上。依然,是熟悉的默契;依然,是兴奋的吠叫声;依然,是那双澄澈、欢快的眼睛。
狗爪的温度淡淡的,传到手心,那双眼直直地望着她,直击心灵,心中有什么东西,刹那间坍塌,分崩离析。泪水从眼眶中奔涌而出,顺着脸颊滑下,“滴嗒”,落在水泥地上,顺着地面的纹理,一点点晕开,至某处停止。“滴嗒,滴嗒,滴嗒……”像卸下了千斤的重担,无比释然。发自内心的,她的嘴角微微上扬。
抬起头,她仰望天空。是谁说过,逝去的亲人都将化作星辰,守护着地上的所爱之人。这一次,她选择相信。是的,爷爷奶奶依然陪伴着她,分秒不息,日夜不离。
笑意更深了些。
她蹲下身,轻抚着小狗,道:“走吧!我们回家,把你洗干净!”
一切依然。
优秀练笔之1283.依然 张庭嘉
阳光依旧,而您依然温暖。----题记
初见时,甚是懵懂。那时您对我的印象不深吧,毕竟我只是平凡。
然,一切改变于第一次月考后。升上初中后的第一次月考,我是极幸运的。秋风微漾,一圈一圈,扩散出凉意。挤进两百名后,您对我的关注,像夏雨一样,点点滴滴,送来此许凉爽;又似春雨一般,细细密密,带来此许温暖。您的关怀,从不曾淡过。家校联系本上的评语从未减少,连片的红色让我责任感强烈,又颇为心安。
享受着这样的关怀,我却毫无理由,又果不其然地被踢出200名。我开始惶恐,害怕翻开家校联系本,害怕看见空荡荡的评语栏,冷漠而令人伤心。却没有!评语栏依旧是那连片的红色。那些话语,让人看不出丝毫的谴责。您只是和平时一样温婉安慰我,鼓励我,告诉我正确的时间做正确的事。就好像一地落英,五彩缤纷,踩上去的每一步,都会有一个惊喜,让我如沐春风。您依然给我最好的关怀,无偿,却是最美的无价之宝。我没有任何理由辜负您的初心。我开始努力,如同一块曾长出过累累硕果的荒芜土地,被您这样一位满含爱心的园丁浇灌、施肥。您不辞辛苦,一天一天;我努力生长,一寸一寸。一个月后,我终于长出了苗,我终于离开两百名的地面了!再次翻开家校联系本,激动而自豪。您留下一行暖心的话语,告诫我不要骄傲,仿佛黑夜里的一盏明灯,指引我前进的方向。您的语气,依然温润着呢!
转眼,已经进入初二大关,一路的曲折坎坷,都已成为过去式了。时光改变了一切,只有您,依然用恬淡温存的语气,帮助我渡过难关,成为最好的自己,成为永远准备好面对难关的自己。我不害怕,因为有从前的您,或是,依旧的您。
阳光依旧,如同,不变的您……
优秀练笔之1284.总会想起那张照片 张仲文
翻开相册,又看见了那张照片,镜头下的我手捧一本通红的册子,封面上刻着四个烫金的大字“刊用证书”,脸上灿烂的笑容包含着自信和自豪,这张照片定格的是我难忘的一段回忆……
初一下学期时,一本名为“简书”的刊物横空出世,那是朱老师用心良苦的策略,为了激励我们热爱写作,积极投稿,朱老师可谓是煞费苦心,特地创立“简书”账号,但凡班级有优秀作文诞生就会荣登光荣榜,在班级群甚至是朱老师的朋友圈里大放光彩。第一批荣登榜首的当然是那些文笔细腻的女生,心里确实有些羡慕,可随着班上越来越多的同学一个接着一个地崭露头角,我的心里暗暗着急起来,暗下决心:我也要赶紧行动起来。
时间一天天的流逝,我一点一点地努力,期间朱老师和妈妈也给予了我许多的帮助和鼓励,使我朝着目标迈进的决心更加坚定。后来,我以阳台上的一盆生石花为对象精心创作了一篇作文《无肉不欢》,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竟然通过了朱老师的审核,成功发表在《简书》上,那一刻我真正体会到了成功的滋味是如此的香甜,也明白了只有付出才有收获的道理。
初尝甜头的我决定乘胜追击,要不投稿试一试?就算失败了也没关系,反正也没人知道,抱着这样的心态我将《无肉不欢》精心修改一番,带着些许期待些许忐忑投了几家杂志。一天过去了,一周过去了,我总会询问妈妈有没杂志社的消息回复,然而好几周过去了依然杳无音信,我也渐渐心灰意冷,渐渐淡忘。
一天中午,忽然被朱老师喊出了教室,朱老师将一张通红的证书递到了我的面前,我诧异的打开它;刊用证明,四个硕大烫金的大字直逼我的眼,我激动得一蹦三尺高,抬头看见的是朱老师灿烂的笑脸,她举起手机为我记录下了这幸福的一刻,这非凡的一刻。
朱老师笑眯眯地看着我,那眼神分明在告诉我;小伙子,继续加油!在那一刻,我才明白:生活中的小小的幸运与快乐,是流淌在生活的每个瞬间即逝的美好,只有用努力和坚持才能换来一个又一个的小确幸,这张照片我会永远珍藏,这个瞬间我永远难忘,这份道理我永远铭记!
