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的疑难问题研究(三)

2019-07-07  本文已影响0人  像我这么聪明的小公举只有一个

三、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诉讼时效制度就是这一精神的典型体现,对于民间借贷,出借人应该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主张权利。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就会产生借款债权得不到法院支持的不利法律后果。司法审判中,不乏这样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导致巨额借款损失的惨痛教训。   (1)诉讼时效的起算  民间借贷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将在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总则》规定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还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约定同一借款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约定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借款人在出借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2)诉讼时效的中断    出借人没有在二年(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或起诉,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起诉至法院,而借款人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出借人的诉求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所谓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而重新计算的法律规定。比如说,2016年3月,张三向李四借款人民币5万元,约定于2016年9月30日前一次性还清,这样就可以确定正常情况下诉讼时效截止于2018年9月30日。但如果在2018年6月5日,李四向张三发出书面的催款函且张三进行签收,则诉讼时效在张三签收催款函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重新开始计算的诉讼时效仍然是二年(三年)。诉讼时效的中断没有次数限制,以最后一次中断的证据为准,但必须切记的是,诉讼时效不管中断多少次,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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