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思

欲望社会(三)社会分配不公的产生

2020-02-07  本文已影响0人  老君说战略

欲望社会之三:社会分配不公的产生

人的两种本性是人的欲望的基本构成因素。

人的欲望反映在生存发展上又分生为:物质欲望和精神欲望。

物质欲望是人为生命存在的需要而去获得满足。生命随物质的不断丰富而质量提高。人的精神欲望是建立在物质欲望的基础上的超越物质的满足。同时精神欲望又催生了新的物质欲望。比如,在原始社会人的物质欲望里是没有对电脑的欲望的。也就谈不上上网的精神欲望了。在这里有一个社会的发展规律,就是物质欲望与精神欲望的循环叠加的发展规律。这也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而不倒退的原因。 随着人类社会的逐步形成和壮大,物质开始有了积累,这时物质便有了剩余。在剩余物质的分配过程中,体现了人类因两种本性相互作用而衍生出的又一个本性——服从性。就是在个体内或个体间欲望的妥协是有倾向性的,即此欲望在无法超越彼欲望时为了存在,表现为服从性。这也决定了人类社会是强者主导的社会。根据这一特性,剩余物质多由强势个体和团伙拥有。这就产生了分配不公。分配不公是少数的个体欲望大于群体欲望的体现,这与人类生存的规则——群体欲望大于个体欲望是相违背的。于是人类社会就在这种矛盾冲突——缓和——冲突——缓和中以阶梯式的发展模式,逐步向着理想的欲望社会进步。在这个理想的欲望社会里个体欲望被相对充分满足,群体欲望大于个体欲望占主导地位。这也就是人的高级欲望社会——分配公平的共产主义社会。

从此人类 完成了初级的进化历程开始了又一个高级的进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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