优秀练笔之1285.重 拾 吴雨桐
第一次和它相遇,是在小学三年级。那时,因精致漂亮的封面,我第一次捧起了《红楼梦》。我年纪尚小,读不懂其中的含义,看不透里面的爱恨痴缠,只关注大观园的繁华热闹,姑娘们的巧笑倩兮,甚至一点也看不懂最后的结局。若是在那时问我,看《红楼梦》懂了什么,我定是一点也说不上来的。后来上了六年级,老师要求同学们读《红楼梦》我渐渐读懂了黛玉寄人篱下的凄凉孤苦,读懂了贾政打宝玉时的恨铁不成钢,读懂了探春在搜查大观园时的无奈和悲愤,但这些都是浅显的,只是人物表面的感情,他们背后的故事,还等着我去慢慢揭开。之后,我便没有再读。
这一放,就是一年。重新拾起它时,是在初一下学期。偶然听妈妈谈起,她正在读《红楼梦》原著的序,我又翻开那本书,这才真正的接触到人物的灵魂。宝玉是个怎样的人?在很多人眼里,他不学无术,成天和大观园里的姑娘混在一起,只知道吟诗作赋,不会读正经书。可正是这样一个人,才是真正了解女孩子感情的人。他心疼她们,尊重她们。晴雯病重时只有他去探望,迎春在婆家受委屈,只有他去打抱不平。在那样一个封建的年代,这样的男孩子,可谓少之又少。是在讽刺腐朽的社会吧,这热闹的大观园,繁华的贾府,到头来只是一场空。
有人说高鹗写得不好,结局太悲,没了曹雪芹笔下的大观园。但这也是一种必然。在当时那个吃人的社会中,所有美好的东西注定会荡然无存。宝黛的爱情,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牺牲品罢了。重新拾起它,我感叹于四大家族的兴衰荣辱,为贾府最后的衰落和众人的悲剧而叹息。我可怜那“斤斤算计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的王熙凤,敬佩那敢爱敢恨、颇有男儿气魄的探春,心疼那“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的林黛玉,更叹那宝玉,漫天大雪中的那一跪,他便成了永远等不到的人。《红楼梦》从小就吸引着我,我更是为其中的玄妙而赞叹不已。每一次重拾,都有不同的感想,有更深一层的见解,它似乎成了我成长中的一部分,带我看清世态炎凉、人生漫长。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一场红楼梦中事,写尽人间悲欢。重拾《红楼梦》,拾起的不仅仅是一本书,更是一种情怀。这次重拾,依旧觉得感人肺腑,潸然泪下。
优秀练笔之1286.依然 孙亦姜
不忘初心,风景依然。--题记
第一次见到那棵古藤,内心的澎湃无法用语言形容。我从没见过长得如此旺盛的藤萝,只见一片沧桑的绿,这深深的绿色,仿佛在诉说着自己的生平,自己的过去。它没有婆娑的姿态,也没有艳丽的色彩。但是,它仍在生长,它依然顽强。
我没有想到,几天后,我也会落入困境。
在期末考试如此重大的考试中,我竟发挥失常,分数不堪入目,我的身躯和灵魂,似乎都跌入谷底,奄奄一息了。
我不敢抬头,不敢面对那一个个诧异失望的眼神,也不想去感受那份刺骨的寒凉。我一个人悄悄躲进了房间。
