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

2017-12-27  本文已影响5人  storyteller丶

那天,听说你要来投奔我,和我一起工作,让我整夜都没睡好,六年了,你我兄弟六年没见了,虽说你在我眼里有一些不良嗜好,但多年未见的想念之情早已让我望眼欲穿了,还记得那年夏天,我在我家房子后面的树荫下玩耍,你和你姥姥到我家去,看见你的第一眼,就觉得你与众不同,你那时很瘦,还没我高,但你眼睛里有光。

后来,就成为了形影不离的玩伴,吃饭一起,睡觉一起,掏鸟窝一起,还一起偷过邻居家的黄瓜,你总是说,不试试怎么知道呢,你总是有很多奇思妙想,我总是想好后路,我觉得这样更稳妥一些,而你总是说我太老实了。

虽然我学历比你高,但是我依然会承认,我没有你聪明,你真的很聪明,聪明的有时候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这个世界上或许唯一不变的就是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改变,或高兴,或悲伤,或聚散离合,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不必期待,不必迎合,一切皆有定数。

我记得是初中毕业的时候,我想继续念高中,而你不想再读书了,离开校园,我知道你有你的想法,我也有我的固执,就这样,命运让我认识了你,而彼此的梦想又让我们分道扬镳,再见来不及挥手,只能在心里道一声:珍重。

六年过去了,虽然期间见过两次面,不过是说了几句话,连叙旧都来不及。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在你来的那天晚上,我问你,如果你不远千里来找我,最后告诉你没有工作,无法落脚,你会怎么办,你说:我就当来见见你。说实话,这句话感动了我很久,这或许就是:你可能因为梦想,因为一件事,或因为爱,不远万里去见一个人,不是求得到什么,而是偏偏要在这薄情的世界里深情的活的最好诠释。

那天晚上,我破天荒的喝了点酒,一般我是不会喝酒的,因为高兴,喝着酒,撸着串,看着星星,相比于酒店里的豪华,我更喜欢闹市中的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因为简单,没有勾心斗角,因为洒脱,可以放声高歌,最重要的是我们都是深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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