窗外不知何时下起了雨,与玻璃的一次次击打,似乎也在碰撞着我的内心。
雨帘中,我仿佛又看到远处的那棵藤的孤单的影。我静静地望着那雨中摇曳的藤蔓,仿佛这能给我带走一些悲伤似的。猛然,狂风刮起,尘土飞杨,那本摇晃的藤叶禁不住大自然的考验,一下子与主藤脱落开来,如断了羽翼的鸟,跌落在地上,显得无助可怜。我心中猛得一怔,对古藤随即又充满了同情和怜惜。待雨微小,我走出家门跑到远处的那棵藤边,夜幕下的它显得苍老凄凉。地上躺着半截的藤,就如同残疾的老人,心有力,却奈何,力不足。我无力的笑了一下,强者也有失败。我又一次抬头望去,但是,令我震憾的是,那股从内而外散发的坚强气息,依然。它似乎并不伤感于藤叶萧落,似乎也不在意这风雨猛烈,似乎更庆幸于上天的这次磨砺,所以,它的顽强,依然。
我站在雨里,雨水打湿了头发,浸润了心灵,古藤坚强的种子,也悄然在心中播种......
回家后,雨势又增大起来了。但是这次,我觉得,这是一首激昂的进行曲!
我不再惶恐,不再失措,一股自信充斥着我。不忘初心,希望一切依然。前方的光明,需要风雨的试炼。成功的希望,需要失败的磨练。
几天后,第三次会面那藤。阳光依然,古藤依然,我心依然!
优秀练笔之1287.依然 朱夏冰
老楼隐在城市的深巷里。
出了巷口,便是车水马龙的人民路。老城区,一片老楼的城区,砖混结构的外墙斑驳破旧,不知道什么在它们身上留下了一道道棕色的痕迹。
我家的老楼,便静静置身期间,与周围的老楼融为一体。
太长时间没回老楼了。
何为归期,我也不知。
一
小巷本来是石砖铺成的,什么车开过去,都觉得颠簸。
后来挖掘机轰鸣着来了,一夜之间,楼下变成了一条沟。几个月后,挖掘机开出了小巷,一条崭新的水泥路修成了。
这幢老楼四面环巷,两面变成了水泥巷。
小巷的右边,是我家的老楼。
左边也是老楼。
常有老人骑着自行车悠哉行在小巷间,我的童年也因此有了车铃的陪伴。
一般的汽车都不愿意开进小巷,小巷太窄,开进去便不容易开出来。尤其两辆车相遇时,三分钟内基本不能解决问题。
靠近人民路的地方,开了几家小饭馆,小电器店,其中有一家面店,每天客来客往,络绎不绝。
中午阳光正好的时候,趴在窗台上晒着太阳,望着阳光下暖色调的小巷,心中好不惬意。
二
老楼后面,有一个大花坛。
说是花坛,其实也不是花坛,倒像是一个绿化区,就是外面围了一些釉砖。里面不种花,只是种了点草什么的。
冬天过去,那棵银杏树,不知道长出多少叶了。
银杏树植在所谓的花坛里,不知道多少年了,随着四季轮转,它也在写着自己生命的歌。
春夏两季,银杏树是枝繁叶茂的,绿油油的,如绿色的火焰般旺盛的。微风轻轻吹过,绿色的扇子沙沙齐响,没有旋律,只是生命在呼吸。夏天的时候,树的上下会传出蝉鸣的声音,虽是聒噪,听着反让人有些惬意。
秋天,落叶的树由绿转黄,这样意境更好,一树的金黄,树中自有黄金屋。风吹树摇,还是那沙沙的声响,还伴着金黄的叶片洒落在棕色的土壤间。也许这棵树想在冬天树叶落尽之前,放纵一下自我,才有了这身金色。
银杏树很高,上端细长,轻轻一吹就能摇摆起来。
暴风雨的日子里,天昏地暗,电闪雷鸣。银杏树顶着一头绿叶,上端细细的枝干在风中被吹得近乎倒伏,仿佛随时可能断裂。
树在雨中苦苦挣扎,雷电照亮的仿佛是一个垂死的病人,正在做最后的斗争。
雨停了。那棵银杏树,不知道哪里来的韧劲,竟没被折断一枝。此刻在阳光下,一切如常,海阔天空。
三
老旧的楼梯间。
灰色的水泥台阶上满是灰尘,石灰刷成的墙面上,有红砖飞尘印在上面的橙红色痕迹,有印在上面的黑色污点,还看得出石灰剥落露出的水泥墙面。
楼顶的两层堆满了砖头,还有一些麻袋,废弃的木椅,不知是谁堆在这里的。
一旁的扶手,是木头做的,几乎形同虚设,没有人去用它——因为它太旧了。支撑着木扶手的是一道道铁栏杆,早就在时光的流逝中锈迹斑斑。
两层楼间有窗台,有的上面放了一两块砖,有的放了个雪碧瓶子,看上去是很久以前的了。有些窗户已经锈得关不上。从一楼和二楼可以看到那颗矮矮的枇杷树,叶片宽大,初夏的时候,从窗台上伸手可摘枇杷,个个金黄饱满。
楼梯间里回声很大,在楼梯间里喊话,听起来异常清楚。
四
小巷外面的人民路,每天车水马龙。
人民路不是一条宽阔的路,不像交通路、新金路等,早已用新的柏油代替了从前的水泥路面。
人民路旁,时而能见到停在一边的三轮车,驾车的老人靠在一旁歇息,等着下一位客人的到来。
与这些骑三轮车一样的,还有每天于路上来来往往的出租车,人民路上皆人民,人多,搭车的客人自然也多。
小巷口正对市民广场的步行街,平时到这里来,总能闻到浓重的烧烤油味儿。这片地方成为了烧烤摊的天堂,地上随处可见吃剩的竹棒,以及大片的油斑。黑夜里,这里变成了小城里最大的露天夜市,烧烤摊拉起的大功率灯泡晃着刺眼的黄光,也有柔和一点的白光,伴着黑夜里来来往往的人群,人民路对面店铺的霓虹灯,拼合成了一幅属于人民路的夜景。
五
我曾趴在窗口看彩虹。
夏日的傍晚,天上的云在橙黄色的阳光下如锦缎一般瑰丽。刚刚经历的暴风骤雨才刚消散,天边竟出现了一抹彩虹,在深蓝的天空中,呈现出红、橙、黄、绿,剩下的颜色与天空融在一起,分辨不出来了。
两排楼房从这里向西延伸开去,在远处形成一条窄缝,而太阳恰巧在这窄缝中,有了容身的地方。
金色的斜阳照在面上,头顶的彩虹在对面楼房灰紫的墙砖,朱红的瓦片衬托下,反而显得自然。虽然楼屋冰冷,意境却仿佛身处开满野花的草原,刚没过膝盖的绿草在斜阳下拉长了身影,紫色、黄色、白色的小野花也被刷上了一层金粉。此刻有彩虹在天,在金色的云的映衬下,像是童话中的世界,让人沉醉于其间……
这里是城市,不是旷野,却胜似旷野。
也许胜似的不是旷野,是回不去的童年……
六
我离开了老楼。
新楼很新,地面也很宽敞。前面的道路是柏油马路,由于是次干道,也很少有车驶过。
但自行车的车铃声也随风远去了。
也不再有那么高大的银杏树,风雨中再看不见那挣扎的身影。
楼梯间是新的,但是没有窗台,即使是白天,也显得寂寥阴暗。
那条次干道连通两条主干道,但路上没有三轮车,没有出租车,也看不见那么热闹的夜市。
道路宽敞了,反而让人心中空旷。
新楼在郊区,或许这才是真正的城市,不再有童年的味道,傍晚的夕阳显得孤寂苍凉。
七
I am back.
老楼后面那颗银杏树已经泛绿,老旧的楼梯间依然遍布灰尘,该在的砖头,还依然在。
人民路上的车水马龙依旧,屋顶的瓦片依然静静躺在那里。
一切依然。
安好。
远处传来了熟悉的车铃声,我知道童年依然完好地保存在这老楼之中……
优秀练笔之1288.那一刻,几分甜蜜在心头 吴雨遥
窗外下着淅沥的小雨,窗内凝着层薄薄的水汽。
汽车在回老家的路上快速行驶,刚和小瑞瑞看完一场电影,说实话有点困,于是便打起了盹儿。但那小家伙却精力充沛,时不时拎着我的头发在我脸上乱拂,想逗我。但瞌睡虫实在是赶也赶不走,不一会儿就进入了一种半睡半醒的朦胧状态。
依稀听见奶奶说:“姐姐要睡觉,你不要乱动哦。”声音仿佛从遥远的高空飘来。然后耳畔就听见小瑞瑞用气息小声地问:“你在睡觉吗?”清晰且真切。她嘴里呼出的热气贴着我的脸颊缓缓弥散,带着米饭的清香,轻轻一流转,再轻轻一流转,渐渐渗透入我朦胧的梦境。接着颈部恍若有一朵绵绵的云悄然停歇,慢慢将我轻绕、围裹,又恰似晒足了阳光的海浪从四面一波一波地朝我涌来,温暖一浪一浪地在心头荡漾,身体逐渐飘然。柔软的,细腻的,温热的,那许是条围巾……然后我感觉有一双小手抚着围巾,轻柔柔,慢悠悠,一寸一寸,一遍又一遍。梦境缓缓而散,那时我假意的睡着,我感受得到小瑞瑞细微的呼吸暖融融地掠过我的脸颊,宛若春风一缕,细雨一丝,在脸上留下一道温情的印迹。我偷偷将眼睁开一条细缝,模糊瞄见她可爱的、认真的身影。你是怕我着凉了吗,小瑞瑞?
之后她便安安静静地在车窗上划着凝结的薄薄水汽,一个人玩了起来。我也睡意渐浓。突然耳畔响起了她微弱的说话声:“奶奶,你帮我写字。”“写什么?”“写瑞瑞喜欢遥遥姐姐,好吗?”
她的声音很轻很小,却很暖很柔。
不禁诧异。忆起年里我每次问瑞瑞“个喜欢姐姐?”她都双手一插腰,嘟起小嘴,耍起性子说:“不告诉你!”巴眨两只大眼睛,狡黠地望着我。而问她:“喜不喜欢姑父姑妈时”她 总是毫不思索地说“喜欢”,还朝我做个鬼脸,一副“就知道你不能拿我怎样”的神情。于是,我也只好无奈地朝她吐个舌头。
渐渐明白大概她只有对最亲近的人才会开这种玩笑。
我睁开眼,看见瑞瑞正催促着奶奶帮她写字,用稚嫩的小手比划着名字摆放的位置。虽然她背对着我,但我却能想像得到她眼里的喜悦,溢着童真。
那一刻,窗外下着淅沥的小雨,窗内凝着层薄薄的水汽。
那一刻,围巾搭在我身上,却恍若牵着我和她,系下此生不灭的亲情缘分。
那一刻,宛若含了颗糖果,真的,几分甜蜜在心头。
优秀练笔之1289.重 拾 金煜贤
“今天还要背书,明天记吧。”
“今天还要加练,还是明天吧。”
……
一次次拿起,一次次推脱,却又一次次放下。然后,它就永远被封在灰尘中,度秒如年。
放下笔,完成了作业。本想休息,却在角落,发现了那本日记,封面有些发暗,却丝毫挡不住那广玉兰盛开的身影。看那翠绿的叶,洁白的朵,仿佛闻到那幽淡的香。
翻开第一页,那是一月三十一日,爸爸的生日。略有些调皮的话语,抱怨着没有蛋糕吃的符号、图画,让我忍俊不禁。最后总会有距离立春的倒计时,每一天我都会写上的四个大字“立春未至”。
一页页翻阅,或简单,或繁杂,字或大或小,画或有或无。每天都有惊喜记录着。然而,开学后,我却将它遗忘了。当初写下第一个字时的郑重,定下每天一篇日记的小目标,依旧历历在目。而如今,我看着这本日记本,轻抚着封面,不由心生愧疚。
心动不如行动,翻到空白的一页,提笔写下一个个文字,将今天的新鲜事,所闻所感一一记录。
“日记本儿,你有没有想我……”依旧轻快的语调,但熟不知落笔时手却在颤抖。那是重逢的喜悦,那是重拾记录的激动。在那一该我感知到日记也是有生命的,它好似我的旧友,将悲伤的事写下,总会感到舒坦。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它,不求能不外泄,但我知道它将我所写的,记在了它的心窝窝,那个最温暖的地方。那就让她成为我的好友,让她分享我的快乐、忧愁。静静地告诉她我的所有。写完,合上,我将它放在了桌上那个最显眼的位置。
第二天,“今天要背单词,明天记吧。”可是,当我看向日记本时,我感觉在那一瞬间,本子上的花儿都蔫了,没有生机似的,那是期待后的失望,那是被冷落的孤单。
心一颤,我赶紧背完单词,再一次认真记录。
第三天,记录。
第四天,记录。
……
眼前的本子似乎有了光泽,是有那么多秘密在吧。我笑了。明亮的灯光照在本子上,是那么美丽。
感谢那次重拾,因为重拾的不仅是这本日记,还有那份坚持。
优秀练笔之12810.爷爷的米酒 刘灿
每次回老家,总能看见爷爷在后面捣鼓着什么东西,而每次问,爷爷总会神秘的一笑:“秘密。”
而这次一进家门就闻到很香的味道。找到米香的发源地----几口大缸,打开草垫子凑上去一看,是米酒!
几口大缸满满的米酒,酒里紧紧挨着的是许多许多的米。香味就是从这里散发的。我伸出手指,放到大缸里,拾起一米粒。刚开始有点粘手。放在鼻下一闻—好香。湿湿的又软软的感觉。我小心翼翼地舔了一下。刚入口有点软糯。可随之而来的是香,是不可描述的香。那香味透进我的五腔六脏,直冲向我的心扉,我似乎有些醉。但我立马咳嗽起来,酒的酸的味道透入喉咙,令人感到有些辛辣。这就是爷爷酿的米酒。
于是我搬来小椅子坐下来,看爷爷把酒糟和酒分离。
爷爷撸起袖子拿起绿色的筛子,放到已经掏空的缸的缸口上,不大不小,正正好。筛子垂下漏斗似的形状,上面用绿色的尼龙线编出复杂的花色,很是杂乱,但凑过去仔细看,每个花色的间距都很小,小的让人赞叹不已,似乎每一寸每一寸都是丈量好一般。他又拿起了一个白色纱布套在上面。我歪着头看着。棕色已经用了好几年的大缸上面套着绿色的倒立的“帽子”,而“帽子”上面又被纱布围着。我摇了摇头,不知道爷爷的葫芦里到底卖什么药。
爷爷又拎起一个装满还没完工的米酒的塑料桶,他手臂上的青筋向上跳了跳,应该很重吧。我赶忙上去帮忙,可爷爷一下子便倒在缸上的纱布上,我便只好又退回到自己的小椅子上。
纱布承受不了这么大的重力,便呈现“凹”字形压了下去,似乎在这一瞬间中,缸里下起了“雨”。“哗啦”“哗啦”的声音在缸内似乎在飘荡,很是虚幻,空气里氥氲着酒的香味。我似乎有些醉。香味在往我鼻子里钻。爷爷又唤起了我,让我帮他抓纱布另一端,我刚抓紧,爷爷便手畜力,往右一翻。酒糟快速地被翻到另一端。刚刚愈流愈小的流酒声便又大起来。又像大雨倾盆,凶狠的朝缸壁砸去,缸壁发出“啪啪”的声音。我也学着爷爷的样子,开始翻那黏糊糊的酒糟。
几轮翻转,我的手臂加酸痛,我便又退回了我的小椅子。在这满是酒味的香气的屋子,看着面前的人重复单调的动作,我的眼皮愈加沉重,似乎看到晶莹的物体悬在爷爷的额头上,是汗吗?应该是,这么累的活不冒汗才怪。
爷爷的米酒,能继续传承下去吗?
优秀练笔之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